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政机关于2024年9月29日受理宁夏七 (略) 提出筹建《 (略) 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筹建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公示日期自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9日,共10天。
场所名称:宁夏七 (略)
法定代表人:王生龙户籍:宁夏同心县
场所性质: (略) 服务营业场所
场所地址:同心县王团镇266号
经营范围: (略) 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现向社会公示,有关人员可以于公示截止之日前向本单位提出听证申请,本单位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联系电话:0953-(略)
传真:0953-(略)
邮箱:txtv001@163.com
通讯地址:同心县豫海镇长征东街026号
邮编:(略)
同心县文化旅游 (略)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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