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3年4月10日我局共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14日—2023年4月20日(五个工作日,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邮 编:* 联系电话:0870—*
通讯地址:巧家县玉屏街道新华北路0 (略) 生态环境局巧家分局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略) 扩建项目 | (略) 巧家县白鹤滩镇 (略) | (略) | 云南 (略) | 2023年4月10 日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 (略) 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略)
编制日期: 2023年02月
目 录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 (略) 扩建项目 | |||
项目代码 | 2208-*-04-03-*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
建设地点 | (略) 巧家县白鹤滩镇 (略) | |||
地理坐标 | (102度56分13.405秒,26度54分14.590秒) | |||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 (略) (Q8411) |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 “四十九、卫生84”中“108.医院841;专 (略) (所、站)8432; (略) (所、站)8433;急救中心(站)服务8434;采供血机构服务8435;基层医疗卫生服务842”中的“其他(住院床位20张以下的除外)” | |
建设性质 | £新建(迁建) £改建 R扩建 £技术改造 |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 R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 |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 巧家县发展和改革局 |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 2208-*-04-03-* | |
总投资(万元) | 20 | 环保投资(万元) | 11.33 | |
环保投资占比(%) | 56.65 | 施工工期 | 1个月 | |
是否开工建设 | £否 R是: ① | 用地(用海) 面积(m2) | 0 | |
①根据现场调查, (略) 的床位数已增加到360张。根据《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见附件10),医院已于2018年9月申请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随后于2 (略) 床位增加到360床,同时项目已于2020年申领了排污许可证,许可床位为360床。同时根据《关于加强‘未批先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18号)中“未批先建”违法行为自建设行为之日起二年没未被发现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本项目符合不处罚的条例。 | ||||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 无 | |||
规划情况 | 无 | |||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 无 | |||
规划及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 无 | |||
其他符合性分析 |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经查阅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订),该项目属于鼓励类项目,属于“三十七、卫生健康(6、传染病、儿童、精神 (略) (略) (中心)、 (略) (中心、站)、安宁疗护中心、全科医疗设施建设与服务)”。项目并于2022年8月26日取得巧家县发展和改革局的“ (略) 扩建项目”的投资备案证(项目代码:2208-*-04-03-*,具体见附件7)。 综上分析,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的要求。 2、建设项目与所在地“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根据《 (略) 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云政发﹝2020﹞29号),全省共划分1164个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分为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3类。 (略) 共划分为97个管控单元,其中优先保护单元33个、重点管控单元53个、一般管控单元11个。根据《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昭政发〔2021〕14号),巧家县共划分9个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其中优先保护单元3个、重点管控单元5个、一般管控单元1个。项目所在地属于城镇生活重点管控单元,具体分析如下: (1)与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分析 根据《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昭政发〔2021〕14号)分析, (略) 共划定33个优先保护单元, (略) 国土面积44.75%,包含生态保护红线和一般生态空间。主要分布在大山包、药山、乌蒙山、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五莲峰、 (略) 级自然保护区以及饮用水源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金沙江干热河谷、重要湿地等重点生态功能区域。 (略) 内增加床位(项目用地已办理房权证,具体见附件8所示),不新增用地( (略) 内增加床位数), (略) 建成区。故项目建设不占用生态红线,符合《 (略) 生态保护红线》中的相关要求。 (2)与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性分析 ①水环境质量底线 到2025年,重点流域、出境河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等重点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国控、省控考核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水环境功能区水质全面达标。到2035年,地表水体水质优良率全面提升,各监测断面水质稳定达到水环境功能要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稳定达标。 根据现场勘查,项目最近地表水为金沙江。根据《 (略) 水功能区划》、《 (略) 水功能区划》( (略) 水利局,2019.11)分析,金沙江地表水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参照《 (略) 地表水环境状况公报(2021年)》分析,金沙江在巧家县麻壕断面2021年水质监测类别为Ⅱ类,水质状况满足Ⅲ类水质标准要求。项目扩建后,其新增废、污水经“化粪池+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 (略) 政污水管网,汇入巧家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故项目建设不改变所在区域的水环境功能。 ②大气环境质量底线 到2025年,县域环境空气质量稳中向好, (略) 优良率和控 (略) 级下达目标。到2035年,环境空气质量全面改善,县城(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根据《巧家县环境空气状况公报(2020年)》分析,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满足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略) 自行监测报告分析,污水处理站排放的无组织废气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的浓度限值要求。项目扩建后,增加污水处理站的处理量,增加其废气(氨、硫化氢)的排放量,其排放量较小,对大气环境影响可控。项目建设不会突破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底线要求。 ③声环境 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分析,项目所在区域执行2类标准。根据现状监测分析,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项目扩建后,噪声源主要为人群噪声,经建筑隔声、绿化降噪后,项目厂界昼间、夜间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要求,故本项目建设运营不会改变所在区域的声环境功能。 ④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底线 到2025年,全市土壤环境风险防范体系进一步完善,强化土壤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局部区域土壤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进一步保障,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到2035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 扩建 (略) 内增加床位及部分环保设施。根据 (略) 的污水处理站、医疗废物暂存间均已按照要求进行相应的防渗处理,则项目扩建不改变其土壤环境质量。 综上分析,项目严格落实环评要求的环保设施后,项目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3)与资源利用上线符合性分析 严 (略) (略) 对于水资源开发、土地资源利用、能源消耗的总量、强度、效率等要求。 扩建 (略) 内增加床位及部分环保设施。。仅新增用水、用电等,其新增用电、用水量较小。 (4)与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 (略) 扩建项目,不在环境准入清单中,本次环评对照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进行说明,具体见表1-1所示。同时项目与《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昭政发〔2021〕14号)中的城镇生活重点管控单元相符性分析仅表1-2所示。 表1-1 项目相符性分析一览表 序号内容相符性分析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订)项目为鼓励类,具体为“三十七、卫生健康(6、传染病、儿童、精神 (略) (略) (中心)、 (略) (中心、站)、安宁疗护中心、全科医疗设施建设与服务);2《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项目不属于文件中禁止准入类,亦不属于文件中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的项目类型;3《 (略) 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实施细则(试行)》项目为医疗卫生建设项目,不属于里面禁止建设的项目;4《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本)》项目不在《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5《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长江办﹝2022﹞7号)经查,项目建设符合《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长江办﹝2022﹞7号),不属于禁止类项目表1-2 项目与城镇生活重点管控单元符合性分析 项目类别管控类型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城镇生活重点管控单元空间布局约束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对不符合准入要求的既有项目,依法依规实施整改、退出等分类治理方案,促进企业向园区集中,产业向园区集聚,资源集约利用。 (略) 扩建项目,位 (略) 建成区,未新增占地,符合空间布局约束要求。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1.