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5月15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15日-2024年5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31-*
通讯地址: (略) 南溪区南溪街道下正街1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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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略) 南溪区天生页岩砖厂制砖技改项目 | (略) 南溪区长兴镇岫云村2组11号 | (略) 南溪区天生页岩砖厂 | 成都 (略) | 项目对城镇污泥等固体废物进行综合利用,用于生产新型环保节能墙体材料,将原直烧式隧道窑生产线2条(二烘二烧)进行适当改造,将原有隧道窑由80m增长至110m,依然保留直烧式隧道窑生产线2条(二烘二烧),同时配套建设固体废物堆场及综合利用配套设施,购置转运、输送、风机等机械设备,达到年处理固体废物*t的(湿基)。 | 施工期: 1.废气:对车 (略) 面实施洒水抑尘,禁止在大风天气时进行此类作业以及建筑材料的露天堆放,场地周围设置2.5高围挡,围挡上设置喷雾除尘装置,进出工地设置洗车机。施工车辆进出场地时限速<10km/h。施工期严格落实“六不准”、“六必须”规定。 2.废水:项目工作人员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已建化粪池收集后,用作周边农田施肥使用;在工地建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全部进入临时沉淀池,沉淀池容积约5m3,沉淀后回用或用于工地降尘,不外排。 3.噪声: 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保养和维护,对人为活动噪声管理,修建围护墙,合理进行施工布置和进度安排。 4.固废:废弃钢材回收利用,碎砖类固废 (略) 政规划的建筑渣场统一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营运期: 1.废气:项目隧道窑废气利用改建的“文丘里+亚氯酸钠溶液氧化吸收脱硝+二级双碱法脱硫”、制砖工序粉尘依托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厂区内无组织粉尘主要采取封闭堆场或厂房+喷雾降尘处理,无组织硫化氢、氨采用生化药剂喷淋除臭+绿化带吸附处理。 2.废水: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收集处理,用作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车辆清洗工序;脱硫废水进入脱硫设施已建的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污泥渗滤液收集用于制砖工序不外排;初期雨水经沉淀后回用于生产。 3.噪声:.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高噪声设备置于夹心板彩钢棚围护结构中,限制使用时间;粉碎机等采取地埋式设置,并采取基座减震、橡胶减震接头和减震垫;按照规定时间卸货和运输;传输设备均装设防护装置;设备定期维护。 4.固废:废机油、含油手套抹布产生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