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州县交通运输局:
报来《关于要求审批龙州综合立体交通枢纽工程重新立项的函》(龙交函〔2022〕85号)一文收悉。我局于**日以龙发改复〔2020〕77号批复同意“龙州县高铁新城综合体项目”立项建设。由于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及投资额发生重大变化,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为使项目更加符合实际需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龙州县交通环境, (略) 公共服务功能,改善投资环境,促进龙州县经济发展,同意龙州综合立体交通枢纽工程重新立项。
二、建设单位:龙州县交通运输局。
三、建设地址:龙州县城南新区。
四、项目名称:龙州综合立体交通枢纽工程(项目代码:2210-*-04-01-*)。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本项目总用地红线面积*.75㎡,其中站前广场用地面积47313.30㎡,站前大道用地面积*.45㎡。
站前广场用地面积47313.30㎡,其中中心广场面积13600.43㎡,大巴车车场面积:8864.61㎡;公交车车场面积:8163.73㎡;出租车、网约车车场面积:3401.77㎡;社会车辆车场面积:4397.20㎡;非机动车车场面积:480.57㎡;广场附属配套面积11346.77㎡。
站 (略) 政路网用地面积*.45㎡,道路总长2333.803米,宽24米,双向四车道。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30202万元。资金来源为县级财政资金及国债。
七、项目重新立项批复后,原批复文件龙发改复〔2020〕77号同时作废。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阶段前期工作。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龙州县发展和改革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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