向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水污染物,应当符合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2.加快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因地制宜的选择污水处理工艺;稳步提高污水处理率。3.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建立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1、本项目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站;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巧家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2、本 (略) 建成区,污水管网配套齐全。3.项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委托环卫部分清运处置。符合资源开发效率要求鼓励中水回用。本 (略) 建设项目,不适用中水。 (略) 执行节约用水,节约水资源。符合综上所,项目建设符合《 (略) 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云政发〔2020〕29号)、《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昭政发〔2021〕14号)相关要求。 3、项目与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符合性分析 项目建设与地方法规政策符合性分析见表1-3所示。 表1-3 本项目与地方相关法律政策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序号相关文件要求项目拟建情况符合性1《 (略) “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云政发〔2022〕48号)加快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缩小区域、城乡、人群之间资源配置和服务水平差距,夯实基层基础项目拟增加床位90个, (略) 综合利用率,提高巧家县的医疗服务水平符合经分析,项目建设符合《 (略) “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云政发〔2022〕48号)中的相关要求。 4、项目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规、政策相符性分析 项目建设相关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文件的符合性分析,具体见表1-4所示。 表1-4 建设项目与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文件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序号相关文件要求项目拟建情况符合性1《加快补齐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短板 提高污染治理能力的通知》(环办水体﹝2021﹞19号)、《 (略) 加快补齐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短板提高污染治理能力专项工作方案(2021-2025年)》(云环通〔2021〕202号)(1)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根据调查, (略) 已配套建设污水处理站,根据水质监测报告分析,污水处理站出水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预处理标准,项目扩建后将依托已建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废 (略) 政污水管网符合(2)加强日常运维管理,建立健全污水处理设施维护管理 (略) 已办理排污许可证,项目扩建后将按照要求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 (略) (略) 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台账制度,落实岗位职责,规范记录进出水水量、水质、消毒药剂类型和使用量等信息,已依法开展自行监测,项目扩建后,将按照相关要求执行符合(3)全面整治医疗机构污水环境问题符合(4)明晰责任,抓好落实建设单位将履行污染治理主体责任,做好污水收集、处理、消毒等工作,确保达标排放符合2《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略) 令第380号)(1)第七条: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其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防止因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 (略) 已落实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落实责任到人,项目扩建 (略) 管理体系符合(2)第八条: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制定与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有关的规章制度和在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应急方案;设置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负责检查、督促、落实本单位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防止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发生。