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招标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9月14日17:30(工作日上班时间08:30-12:00 ,14:30-17:30)递交至宁都县城 (略) 二楼招采部,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1、将投标材料拿档案密封好,投标资料一经递交后不可退回,现场开标时开启;
2、除密封投标材料同时还需递交:
(1)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需递交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需递交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银行转账凭证(银行转账需要公对公银行转账,转账时备注*(1)投标保证金);
七、投标保证金
1、响应保证金:响应供应商开标前提供*万*仟*佰元整(¥*.00)投标保证金,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投标保证金接受银行转账,公对公银行转账],银行转账并备注*(1)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未中标的投标单位7个工作日内退还。
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缴纳指定账户如下:
户名: (略) (略) 宁都分公司;
开户行:赣州银行宁都支行;
账号:*1418;
纳税人识别号:*MA38XH2RXP;
2、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5%,发布中标公告之日起5天内提交,如未按时交,采购方有权取消中标单位中标资格,完工后一次性退还,不计息。
成交供应商可以选择转账或银行保函方式,选择转账的,成交供应商转入指定账户,选择银行保函的,保函的受益人为招标人。
八、付款方式:
1、付款形式:招标方可采用银行转账、转帐支票、电汇、融资、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应付货款,中标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2、付款方式:按季度支付完成工程量的80%,完成验收合格合同全部工程量且双方结算完成支付至97%,留3%为质量保证金,完成验收合格合同全部工程量后满两年无质量问题且供应商无违约行为后付清尾款。(提供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九、工期:不影响施工进度。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名 称: (略) (略) 宁都分公司
地 址: (略) 宁都县梅江镇登峰大道西侧、 (略) 北侧翠微春苑安置小区1号楼
联系方式:*、*
陈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