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县小型生活垃圾焚烧厂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书征求意见稿公众参与公开信息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现将《江城县小型生活垃圾焚烧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给予公示,纸质报告请到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住房和 (略) 查阅。 一、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略) 周边的个人及社会团体等。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反馈途径如下: 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住房和 (略) 联系人:张师0879-#,*@*63.com; 云南 (略) 联系人:杨工 0871-#。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4年 10月8日-2024年10月18日(10个工作日)。 五、附件公众意见表 1、《江城县小型生活垃圾焚烧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书》(征求意见稿)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住房和 (略) 2024年10月8日 |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 附件【江城县小型生活垃圾焚烧厂项目(征求意见稿).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