运营期间将按照要求修订突发环境预案,同时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及应急方案, (略) 目前已设置专职人员,负责检查、督促、 (略) 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后期项 (略) 管理体系符合(3)第十一条: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相关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危险废物电子或者纸质转移联单符合(4)第十二条: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将对新增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进行管理符合(5)第十六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及时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应当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 (略)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制定。项目产生的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别用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并且贴上警示标识,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 (略) 统 (略) 金盛 (略) 清运处置(其中项目医疗废物中的病理性、化学性、药 (略) 进行收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 (略)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制定的相关规定符合(6)第十七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和人员活动区以及生活垃圾存放场所,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和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定期消毒和清洁。项目扩建新增的医疗 (略) 已建医疗废物暂存间暂存,目前医疗废物暂存间已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和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同时按照要求设置了相应的消毒、清洁设施,医疗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符合(7)第二十条: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项目扩建新增的废、污水依托已有设施处理达标后, (略) 政污水管网符合3《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1)第十九条: (略) 自然资源主管部 (略) 有关部门组织编制长江流域国土空间规划,科学有序统筹安排长江流域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优化国土空间结构和布局,统领长江流域国土空间利用任务, (略) 批准后实施。涉及长江流域国土空间利用的专项规划应当与长江流域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长江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国土空间规划,按照规定的程序报经批准后实施。项目仅新增床位,不新增用地符合(2)第二十条:国家对长江流域国土空间实施用途管制。长江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照国土空间规划,对所辖长江流域国土空间实施分区、分类用途管制。长江流域国土空间开发利用活动应符合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并依法取得规划许可证。对不符合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不得办理规划许可(3)第二十一条: (略) 水行政主管部门统筹长江流域水资源合理配置、统一调度和高效利用,组织实施取用水总量控制和消耗强度控制管理制度。 (略)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和水污染防治要求,确定 (略) 级行政区域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长江流域水质超标的水功能区,应当实施更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要求。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措施。 (略)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统筹长江流域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和计划安排。项目新增废、污水依托已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 (略) 政污水管网符合(3)第二十二条: (略) 级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的生态环境和资源利用状况,制定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略)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后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应当与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长江流域产业结构和布局应当与长江流域生态系统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禁止在长江流域重点生态功能区布局对生态系统有严重影响的产业。禁止重污染企业和项目向长江中上游转移。项目仅增加床位,不新增用地。建设符合当地的“三线一单”要求,对当地的生态环境影响较小符合(4)第二十六条:国家对长江流域河湖岸线实施特殊管制。国家长江流域协调机制统 (略) 自然资源、水行政、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交通运输、林业和草原等部门 (略) 级人民政府划定河湖岸线保护范围,制定河湖岸线保护规划,严格控制岸线开发建设,促进岸线合理高效利用。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但是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项目为医疗卫生服务项目,不在金沙江河道保护范围内,不属于新建、扩建的化工园区及化工项目符合(5)第二十七条: (略) 交通运输主管部 (略) 自然资源、水行政、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在长江流域水生生物重要栖息地科学划定禁止航行区域和限制航行区域。