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管理中心南丰收费所2024年空调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一、采购条件
南丰收费所2024年空调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经南丰收费所2024年第9次支委会批准组织实施。项目业主为江西省交通 (略) 抚州管理中心南丰收费所,采购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江西省交通 (略) 抚州管理中心南丰收费所。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二、响应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2.3 响应品牌必须在南丰收费所所辖地段(南丰县)有 (略) 点。
2.4具体要求:
资质要求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
技术要求 | 响应人所投产品须完全满足询价文件的“技术参数及要求”,否则做无效响应处理。 |
信誉要求 | 响应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gsxt.http://**.cn)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
其他要求 | 响应生活设施必须是中国境内制造且已纳入国家公告目录的合格产品。 |
2.5 (略) 只允许投注一次响应文件。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与响应者,请于2024年8月15日至2024年8月19日,工作日北京时间8:30~12:00、14:30~17:00时,前往南丰收费所一楼综合办公室报名并领取响应文件。
3.2 报名时须持以下资料:单位法人代表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提供一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由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或其授权的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于2024年8月29日上午10:00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江西交通投资集团抚州管理中心南丰收费所( (略) 南丰县莱溪乡南丰收费所二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询价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五、服务内容及标段划分
5.1 项目概况
本次采购项目为南丰收费所2024年空调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根据工作需要,采购空调31台(其中挂式空调15台,柜式空调16台),包含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附加设施;旧机拆除搬运、新机安装(如需加接铜管不另支付费用)、调试、检验、培训;技术服务,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和运输保险等内容。
5.2 采购范围
标段 | 设备名称 | 数量(台) | 项目需求 |
FZNFSFS-2024-01标 | 挂式空调 | 15 | 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表” |
柜式空调 | 16 | ||
合计 | 31 |
5.3 交货期
签订合同后7个日历日内。
5.4 交货地点
由采购人指定卸货点,位置位于南丰收费所管 (略) 范 (略) 内。
六、响应价格
6.1 响应人的报价在询价活动实施期间,完成询价工作内容的各项费用,应包括但不限于:措施费、运输、保险、旧机拆除、安装、材料、调试、税金等一切费用。
6.2 有效的响应:响应人的报价在控制价以内的为有效报价。
6.3 响应人所填报的单价及合计价均以人民币为单位。
6.4 询价最高控制总价:*元(大写:***万*仟*佰***元整)。
6.5 已标价询价清单的修正:在签订合同前,如询价人认为中标人已标价清单存在不平衡报价,在不改变投标报价的前提下,中标人必须接受询价人对相关部分单价或总额价的修正,并按询价人规定的时间提交修正后的已标价采购清单,否则,询价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七、评审方式
本次询价由评审小组进行评审,以参与报价的有效报价中最低价法进行候选人排名,以此类推(详见询价文件中评审方式和程序)。询价开标现场响应人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在场,负责解答有关事宜。
八、联系方式
询 价 人:江西省交通 (略) 抚州管理中心南丰收费所
地 址: (略) 南丰县鹰瑞高速南丰收费所
联 系 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0791-*
网 址:江西省交通 (略) 抚州管理中心(http://**,有关补遗等 (略) 址上发布,请各响应人及时关注)、江西省国有 (略) (http://**)
江西省交通 (略)
抚州管理中心南丰收费所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