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拟进行汤溪镇“三清三拆除三整治”人居环境整治及基础设施整治提升项目(一期)施工招标代理的服务采购,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业主:饶平县汤溪镇人民政府
二、采购项目名称:汤溪镇“三清三拆除三整治”人居环境整治及基础设施整治提升项目(一期)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元。项目资金建设所需资金在2023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及镇自筹资金列支。
四、服务事项:招标代理
五、服务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饶汤溪镇“三清三拆除三整治”人居环境整治及基础设施整治提升项目(一期)施工招投标过程中的各项工作。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应用专业技术与技能为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标工作相关的咨询服务;汇编、移交并保存招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汇总报告及其电子版;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
请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竞选的单位于2024年12月4日15:00前到饶平县汤溪镇人民政府(地址: (略) 饶平县汤溪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768-*)提交相关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相关资料包括:
1、营业执照;
2、近5年来业绩情况;
3、综合实力及荣誉证书;
4、拟派人员的相关证明文件。
(上述资料需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
我单位将根据报名单位综合情况择优选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饶平县汤溪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