禁止船舶在划定的禁止航行区域内航行。因国家发展战略和国计民生需要,在水生生物重要栖息地禁止航行区域内航行的, (略) 交通运输主管 (略)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同意,并应当采取必要措施,减少对重要水生生物的干扰。严格限制在长江流域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水生生物重要栖息地水域实施航道整治工程;确需整治的,应当经科学论证,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项目不属于航行项目及航道整治工程符合(7)第三十九条:国家统筹长江流域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 (略) (略) 级人民政府在长江流域重要典型生态系统的完整分布区、生态环境敏感区以及珍贵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和重要栖息地、重要自然遗迹分布区等区域,依法设立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 (略) 区新增床位,不新增用地。项目建设不在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范围内符合4《 (略) 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实施细则(试行)》①禁止在金沙江、长江一级支流建设除党中央、 (略) 、国家投资主管部门、省级有关部门批复同意以外的过江基础设施项目项目为医疗项目,不涉及过江基础设施建设符合②禁止在金沙江、长江一级支流岸线边界1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新建化工园区充分留足与周边城镇未来扩张发展的安全距离,立足于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方向,推广绿色化学和绿色化工发展模式。化工园区设立及园区产业 (略) 级业务主管部门牵头组织专家论证后审定项目为医疗设施建设项目,不涉及化工园区及化工项目符合5《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长江办﹝2022﹞7号)①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项目废、污水经污 (略) 政污水管网,不设置入河排污口符合②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项目为医疗项目,不属于以上内容符合③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符合综上分析,项目建设符合《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加快补齐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短板 提高污染治理能力的通知》(环办水体﹝2021﹞19号)、《 (略) 加快补齐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短板提高污染治理能力专项工作方案(2021-2025年)》(云环通〔2021〕202号)、《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略) 令第380号)、《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长江办﹝2022﹞7号)、《 (略) 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实施细则(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的相关要求。 5、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1)自然条件 项目在原有地点扩建,仅新增床位。项目周边不存在相应的制约因素,项目用水、用 (略) 已有设施,满足项目运营要求。 (2)政策法规符合性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要求。 (3)环境相容及影响可控性分析 项目在原有地点扩建,仅新增床位。根据调查,污水处理站采用地埋式,经检测,污水处理站无组织恶臭气体达标排放;项目扩建后将增加氨、硫化氢的排放量(其污水处理站加盖处理);新增废、 (略) 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 (略) 政污水管网;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合理妥善处置,处置率为100%。对环境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项目建设与当地周边环境相容;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在采取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措施下,产生的环境影响均可得到有效控制,能够满足当地环境保护的要求,且不会改变当地的环境功能。 (4)选址合理性分析 项目选址不在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评价区域无珍稀动植物分布;项目选址不涉及生态红线、基本农田,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根据《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项目的建设不属于限制用地和禁止用地范围,项目用地符合国家土地利用政策。项目的选址、布置及污染物处置符合相关规定,根据工程分析和环境影响分析,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均得到合理处置,本项目建设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综上分析,项目选址合理可行。 |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设内容 | 2.1项目建设背景及由来 (略) 位于巧家县白鹤滩镇迤博一村。2005年,设置病床101床,2 (略) 床位数增加到201床,2 (略) 床位增加到270张。