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旗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业:
经旗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准格尔旗林业和草原保护发展实施意见(2022-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10日
准格尔旗林业和草原
保护发展实施意见(2022-2025年)
十八大以来,旗委、政府坚持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立足于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国家战略,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促进全旗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尊重自然、保护自然,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修复为主。以全面推行林长制为抓手,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加强科学绿化,深入实施林草生态建设与修复工程,切实加强生态保护和林草产业发展,建立健康稳定的林草生态体系、发达的林草产业体系和完善的支撑保障体系,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对森林、草原及其产品日益增长的多种需求,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保护与建设并重以保护为主的原则。协同开展林草生态建设和保护工作,坚持以保护为主,落实国家一级公益林和基本草原保护制度,积极保护生物多样性及其栖息环境。
(二)坚持生态建设与经济效益相结合,促进农民增产增收。在强化建设和保护的基础上,同步推进林草产业化发展,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统筹兼顾林草生态建设与乡村振兴和农民生产生活,合理开发利用森林、草原资源,促进农民增收。
(三)坚持沙源治理、山区治理与周边增绿相结合的原则。因地制宜,分类分区施策,以水定绿,宜林则林,宜草则草,促进森林、草原、荒漠等生态功能整体提升。
(四)坚持机制创新的原则。优化资源配置,使更多生产要素流向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拓宽投融资渠道,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三、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国家重点生态工程、地方绿化工程、草原生态修复工程等各项生态项目,使全旗森林草原质量明显提升,草原生态得到有效保护,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恢复,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能力明显提高,生态功能进一步增强,林草成果全面协调统一。力争到2025年,依据第三轮国土空间规划成果森林覆盖率达到34%左右,植被综合盖度稳定在76%左右。
四、加强森林草原生产建设
(一)加快推进生态建设工程。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施策、造管并举、强化管理的原则,根据工程施工作业设计,合法合规落实苏木乡镇街道的造林种草任务。造林种草任务包含:天然林保护工程、京津风沙源治理项目、退耕还林还草、退牧还草、草原综合治理、防护林建设、森林草原植被恢复工程、防沙治沙、林沙产业发展、造林补贴、森林抚育、退化林分修复、自然保护区建设、森林公园建设、自治区沿黄生态廊道项目、重点区域绿化、家庭林场果园、地方生态建设和国有林场绿化修复提升等工程建设任务。衔接国土空间规划,进一步挖掘造林绿化空间和潜力,将任务落实到山头地块,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落地上图,推行造林绿化精细化管理,到2025年预计实施造林项目*亩,退化林分修复及人工更新*亩,种草*亩,森林抚育*亩,预计总投资*万元左右。
(二)创新造林种草工作机制。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市场运作”的要求,鼓励支持准格尔旗境内造林绿化的企业、合作社,旗人民政府和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国有绿化企业;嘎查村社区集体办的合作社等优先参与造林绿化、草原修复,不断发展壮大国有企业和村集体经济,充分调动全旗农民群众参与林草生态建设的积极性。引导社会各层面投资林草生态保护和建设、林草产业开发,打破行业、地区、所有制界限,形成多元投资林草生态保护和建设的新格局。
(三)全力推进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高质量打造沿黄生态建设,加大人工种草、新造林和封沙治滩力度,尊重自然原始景观,因地制宜、乔灌草结合,推进黄河干流沿线林草植被恢复。加强沿黄河干流和沿黄河交通干道沿线造林绿化,逐步开展乡土树种更新,优化防护林树种结构,形成树种搭配合理、景观优美的沿水、沿路两条生态防护林带。全面启动沿黄生态廊道建设,开展村屯绿化美化,利 (略) 绿化和小流域绿化,将村 (略) ,形成沿黄 (略) 。
(四)推进林草生态修复。紧紧围绕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加强抗寒、抗旱、抗沙、抗盐碱的优质林草种质资源的选育和推广,推进林木良种、乡土草种抚育基地建设。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统筹推进造林绿化,创新义务植树模式。开展退化沙化草原修复、人工种草、黄土高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荒漠化治理)项目为主的草原修复治理工程。通过禁牧封育、退化草原修复和有害生物防控等技术措施,开展草原生态保护修复治理,加快退化草原植被和土壤修复。
