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审计局:
根据《 (略) 审计局审计报告》(楚审农报〔2022〕22号)及《 (略) 审计局审计决定书》(楚审农决〔2022〕12号)精神,市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和项目建设情况审计工作,针对审计中发现和存在的问题,及时召开了专题会议,逐条讨论,认真分析,并拟定了详实的整改方案,逐项分解整改措施,逐项进行对照检查落实整改。
截至目前,审计检查中发现存在的2方面12个问题已按要求整改9个(具体为:扩大开支范围、未按规定申报缴纳合同印花税、项目调整变更未报原审批部门审批、未按规定组织招标、违规组织实施项目、虚假签证虚报投资完成额、多计工程价款、未按规定缴纳农民工保障金、4个农田建设项目未如期完工9个问题);正在推进整改3个(具体为:项目配套资金未到位、资金拨付不及时、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3个问题)。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资金筹集和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1.项目配套资金未到位18,895,900元
整改情况:审计指出,截至2022年8月20日, (略) 2020年、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未到位18,895,900元。针对此问题,市农业 (略) 政府请示汇报, (略) 财政协调,努力争取上级财政资金,2022年12月26日上 (略) 2021年高标准农 (略) 级补助项目资金867万元,截至目前,实际未到位资金10,225,900元。现该问题正在推进整改,剩余未配 (略) 农业农村局将持续做好请示汇报及跟踪协调,争取尽快到位。
2.资金拨付不及时55,847,650元
整改情况:审计指出,截至2022年8月20日, (略) 财政2020年至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65,209,000元,实际拨付9,361,350元,欠拨55,847,650元。针对此问题,市农业 (略) 政府请示汇报, (略) 财政协调,于2022年12月拨付950万元,于2023年2月拨付3327.02万元,截至目前,已累计拨付2020年至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57,791,900元,欠拨7,417,100元。现该问题正在推进整改,剩余 (略) 农业农村局将持续做好请示汇报及跟踪协调,争取尽快拨付。
3.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整改情况:审计指出,截至2022年8月20日,市农业农村局支付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2020年农田建设、2021年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款,支付率为合同价款的19.01%、20.98%、6.36%。针对此问题,市农业 (略) 人民政府请示汇报, (略) 财政协调对接,截至目前,已分别拨付三个项目工程款4,620,000元、13,539,500元、39,632,400元,支付率为合同价款的30.14%、95.38%、86.26%。现该问题正在推进整改,剩余 (略) 农业农村局将持续做好请示汇报及跟踪协调,争取尽快拨付。
4.扩大开支范围
整改情况:审计指出,吕合镇用 (略) 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资金支付产业强镇项目工程材料费1896元,违反了项目资金管理使用规定。针对此问题,市农业农村局按照审计要求,已向吕合镇下发了相关整改处理意见,要求尽快将该资金归还原资金渠道,目前资金已经归还。现该问题已按要求进行整改, (略) 农业农村局将加强项目监管力度,避免类似的问题发生。
5.未按规定申报缴纳合同印花税
整改情况:审计指出,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的2020年、2021年农田建设项目涉及合同金额56,214,034.15元,各乡镇(八角、中山、大过口、西舍路、新村、子午、紫溪、吕合、东华)组织实施的2020年、2021年农田建设项目,涉及合同金额17,534,548.42元,未申报缴纳合同印花税。针对此问题,市农业农村局已及时与税务部门对接,并向项目乡镇下达整改通知,要求全额缴纳印花税。目前,市农业农村局已缴清了2020年、2021年农田建设项目合同金额56,214,034.15元涉及的印花税,其它涉及的9个乡镇也已缴纳2020年、2021年农田建设项目合同金额17,534,548.42元涉及的印花税。现该问题已按要求进行整改, (略) 农业农村局将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力度,避免类似的问题发生。
二、建设项目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项目调整变更未报原审批部门审批