为 (略) 内的现有医疗设施,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公司拟投资20万元, (略) 内进行扩建(仅新增床位,其余 (略) 原有), (略) 基础上增加90张床位, (略) 床位数达到360张,其主要内容为“ (略) (略) 床位数,在原来的基础上,增加90张床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令第682号)的规定,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项目属“49-- (略) ;专 (略) (所、站); (略) (所、站);急救中心(站)服务;采供血机构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中的“其他”,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受建设单位委托,我公司承担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 (略) 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踏勘并收集了相关资料,针对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特征,在分析项目建设、运营产排污特性及可能存在的环境影响的基础上,提出需要采取的相关污染防控措施,按照环评技术导则及相关规定,编制完成了《 (略) 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送审稿),并于2023年02月0 (略) 生态环境局巧家分局组织相关专家对《 (略) 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送审稿)进行了技术审查(审查意见详见附件21),本单位位在认真核实与会专家的修改意见后形成《 (略) 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供建设单位上报审批。 2.2建设项目概况 2.2.1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略) 扩建项目; (2)建设单位: (略) ; (3)建设性质:扩建; (4)建设地点:巧家县白鹤滩镇 (略) ; (5)建设用地:占地面积为5516.21m2(均为原有),项目仅在内科大楼、住院楼、门诊综 (略) 病房增加床位,不新增用地; (6)建设规模:新增床位90张(其中内科大楼增加床位53张,住院楼和门诊综合楼增加床位37张); (7)项目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20万元,估算环保投资11.33万元,占预算总投资的56.65%; 2.2.2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根据投资备案证分析,项目拟新增床位90张,医院床位将从270张增加到360张,其余设施均依托原有。 项目工程组成及建设内容见表2-1,项目主要医疗设施(设备)见表2-2,项目主要环保投资一览表见表2-3,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见表2-4。 表2-1 项目工程组成及建设内容一览表 工程名称工程内容备注主体工程内科大楼9F(设置地下1层,地上8层),砖混结构,占地面积为646.7m2,建筑面积为5929.04m2;-1F设置为停车场;1F设置为职工停车场;2F设置为内一科;3F设置为内二科;4F设置为内科综合病房;5-6F设置为精神科;7F设置为关爱病区;8F设置为党员活动室、大会议室;依托门诊综合楼6F,砖混结构,占地面积为837.73m2,建筑面积为3871.44m2;其中1F设置门诊部、西药房、收费室、体检科、口腔科、超声科;2F设置儿科、中医科;3F设置妇科;4F设置普外科;5F设置耳鼻 (略) 楼9F(设置地下1层,地上8层),砖混结构,占地面积为1015.55m2,建筑面积为8220.39m2;-1F设置为停车场;1F设置为急诊科、放射科;2F设置为新生儿科、检验科;3F设置为产科;4F设置为骨科;5F设置为康复中心、手术室;6F设置为行政办公室、供应室;7F设置为宿舍;8F设置为食堂;依托辅助工程食 (略) 楼8F依托后勤室占地面积为22.96m2,建筑面积为22.96m3,为后勤保卫科依托公用工程给水系统项目 (略) 已建给水管网依托排水系统项目新增废、 (略) 已建“化粪池+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汇入巧家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依托 (略) 已建供电电网供给依托 (略) 已建供热系统供给依托环保工程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污水处理站设置为地埋式,加盖处理 (略) 的食堂设置油烟净化器,1套,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净化效率不小于60%)处理后,达标排 (略) 区已采取雨、污分流制,已铺设雨、污分流管网(沟)等依托综合废、污水隔油池,1个,容积不小于0.5m3,用 (略) 的食堂废水新建化粪池,3个,总容积为240m3,其中门诊综合楼、住院楼处设置2个,总容积为140m3,内科大楼处设置1个,容积为100m3依托污水处理站,1座,处理规模为120m3/d,处理工艺为“调节+二次接触氧化+消毒工艺(采用次氯酸钠消毒)”。废、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 (略) 政污水管网依托检验科废水1#化学沉淀槽,1个,容积不小于0.4m3;检验科废水经“化学沉淀+中和”法进行预处理,处理后排入“化粪池+污水处理站” 新建口腔科废水2#化学沉淀槽,1个,容积不小于0.9m3;口腔科废水经“硫化物沉淀”法进行预处理,处理后排入“化粪池+污水处理站”新建固废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桶,院区已设置生活垃圾桶, (略) 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依托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收集桶,若干,院区已设置医疗废物收集桶,用于收集各个科室、病房的医疗废物,集中收集转运到医疗废物暂存间暂存依托医疗废物暂存间,1间,占地面积为35m2,建筑面积为35m2,用于暂存医疗废物等依托噪声建筑物隔声、绿化降噪等依托绿化绿化面积为1880m2依托风险应急事故池,共2个, (略) 已设置1个应急事故池,容积为20m3;项目扩建后,医院拟新建1个容积不小于15m3的应急事故池新建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新建表2-2 项目主要医疗设施(设备)一览表 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备注1CT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仪-台1依托原有2牙科X射线机PROLINE XL台1依托原有3医用普通X射线机TX-ⅢG台1依托原有4DR直接数字平板X线成像仪-台1依托原有5麻醉机-台1依托原有6电子胃镜-套1依托原有7黑白B超机-套1依托原有8彩色B超机-套1依托原有9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台1依托原有10血球分析仪-台1依托原有11血气分析仪-台1依托原有12凝血分析仪-台1依托原有13手术显微镜-台2依托原有14内窥镜系统-台2依托原有15电解质分析仪-台1依托原有16呼吸机-台1依托原有根据资料分析,本此扩建, (略) 的内科大楼、住院楼、门诊综合楼增加床位,不新增任何医疗设备,均依托原有。 