(五)加快推进防沙治沙综合治理。统筹规划库布其沙漠“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示范项目,立足荒漠化地区立地条件和治理基础,完善政策引导和激励机制,探索通过设立可持续发展基金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更大力度参与防沙治沙,形成多元化投资的良性发展格局。探索完善“板上发电、板间养殖、板下种草”等林光互补的立体空间土地利用模式,推进以生物治沙为主的“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
(六)加强国有林场站建设。巩固国有林场站改革成果。开展全旗国有林场站“林地一张图”落界工作,核定林场林权定界,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森林资源产权制度。严格执行国有森林资源保护政策,加强森林资源监测,及时掌握国有森林资源总量、分布、变化和保护利用等情况。科学编制实施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注重森林资源保护,开展退化林分改造工作,精准提升更新森林资源质量。加大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推进国有林 (略) 、森林防火器械、管护用房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国有林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能力。对乌兰不浪林场姑子壕苗圃进行全面提升改造建设,在现有基础设施进行再投入,争取达到具备先进性、示范性、多元性现代化苗圃。
五、加强森林草原保护管理
(一)加强林草资源保护。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控,以及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的生态保护。完善基本草原保护制度。保护林草资源,严格执行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加强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恢复和提升栖息地质量,促进野生动物种群恢复。完善野生动物救护机制,提高野生动物救护能力。对全旗林草种质资源开展系统性收集保护,清查收集保存的林草种质资源、野生的林草种质资源、栽培利用的林草种资源以及珍稀、濒危等林草种质资源。以原地保存为主、异地保存为辅,加强乡土树种草种资源库和资源圃建设。建立古树名木动态监测体系,对受害或濒危古树名木开展抢救性复壮,制定防范古树名木自然灾害应急预案。落实管护与修复专项资金,确保全旗古树名木保护率达到100%。
(二)加强林草资源监督管理。编制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实行林地分类管理、分级保护,建立科学的林地保护利用管理机制。依法审批征占用林地草原,加强使用林地、草地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服务监管。严格执行森林限额采伐,定期开展森林督查。全面整治违规违法占用、开垦草原林地等问题。充分发挥国土“三调”数据在国土空间规划管理中的“统一底版”作用,全面调查森林、草原、湿地、荒漠等资源数据,开展准格尔旗林草资源生态综合监测评价工作。开展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一张图”更新,完成森林资源清查复查及林地变更调查成果,录入森林资源信息管理系统,完善森林资源档案数据库。开展草原基础调查工作,查清草原分布、草原类型、生物量等级、生态健康状况及变化情况,为全旗草原监测评价提供数据支撑。
(三)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根据国土空间规划,推进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编制(修编),明确自然保护地发展目标、范围边界及功能分区。针对不同类型的自然保护区,严格按照批准的自然保护区界限和功能分区,实施分类施策保护。完善自然保护技术装备,利用高科技、现代化手段提升保护管理能力水平。加强自然保护地各类开发建设活动的准入管理,定期开展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专项行动。
(四)健全森林草原防火体系。完善森林草原火灾联防联治。加强与气象、应急、公安等部门的合作,在火险等级、火灾防控等方面的会商协商,强化火情报送、物资储备、监测预警等各类数据的信息共享,建立部门协同、信息共享、联防联控的管理体制。加强预警监测系统建设。深化与气象部门合作,加大航空护林巡护力度,强化森林草原防火视频监控系统和瞭望塔建设。强化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风险普查,摸清全旗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区域抗灾能力,完善防 (略) 网络, (略) 网密度,提高建设等级,提高通行效率。加强生物防火林带建设,形成林区边界与自然阻隔带、工程阻隔带相衔接的 (略) 络。提升林草消防队*能力建设。强化队*建设,加强森林防火装备配置、队*组织管理,提高森林防火从业人员、专职护林员的业务水平及应对突发火情的处置能力。加强防火宣传教育建设。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线上线下宣传活动,提升公众的防火意识、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
