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肥西县殡葬管理中心及红土山生命文化园改造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 肥西县殡葬管理中心及红土山生命文化园改造提升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肥西县紫蓬镇兴庄村肥西县殡仪馆 | ||
建设单位: | 肥西县民政局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海峰 (略) | ||
项目概况: | 县殡葬管理中心改造提升工程,新建建筑面积约*平方米,拆除原有建筑面积约4445平方米,改造原有建筑面积约4920平方米,同时改造提升馆内现有设备设施及室 (略) 、停车场、给排水、供电、景观绿化、围墙等基础设施。项目已经肥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108-*-04-01-*,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约*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施工期做好各项环境保护工作。施工场地设置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严格按照《 (略) 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略) 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本项目特点,采取必要的防尘措施,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六个百分百”;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避免噪声扰民。 运营期:(1)大气环境:项目设置8套火化机,遗体火化数量为8000具/a,单具遗体火化需45min,火化机年工作时间为750h。每台火化机配置1套尾气处理设备和1根15米高排气筒,年工作365天,燃烧烟气风量约为*m3/h。根据工程分析,遗体火化废气通过尾气处理装置(80%氢氧化钙与20%炭粉脱硫脱酸脱脂+风冷高效降温+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喷吹收尘)处理后可以达到《火葬场大气污染排放标准》(*)表2中的排放限值要求。 (2)地表水环境:扩建项目采取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项目区 (略) 收集后排入项目区周边地表水系。4#火化间、遗体处置间产生的遗体清洗废水与解剖废水排入厂区北侧新建1#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格栅+调节池+一体化装置(MBR膜生物反应器+消毒))处理,其余生活污水与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预处理)等排入厂区南侧新建2#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格栅+调节池+一体化装置(MBR膜生物反应器+消毒))处理,经污水处理站处理的废水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2020)中“冲厕”和“城市绿化”标准后回用于冲厕和景观绿化,不外排。 (3)声环境:本项目通过合理布局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对主要产噪设备、设施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必要的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保养与维护,使厂界噪声排放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 (4)固废:生活垃圾与污水处理站污泥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火化骨灰属于一般固废,由各逝者家属装进骨灰盒带走、葬入墓地或寄存馆内;飞灰、废布袋、废活性炭、除酸脱硫渣、废耐火材料、废84消毒液瓶、解剖废物属于危险废物,飞灰、废布袋、废活性炭、除酸脱硫渣、废耐火材料、废84消毒液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资质单位定期处理,解剖废物收集后与遗体一同焚化。 |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肥西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1-* |
传真: | 0551-* | 通讯地址: | 肥西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