表2-3 项目主要环保投资一览表 序号环保投资类别分项措施(设施)内容金额(万元)备注1运营期--1.1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污水处理站设置为地埋式,已加盖处理- (略) 的食堂设置油烟净化器,1套,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效率不低于60%)处理后,达标排放0.5新建1.2废水雨、 (略) 区已采取雨、污分流制,已铺设雨、污分流管网(沟)等-依托检验科废水1#化学沉淀槽,1个,容积不小于0.4m3;检验科废水经 “化学沉淀+中和”法预处理后,处理后排入“化粪池+污水处理站” 0.2-口腔科废水2#化学沉淀槽,1个,容积不小于0.9m3;口腔科废水经“硫化物沉淀”法预处理,处理后排入“化粪池+污水处理站” 0.4-综合废、污水隔油池,1个,容积不小于0.5m3,用 (略) 的食堂废水1新建化粪池,3个,总容积为240m3,其中门诊综合楼、住院楼处设置2个,总容积为140m3,内科大楼处设置1个,容积为100m3-依托污水处理站,1座,处理规模为120m3/d,处理工艺为“调节+二次接触氧化+消毒工艺(采用次氯酸钠消毒)”。新增废、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 (略) 政污水管网-依托1.3噪声人群噪声建筑物隔声、绿化降噪-依托1.4固废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桶,院区已设置生活垃圾桶, (略) 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依托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收集桶,若干,院区已设置医疗废物收集桶,用于收集各个科室、病房的医疗废物,集中收集转运到医疗废物暂存间暂存-依托医疗废物暂存间,1间,占地面积为35m2,建筑面积为35m2,用于暂存医疗废物-依托1.5环境风险-应急事故池,共2个, (略) 已设置1个应急事故池,容积为20m3;项目扩建后,医院拟新建1个容积不小于15m3的应急事故池2.5新建1个容积不小于15m3的应急事故池-修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1.5-1.6绿化绿化面积为1880m2-依托2环境管理技术咨询--2.1环评咨询服务环境影响评价2.8-2.2排污许可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0.15-2.3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编制环境竣工验收监测报告2.28-合计-11.33-表2-4 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序号指标名称单位指标备注1项目占地面积m25516.21依托原有2建筑面积m*.87依托原有3医疗规模床360本项目新增床位90张4劳动定员人320新增职工80人,均为医务人员5工作制度(1)年工作天数d365/(2)日工作小时h24每天3班,每班8小时6项目预估总投资万元20/7预估环保投资万元11.33占预算总投资的56.65%2.2.3主要医疗原料及能源消耗 1、主要医疗器材 项目扩建新增主要医疗器材使用情况详见表2-5所示,扩建前后主要医疗器材变化情况详见表2-6所示。 表2-5 项目扩建新增主要医疗器材使用一览表 序号器材型号年使用量储存位置备注1注射器10ml33075支库房-2灭菌橡胶外科手套各型号5427双库房-3采血管生化管2550支库房-4输液器各型号32138包库房-5免洗手消液500ml460瓶库房-6湿化鼻氧管成人1750瓶库房-表2-6 (略) 主要医疗器材使用情况一览表 序号器材型号单位年使用量扩建前扩建后变化情况1注射器10ml支*+*灭菌橡胶外科手套各型号双*+54273采血管生化管支*+25504输液器各型号包*+*免洗手消液500ml瓶*+4606湿化鼻氧管成人瓶*+17502、消毒剂及药品 项目扩建新增主要消毒剂和药品使用情况见表2-7所示,扩建前后主要消毒剂及药品使用情况详见表2-8所示。 表2-7 项目扩建新增主要消毒剂和药品使用一览表 序号试剂名称规格年使用量储存位置备注1氯化钠100ml17962瓶西药房-2*戊酸钠片0.2g*100片145瓶西药房-3奋乃静2g*100片124瓶西药房-4注射用泮托拉唑40mg10391支西药房-5利培酮片1g*40片250盒西药房-6卡马西平片0.1g*100片89瓶西药房-7二*双胍肠溶片0.25g*48片176瓶西药房8氯化钠注射液10ml8044支西药房9维生素C注射液1g*5ml7454支西药房10氨溴索注射液15mg6490支西药房表2-8 扩建前后主要消毒剂和药品使用情况一览表 序号试剂名称型号单位年使用量扩建前扩建后变化情况1氯化钠100ml瓶*+**戊酸钠片0.2g*100片瓶*+1453奋乃静2g*100片瓶*+1244注射用泮托拉唑40mg支*+*利培酮片1g*40片盒*+2506卡马西平片0.1g*100片瓶*+897二*双胍肠溶片0.25g*48片瓶*+1768氯化钠注射液10ml支*+80449维生素C注射液1g*5ml支*+*氨溴索注射液15mg支*+*含氯消毒片100片/瓶瓶*3、中药 根据资料分析,扩建项目建设不涉及中药科,扩建项目不新增中药,其扩建前后中药使用情况见表2-9所示。 表2-9 扩建前后主要中药使用情况一览表 序号中药名称型号单位年使用量扩建前扩建后变化情况1黄芪1kg/袋kg*薏苡仁1kg/袋kg*桑寄生1kg/袋kg*太子参1kg/袋kg*丹参1kg/袋kg*三七粉1kg/袋kg*当归1kg/袋kg*延胡索1kg/袋kg*路路通1kg/袋kg*香附1kg/袋kg292904、检验科试剂 项目扩建新增检验科试剂使用情况见表2-10所示,扩建前后检验科试剂使用情况详见表2-11所示。 