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生活垃圾及餐厨垃圾处理
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参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生活垃圾及餐厨垃圾处理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生活垃圾及餐厨垃圾处理改建工程位于东乌珠穆沁旗原乌里雅斯太镇工业园区东南侧项目厂区内,原有工程占地面积为*.00m2,本次改建项目不新增占地。
本次改建项目餐厨垃圾处理系统不变,将原有生活垃圾碳化裂解系统改为机械炉排炉焚烧处理系统,日处理生活垃圾100吨保持不变,生活垃圾焚烧废气经“SNCR炉内脱硝+急冷半干法脱酸+消石灰干法脱酸+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总估算投资为*元。
二、评价区域内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废气:运营期废气主要包括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其中有组织废气包括生活垃圾焚烧废气和恶臭气体。
(2)废水:项目运营过程中主要的废水为化学水处理系统排水、锅炉排污水、生活垃圾渗滤液、餐厨垃圾处理过程产生的含油废水和职工生活废水。
(3)噪声:项目改建后,原有可燃生活垃圾碳化裂解系统改为机械炉排炉焚烧处理系统,导致噪声源发生了变化,可燃垃圾焚烧车间新增的主要噪声源有引风机、常温补氧风机、螺杆式空气压缩机等设备。
(4)固废:项目改建后新增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炉渣、飞灰以及烟气净化系统产生的废布袋。生活垃圾分选过程产生的无机垃圾、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堆肥车间产生的不可发酵物、餐厨垃圾车间产生的不可发酵物及粗油脂等均为原有固废,其产生量及处置情况均为发生变化。
三、采取的主要防治措施要点
1、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本次改建新增生活垃圾焚烧废气采用“SNCR炉内脱硝+半干法脱酸+干法脱酸+活性炭喷射+袋式除尘器”的处理工艺,经净化达标后,烟气通过45m高烟囱DA004排放。
②分选车间恶臭气体主要来自于鳞板机、破袋机、人工分拣、磁选机、破碎机、滚筒筛分、风选机、渗水池等环节产生的恶臭气体,在鳞板限料机上方、破袋机上方、风选机上方均设置集尘罩,收集的恶臭气体采用“碱喷淋塔+光氧活性炭一体机”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③堆肥车间设置了集气系统,产生的恶臭气体经管道收集后与分选车间共用一套“碱喷淋塔+光氧活性炭一体机”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④餐厨垃圾处理恶臭气体主要来源于餐厨垃圾在接收、固液分离、分选、破碎、发酵等环节,餐厨垃圾处理工艺采用一体化设备,各处理模块均设置在一体化装置内部,可有效控制恶臭气体外逸,并分别针对两套发酵系统各设置一套生物除臭液+碱喷淋塔除臭设施,处理后的气体经15m高排气筒DA002、DA003排放。
⑤本次改建项目生活垃圾处理规模不变, (略) 运输量,针 (略) 扬尘,通过 (略) 进行硬化, (略) 面进行清扫、洒水,车辆减速行驶,同时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采取这一系列措施后,抑尘效率至少可以达到60%,且项目周边地势开阔,道路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软化水站排水、锅炉排污水回用于洒水降尘;生活垃圾渗滤液、餐厨垃圾含油废水排入场区污水处理站统一处理;职工生活污水排入场区化粪池预处理后抽运至乌里雅斯太污水处理厂。
3、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引风机、常温补氧风机、螺杆式空气压缩机等设备选用低噪声型环保设备;对风机做隔音箱,安装排气消音器;对各种泵类采取加装橡胶接头等振动阻尼器,水泵等基础设减振垫;空压机在进气口装抗性消声器,机组加装隔声罩;空压机房等选用隔声、消音性能好的建筑材料;加强管理、机械设备的维护;主厂房合理布置,噪声源相对集中,控制室、操作间采用隔音的建筑结构;总图合理布局项目设置围墙及厂界绿化带;同时,针对厂区运输车辆所产生的交通噪声,采取限制超载、定期保养车辆、路过居民区禁止鸣笛等措施以降低交通噪声。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炉渣外送至东乌旗乌里雅斯太镇建筑垃圾和粉煤灰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烟气处理系统产生的飞灰(含废活性碳粉末)为危险废物,不能与炉渣混合处置,项目设有危废暂存间,飞灰在场内暂存后交由通辽蒙东固 (略) 签订危险废物定期处置;烟气净化系统废布袋、废活性炭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分选车间产生的无机垃圾、堆肥车间产生渣土等不可发酵物送至东乌旗乌里雅斯太镇建筑垃圾和粉煤灰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餐厨垃圾处理车间磁选过程会产生的少量不可发酵物每天送分选车间进行处理;油水分离产出的粗油脂定期交由包头海 (略) 集中处理。项目投产后产生的固体废物,可全部得到综合利用或处置。
四、 (略) 络连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报告 (略) 络链接
链接:http://**_7Na2dz-2wSVffBqQuYyLQ;提取码:rcw0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来电或传真方式向环评单位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纸质版全本,或至建设单位查阅全本。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认为建设项目采取的环境影响预防和减缓措施是否可行,您有何补充和建议;
(2)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是否可以接受;
(3)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 (略) 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统一制定,可从生态 (略) 下载,网络链接为:http://**_*.html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对项目建设有任何意见或建议的公众可以信件或传真的方式将意见送至环评机构或建设单位。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全本查阅期限:2024年6月4日~2024年6月18日。
九、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东乌珠穆沁旗 (略)
委托联系人:钱经理
电话:*
东乌珠穆沁旗 (略)
2024年6月4日
附件: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