整改情况:审计指出,市农业农村局组织 (略) 2021年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第五标段工程,仅完成批复投资额的32.81%,对减少投资建设内容未报原批复部门审批。经核实,此建设内容为鹿城镇吉乐村委会机耕路工程,由于该机耕路沿山脚而过,需占用部分林地,但林地占地手续未能办理,同时,由于财政运转困难,资金拨付不及时,施工企业无力垫资,项目难以推进。针对此问题,市农业农村认真进行了整改,一是组织相关科室开展《 (略) 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管理规定》学习培训,规范工程调整变更程序;二是积极与州农业农村局进行汇报请示进行调整变更。目前,经州农业农村局同意,通过另行选址建设的方式对该项目减少投资部分进行调整变更,现正在开展规划设计,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现该问题已按要求进行整改, (略) 农业农村局将规范项目调整变更程序,避免类似的问题发生。
2.未按规定组织招标
整改情况:市审计局指出,市农业农村局未将2020年、2021年农田建设项目统一招标,而将部分项目下达乡镇,由乡镇负责招标,违反了相关规定。针对此问题,我局组织相关科室认真加强《 (略) 农田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规定(试行)》(云农规〔2020〕3号)等法律法规的学习,特别是加强招投标业务学习及培训,进一步规范项目招投标工作,严格按批复及农田项目招投标规定组织招标,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现该问题已按要求进行整改。
3.违规组织实施项目
整改情况:东瓜镇人民政府未按照项目批复履行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将2020年东瓜镇庄甸青花椒基地高效节水项目下沉到社区由东瓜镇庄甸社区组织实施,违反了相关规定。针对此问题,市农业农村认真进行了整改,一是组织相关科室加强《政府投资条例》《 (略) 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规定》法律法规的学习,认真履行管理职责;二是向东瓜镇下发通知,要求严格按照批复履行好建设到位主体责任,依法依规推进项目实施。现该问题已按要求进行整改,今后,我们将认真履行项目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4.虚假签证虚报投资完成额
整改情况:审计发现,鹿城镇大东十三湾农田建设项目土方开挖、安装伸缩节及法兰片等工程量签证与施工现场不一致,以虚假签证虚报投资额45338.82元,违反相关规定。针对此问题,按照审计报告要求,市农业农村局已向鹿城镇下发了相关整改处理意见,责成鹿城镇根据监理合同履行情况清算监理费,认真履行项目监管职责,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目前,鹿城镇已按要求进行了整改。 (略) 农业农村局将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力度,避免类似的问题发生。
5.多计工程价款1,874,792.68元
整改情况:针对此问题,市农业农村局已按照《 (略) 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及《 (略)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核减的工程造价及时调整工程投资额,并按审定的工程结算价款支付相关施工单位。现该问题已按要求进行整改, (略) 农业农村局将加强项目监管力度,避免类似的问题发生。
6.未按规定缴纳农民工保障金
整改情况:审计指出, (略) 2020年、2021年部分农田建设项目承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农民工保障金。针对该问题,市农业农村局及项目区乡镇对在建项目进行了清理,今后将进一步加强项目监管,规范项目管理,严格执行农民工保障金缴纳规定,杜绝类似问题发生。现该问题已按要求进行整改。
7.4个农田建设项目未如期完工
整改情况:审计指出,截至审计时,东瓜镇2020年青花椒基地高效节水项目、中山镇2021年蔬菜种植高效节水项目、西舍路镇2020年和2021年安乐甸村委会花椒种植高效节水项目未完成建设任务。针对此问题,市农业农村局已及时向三个乡镇下发了加快项目建设的整改通知,责成3个乡镇抓紧时间组织施工,按目标任务完成建设内容,确保项目发挥应有的效益。目前,涉及的3个乡镇已按要求复工进行整改。
针对正在推进整改的“项目配套资金未到位、资金拨付不及时、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3个问题,目前已制定下发了《 (略) 欠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问题整改方案》,明确了欠拨资金拨付计划,争取2023年底,按规定拨付所有已经完成竣工验收、审计项目资金,其余项目按进度拨付”。针对已经完成整改的9个问题,市农业农村局将持续做好跟踪,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不反弹。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认真总结, (略) ,通过认真整改问题,吸取经验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发生。同时,加强项目前期申报审核工作,继续加大有偿资金催收力度,加强项目资金报账审核工作,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的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农田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
(此件公开发布)
(略) 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