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松江区民政局
沪松民〔2024〕17号
关于同意成立上海松江区益林社会组织
发展中心的批复
上海松江区益林社会组织发展中心发起人:
你们《关于成立上海松江区益林社会组织发展中心的请示》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查,拟成立社会组织的章程草案、资金情况、拟任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基本情况、从业人员资格、场所设备等符合要求,同意成立上海松江区益林社会组织发展中心。
上海松江区益林社会组织发展中心为社会服务机构(暨民办非企业单位),拟任法定代表人为沈剑,业务范围为“开展社会组织培育、基地运营、项目督导、评估和能力建设,策划运作社会组织项目,组织实施公益活动,承接政府委托项目”,由松江区民政局作为业务主管单位,负责上海松江区益林社会组织发展中心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和有效期延续前的审查;指导其按章程开展活动;负责其年度检查的初审。
上海松江区益林社会组织发展中心登记成立等具体事宜,请按照民政部门有关规定及时向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申请登记。
2024年4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略) 松江区民政局办公室 2024年4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