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县民政局:
你单位《关于陆河县殡仪馆建设项目设计概算审核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陆河县殡仪馆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审核报告。
二、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304-*-11-01-*。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新建总建筑面积4886.58㎡,其中悼念厅及遗体处理用房1829.82㎡,火化车间及连廊1389.73㎡、业务综合楼840.07㎡、骨灰楼479.82㎡、保卫室60.49㎡、连廊286.65㎡,以及配套平板火化炉、遗物焚烧炉、尾气处理等设备设施。
四、项目概算核定总投资3382.85万元(见附表),其中工程费用2118.45万元,设备设施费用70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02.31万元,预备费用161.09万元。
五、请你单位切实履行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和化解主体责任,在项目实施中,进一步加强对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切实落实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做好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
六、项目建设要落实节能、环保、安全、水土保持等相关政策和措施,严格按照行业要求和有关标准实施建设,并依规定进一步完善开工前相关手续。
七、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附件:陆河县殡仪馆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