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要求,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应当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者重新审核前必须进行公示工作,使更广泛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现将本项目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1、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鑫华表面处理生产线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平房区平房镇工农村
建设单位:哈尔滨鑫华 (略)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分为镀铜、镀镍、除铜、阳极化、氧化生产线及相关环保设施。
联系人:张成林
电话:*
电子信箱:*@*q.com
评价单位名称: (略) (略)
联系人:唐凡
电话:*
电子信箱:*@*q.com
2、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连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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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通过电话联系建设单位哈尔滨鑫华 (略) 后,查阅纸质报告书。
3、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评价范围内环境保护目标可以提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_*.html。
5、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也可自行下载公众参与调查表,参与本工程的公众调查。
6、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信息公开之日起10个工作日
(略) (略)
2023年03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