各有关单位:
因 (略) 石狮(永宁)校区三期工程建设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原国土资源部令第 72号)、《自然资源部关于积极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29 号)等要求,我局组织对《 (略) 永宁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开展修改工作,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承担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目标及任务
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原国土资源部令第 72号)、《自然资源部关于积极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29 号)等要求,开展 (略) 石狮(永宁)校区三期工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工作;按照土地规划修改要求,协助开展项目规划修改听证论证工作。
二、资质要求
(一)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事业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单位;
(二)土地规划*级及以上资质单位;
(三)信用良好,无不良记录。
三、工作时间
根据合同协议时间执行。
四、申报要求
符合条件有意申报的单位,请于2022年11月18日下午5点前,将本项目的报价方案、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以信封形式(信封拆口处需盖单位公章), (略) 自然资源局国土资源管控保护股。
五、最高控制价格
各单位投报的项目总价不得超过*元。
六、审定方式与合同签署
我局将根据报送的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根据评审意见择优确定作业单位。
联系人:康先生
电话:0595-*
地址: (略) 公务大厦4楼
邮编:*
(略) 自然资源局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