(五)加强林草有害生物防控。加强有害生物基础设施建设。通过购买服务形式,与信息化手段深度融合,进一步完善林草有害生物远程监测预警系统和有害生物监测调查系统,提升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机制。有害生物防控防治任务。定期开展林业有害生物专项普查。积极开展生物、物理等无公害防治技术试验示范推广及应用,无公害防治率80%以上,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4%以下。加大草原鼠害危害重发区、常发区和人间鼠疫源区外围监测力度,加强草原有害生物监测,科学开展草原鼠害绿色防治与综合防控实践。草原鼠虫害防治效果控制在90%以上。加强新造林地跟踪检疫,严防外来林草有害生物入侵和传播。提升有害生物防控防治科技含量。定期开展林草有害生物防治技术培训。持续开展有害生物防控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增加影像采集设备、测报数据采集终端、虫情测报灯、高智能监测基站等设施设备数量,合理配置防治器械和药剂,提升林草有害生物防治能力,提升植物检疫综合能力。
(六)切实加强源头监督。一是健全监管机制,以林长制为抓手,建立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主的旗、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三级”林长制责任体系,健全以嘎查村级林长、林草管护员为主体的“一长两员”源头管理制度,相邻村林草管护员组成管护班组,防止单打独斗, (略) 格化管理。二是加大林草执法监督,加强执法队*管理能力建设,推进执法改革,探索将部分林地执法权力下放苏木乡镇,农民个人的由苏木乡镇进行查处,具有营业执照的由林草主管部门查处;草原执法委托旗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查处,有效落实旗农牧业综合执法大队、乡镇综合执法局、旗林草局管理责任,从源头加强监管,提高林业和草原执法监管能力。三是加大执法力度。充分利用年度“森林督查”“卫片执法”等卫星遥感技术,实时掌握森林草原资源变化,及时发现森林、草原违法行为,按时查处各类违法案件,切实做好林草生态保护。利用无人机、视频监控等科技手段,发挥卫星遥感监测和人工巡查的优势,加快 (略) ,实时实地,加强源头监管。
(七)提高林草行政服务效能。坚持依法开展行政审核审批工作,通过优化审批流程、规范窗口服务,提高审批工作效率,切实优化营商环境,对重点建设项目进行提前跟进服务,优先提供林草信息,为全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六、提升林草经济效益建设
(一)切实加强森林抚育。在全旗退化乔木林、灌木林地,采取平茬复壮更新、补植补造、修枝打杈、人工促进天然更新等手段提高森林质量、保障生态效益。合理利用灌木平茬物,延长产业链,加工产生利益,增加农民收入,助推准格尔经济社会绿色发展。
(二)进一步发展壮大林草经济产业。立足准格尔旗林草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条件,发展以山杏、沙棘、苹果、梨、枣等为主的特色经济林产业,加强产品商标注册、地理注册、绿色食品标志的认证管理,挖掘特色产品文化内涵,继续扶持高原杏仁露、暖水苹果等本土品牌,充分利用新媒体以及各级各类博览会,多层次、多形式、全方位宣传,提升知名度,打造一批区域特色品牌。充分利用库布齐沙漠、油松王、阿贵庙原始次森林等自然和人文景观优势,加大对旅游项目的建设力度,着力打造森林、草原、沙漠为一体的独具特色的生态旅游。将林草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三)探索生态产品助推经济发展。发挥碳中和林草效能。坚决落实碳达峰、碳中和要求,持续推进国土绿化,增强森林、草原碳汇能力。积极探索完善森林草原碳汇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稳步推进森林碳汇交易,建立健全草原碳汇核算体系和交易机制,大力发展碳汇经济和生态产业,逐步实现森林草原生态保护建设与碳汇能力提升、产业增效、农民受益的有机融合。健全林草生态补偿制度。继续落实生态公益林补偿,争取加大公益林补偿范围。草原生态保护效果与补助奖励资金分配挂钩,发挥好草原生态补奖资金的导向作用。
七、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将苏木乡镇街道林草专业人员全部纳入林长办,配齐配强专职人员,加强基层林长制办公室机构建设,林长办工作经费足额纳入财政预算。各级林长及时协调和解决好林草发展中森林草原防灭火、重大有害生物防治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动员全社会力量支持林草保护修复发展,监督各级林长认真履行职责。
(二)资金保障。政府资金向林草方向倾斜,广泛征集和筛选成熟项目,吸纳社会资本的投入。进一步探索实行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优惠政策, 改善林草投资和经营环境,广泛吸纳社会各界资金投入到林草生态建设。
(三)信息化保障。结合国土空间规划与基本草原划定调整,建立全旗林 (略) ,在林草生态系统保护领域开展智能监测,在森林草原火灾、有害生物防治领域开展智能预警防控,努力构建生态保护新模式,建成覆盖林草主体业务、贯穿上下的政务信息化体系和规 (略) 络化林草资源管理流程。
(四)人才保障。推进管理、专业技术和基层实用等各类林草人才队*建设,加强人才队*培训,提升林草从业人员素质,优化基层森林草原经营人才配置。
(五)制度保障。全面推行林长制,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各级林长职责,建立健全目标考核责任制度,苏木乡镇街道林长制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全旗“五位一体”考核中。落实生态奖补制度,持续优化天然林、生态公益林等奖补政策,探索建立草原生态补偿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