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中车玉 (略)
总部及一分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公示
一、地块概况
四川中车玉 (略) 总部及一分厂地 (略) 车城大道四段77号,总占地面积*平方米。历史上主要为四川中车玉 (略) 的总部和一分厂的生产厂房。根据2022年12月 (略) 生态环境局临空经济区分局下发的《 (略) 生态环境局临空经济区分局关于开展土壤环境初步调查的通知》(资环临分发〔2022〕4号)以及2023年1月 (略) 生态环境局下发的《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有关重点工作的通知》,四川中车玉 (略) 总部及一分厂为2 (略) 年重点排污单位,已将该地块列入疑似污染地块名单,需开展该地块上壤环境初步调查工作。四川中车玉 (略) 委托四川水 (略) 开展该地块上壤环境初步调查工作。
二、地块使用现状和历史
地 (略) 雁江区车城大道四段77号,占地面积*平方米。现场踏勘期间(2023年3月),通过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发现,四川中车玉 (略) (略) 、 (略) 与四川 (略) 共同投资组建成立,是中国唯一同时适用于船舶、*用发电、机车、汽车等四大领域的发动机专业研制企业,是中国节能环保、高端制造、战略性新兴产业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总部及一分厂地块2009年10月开工建设,2010年11月四川中车玉 (略) 正式投产,2021年7月停产,主要包括办公大楼、员工宿舍、高速机零部件拆洗、组装、试机、喷漆生产线、零部件仓库、油库、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间、固废暂存间、清洗液存放处、危化品库等。同时在企业生产期间,企业部分车间外租给其他5家企业。
三、地块未来用地规划
根据《资阳临空经济区及托管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四川中车玉 (略) 总部机关及一分厂地块规划为工业用地,对照GB36600-2018为第二类用地,本项目按照第二类建设用地进行评价。
四、调查情况
根据地块系列导则,项目组分两个阶段开展了四川中车玉 (略) 总部及一分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并得出以下结论:
(1)本地块内共布设14个土壤监测点位,采集土壤样品40个;1个土壤对照点位,采集土壤样品1个;根据地块实际情况,本项目地下水埋深大于15m,且上层土壤无明显污染痕迹,故不涉及地下水监测。
(2)检测结果表明,地块内土壤检测项目中所测的48项指标中的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六价铬均未检出,砷、镉、铜、铅、汞、镍、锌、石油烃(C10-C40)有检出,所有土壤检测项目的监测结果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锌的监测结果 (略) 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五、初步调查结论
四川中车玉 (略) 总部及一分厂地块内的14个土壤采样点和地块外对照点,各点位的土壤环境质量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土壤环境风险评估结果为:无风险,可接受,可不进行下一步的详细调查。
综上所述,根据下一步规划及结论,该地块内土壤监测指标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下一步可作为第二类用地使用。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