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松机械制造(山东)有限公司1-2和2-2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主要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01.01)第五十九条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保障地块今后用地的环境安全,小松机械制造(山东)有限公司委托山东 (略) 进行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编制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小松机械制造(山东)有限公司1-2和2-2地块
占地面积:*平方米
地理位置:济宁高新技术产 (略) 孟子大道以南、 (略) 以东、 (略) 以北、 (略) 以西
土地使用权人:小松机械制造(山东)有限公司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工业用地
未来规划:拟开发作为居住用地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山东 (略)
调查缘由: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地块。
二、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4年8月~2024年10月。
根据调查情况,本地块为小松机械制造(山东)有限 (略) 内部,小松机械制造(山东)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液压挖掘机的生产。2024年8月现场勘察期间,地块内主要为空地、停车场以及挖掘机试验场地及零部 (略) 。
根据相邻地块土地利用历史沿革地块东 (略) ,隔路为绿色 (略) ;南侧小松机械制造(山东)有限公司空地,西侧小松机械制造(山东)有限公司重卡车间和停车场;北侧为小松机械制造(山东)有限公司装配车间、办公楼餐厅、污水站、篮球场、储油库、再生资源分解中心及孟子大道。
根据针对地块内及周边企业生产活动的分析与污染识别情况,地块潜在污染源主要为地块 (略) 理站。储油库及车间。因此,该地块可能涉及的主要特征污染物为系物(苯、*苯、二*苯、*苯及苯*烯)、石油烃(C10~C40)、氨氮、*酮、铁、锌、锰、铜、镍、氟化物等,应当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三、初步采样调查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采样时间为2024年9月5日~9日、2024年9月13日,共布设土壤监测点位33个(地块内31个,地块外2个对照点),共采集117个土壤样品(含12个平行样品、5个全程序空白样品、5个运输空白样品),检测项目包括pH、《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表1中45项基本项目(重金属和无机物、VOCs、SVOCs)与石油烃(C10~C40)、锌、*酮、锰、氟化物、氨氮;共布设地下水监测井6口,其中地块内5口,地块外1口,均为新建井,井深10m,采集9个地下水样品(含1个平行样品、1个全程序空白样品、1个运输空白样品),检测项目包括《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表1常规指标中的39项测试项目以及二*苯、*苯、苯*烯、石油烃(C10~C40)、*酮、镍、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
根据样品检测分析结果:
(一)地块内土壤样品中:汞、砷、铜、铅、镍、镉、石油烃(C10~C40)检测因子检测结果均小于*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的限值,氨氮检测结果小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 5216-2022(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锰、锌、氟化物检测结果小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二)地块内地下水样品中:所有检出指标除浊度外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表1中Ⅳ类水质标准要求。
四、初步调查结论
调查地块土壤样品和地下水样品无超标情况,调查地块作为居住用地进行开发建设的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后续土壤环境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
山东 (略)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