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1省道金湖东段改扩建工程
S331-JHDD-LHSG1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331省道金湖东段改扩建工程 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苏发改基础发【2016】1027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江苏省交通 (略) 局以苏交公程[2018]183号批准,项目业主 为331省道金湖段工程建设指挥部 ,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补助和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331省道金湖段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331省道金湖东段位于金湖县范围内,起自金湖县与宝应 (略) ,跨宝应湖,经银涂镇、前锋镇,跨大汕子河后,接33 (略) , (略) 扩建至宝应湖农场后,继续向南止于用已建成的乌龙渡大桥,全长约22.817公里。拟采 (略) 标准,设计速度为100km/h,路基宽度26米。新建桥涵设计荷载等 (略) -I级。
本项目实施的是K14+988.076~ K22+817.219段绿化工程施工。
2.2本次招标共1个施工标段,即S331-JHDD-LHSG1标段。
招标内容为K14+988.076~ K22+817.219段绿化工程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绿化苗木养护管理等。
2.3建安费:约人民币(略)元。
2.4计划工期:施工工期230日历天(2025年6月30日前完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开工令为准),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业绩条件要求:
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至今,至少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额不少于(略)元的绿化施工项目。(备注:总承包范围内包含类似专业工程业绩的,须在“投标报表”中体现类似专业工程金额,否则不予认可,下同。)
3.1.3信誉要求:
(1)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事件;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投标人在 (略)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最近一次的信用等级评价(本招标类别)为C级及以上级别(目前以江苏省交通运 (略) 站最新公布(或公告)的为准)。
(3)投标人具有江苏省内信用主管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有效的信用报告,信用等级为CC级及以上(注: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报告扫描件,须体现信用等级;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或信用报告在江苏省内信用主管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的项目经理2021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略) 水运建设项目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3.1.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条件:
(1)项目经理资格条件:
①2019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竣工时间”为准)至今,至少担任过1任类似工程(同业绩资格条件要求)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或项目副经理;
②无在岗项目。
(2)项目总工资格条件:
①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指园林规划设计、景观工程设计、城市园林、环境艺术、园林工程技术、景观学、风景园林、园艺、园林等);
②2019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竣工时间”为准)至今,至少担任过1任类似工程(同业绩资格条件要求)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或项目副经理;
③无在岗项目。
备注:
(1)主要人员(包括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有无在岗项目情况,按照下列原则认定:
1)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订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2)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3)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2)投标人如提供分包业绩的,需要同步提供发包人(或者发包人与承包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
3.1.5其他要求(专职安全员):
必须配备独立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经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禁止转包,禁止违法分包。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不得参加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和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如有)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人员本月或者上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如有缓缴的请提供相关政策依据及缓缴前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人员社保缴费证明是指:投标人提供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相关人员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相关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 (略) (略) (以下简称“ (略) ”,网址http://**:(略)/OP/Login.aspx) (略) 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略) 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略)“ (略) ”,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在“ (略) ”下载,下载招标文件时不收文件费用, (略) 服务费206元/标段。
4.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江苏省 (略) 、江 (略) 、江苏省交通运 (略) 站、 (略) (略)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331省道金湖段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 (略) 金湖县神华大道301号
联系人:成科长
电 话:0517-(略)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128-1号
联系人:姜波
电 话:(略)
电子邮箱:*@*q.com
8.其他
8.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8.2本次招标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及考察。投标人认为需要进行现场踏勘及考察的,招标人将予以支持,费用由投标人自理。考察过程如发生人身伤害、财产或其他损失,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8.3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在“ (略) (略) 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的数据在编制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4本标段招标文件获取(即预约)开始时间2024年10月14日17时00分,招标文件获取(即预约)截止时间2024年11月4日14时00分。
8.5本标段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4日14时00分。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 (略) (略) 开标三室( (略) (略) 16号)举行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公开开标。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自行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解密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4日15时00分。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6本项目招标人名称为331省道金湖段工程建设指挥部, (略) 金湖县 (略) 的账号发布的招标公告。
8.7本项目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成科长、姜波
地 址: (略) 金湖县神华大道301号
电 话:0517-(略)、(略)
E-mail:*@*q.com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