表2-10 项目扩建新增检验科试剂使用一览表 序号试剂名称规格年使用量储存位置备注1谷*转氨酶60ml*2、15ml*214kg检验科试剂冰箱-2天冬氨酸转氨酶60ml*2、15ml*215kg检验科试剂冰箱-3谷氨酰胺转移酶60ml*2、15ml*214.5kg检验科试剂冰箱-4碱性磷酸酶60ml*2、15ml*213.75kg检验科试剂冰箱-5总胆红素60ml*2、15ml*214kg检验科试剂冰箱-6肌酐60ml*2、15ml*213.75kg检验科试剂冰箱-7稀释液60L15kg检验科储存室表2-11 扩建前后检验科试剂使用情况一览表 序号试剂名称型号单位年使用量扩建前扩建后变化情况1谷*转氨酶100mlkg4256+142天冬氨酸转氨酶0.2g*100片kg4560+153谷氨酰胺转移酶2g*100片kg43.558+14.54碱性磷酸酶40mgkg41.2555+13.755总胆红素1g*40片kg4256+146肌酐0.1g*100片kg41.2555+13.757稀释液0.25g*48片kg4560+155、口腔科试剂 项目扩建前后其口腔科试剂不发生变动。 6、污水处理站消毒剂 医院采用次氯酸钠对污水处理站废水进行消毒处理,其项目扩建前后污水处理站消毒剂消耗情况见表2-12所示。 表2-12 扩建前后污水处理站消毒剂情况一览表 序号消毒剂名称型号单位年使用量扩建前扩建后变化情况1次氯酸钠-t1.712.25+0.546、能源消耗 本项目涉及的能源主要为水及电能等,扩建前后变化情况见表2-13所示。 表2-13扩建前后能源消耗情况一览表 序号名称单位年使用量扩建前扩建后变化情况1水m*.*.9+12026.752电万KWh94.07110.76+16.693柴油L202002.2.4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扩建前后项目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见表2-14所示。 表2-14 项目扩建前后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情况一览表 类型扩建前本项目扩建后员工人数240人,其中医务人员216人80人,均为医务人员320人,其中医务人员296人年工作天数365d365d365d工作制度每日工作三班,一班8h每日工作三班,一班8h每日工作三班,一班 (略) 已设置食堂,项目扩建后,依托原有(根据调查,项目食堂设计就餐人数约为100人次/d), (略) 不扩建食堂。不新增就餐人数)。2.2.5水平衡 根据资料分析,项目扩建项目新增废水主要为医疗废水,主要来自于门诊、检验科、住院病房产生的废、污水。 1、医疗用水 (1)门诊用、排水 根据资料分析, (略) 病房床位增加90张,故其门诊量也随之增加,其门诊量增加113人/d。参照《 (略) 地方标准 用水定额》(DB53/T 168-2019)中规定的参考数据:门诊(含行政及医护人员、附属设施等综合用水)用水定额为20L/(人·次),则门诊用水量2.26m3/d、824.9m3/a,产污系数按0.85计,项目门诊废水产生量1.921m3/d、701.165m3/a。 (2)住院病房用、排水 根据资料分析,项目设计床位90张。根据《 (略) 地方标准 用水定额》(DB53/T 168-2019)中规定的参考数据:病房内带洗浴(含行政及医护人员、附属设施等综合用水)住院病房用水定额为300L/(床·d), (略) 病房用水量27m3/d、9855m3/a,产污系数按0.85计,住院病房废水产生量22.95m3/d、8376.75m3/a。 (3)检验科用、排水 检验科检测化验用水量约2L/人·次,人数约最大就诊人数(113人·次/d)的20~40%(本次取40%,则检验人数约为45人·次/d),则检验科用水量0.09m3/d、32.85m3/a,产污系数按0.85计,检验科废水产生量0.0765m3/d、27.9225m3/a。 2、生活用、排水 项目新增床位90张,医院医务人员增加80人,小于床位数。根据《 (略) 地方标准 用水定额》(DB53/T168-2019)中规定的参考数据:病房内带洗浴(含行政及医护人员、附属设施等综合用水)住院部用水定额为300L/位床·d,门诊(含行政及医护人员、附属设施等综合用水)用水定额为20L/(人·次),医院医务人员生活用水已纳入病房、门诊用水量中核算,不再 (略) 职工生活污水。 陪护人员生活污水,按照1个床位1名陪护人员考虑,则陪护人员90人,用水量按每人40L/(人·d)计,每天用水量3.6m3/d、1314m3/a。产污系数按0.85计,则污水产生量3.06m3/d、1116.9m3/a。 综上分析,本项目运营期用、排水情况见表2-15所示,项目水量平衡见图2-1所示。 表2-15 项目运营期用、排水情况一览表 序号项目用水标准数量用水量排污系数废水量核算标准来源m3/dm3/am3/dm3/a1门诊用水20L/(人·次)113人/d2.26824.90.851.*.165DB53/T 168-2 (略) 病房用水300L/(床·d)90床*.8522.*.753检验科用水2L/人·次45人·次/d0.0932.850.850.*.9225-4陪护人员生活用水40L/(人·d)90人3.*.853.*.9-合计--32.*.75-28.*.7375-图2-1 项目水量平衡图 单位(m3/d)2.2.6 项目总平面布置 项目建 (略) 总体布局,仅在内科大楼、住院楼、门诊综合楼增设床位,其总体布局不发生变动。医院总平面布置图见附图2所示。 |
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 | 2.3施工期工艺 根据资料分析,项目仅进行床位安装及检验科、口腔科废水预处理设施建设等,其余设施均依托已有。仅产生少量粉尘、生活污水、噪声等。 项目施工期预计施工1个月。 2.4运营期工艺 (略) 扩建项目,医院不接收传热病人,不设置传染病房。 (略) 就医流程为: (略) 挂号处挂号,领取专家号或普通号,根据挂号所得信息到各科门诊科室就诊,根据医生的诊断结果和医生建议可选择以下治疗方法:直接缴费取药或进行简单治疗后离开; (略) 治疗;缴费后进行体检化验,由医生根据化验结果向患者提出治疗意见。医院的就医流程见图2-3所示,产污环节见图2-4所示。 图2-3 医院就医流程图2-4 项目运营期产污环节示意图 |
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 | 2.5现有工程分析 2.5. (略) 环保手续办理情况 2006年9月22日,《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略) 环境保护局行政审批同意建设,并取得批复(昭环评表(2006)10号,见附件11),并于2008年8月15 (略) 环境保护局的竣工验收,并取得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昭环许准验字[2008]18号,见附件12)。后由于扩建内科大楼,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属于《 (略) 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快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整改工作的通知》(云环通﹝2016﹞85号)文件的未批先建项目范围。根据《 (略) 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整改的通知》(昭政办发﹝2016﹞72号),建设单位于2016年12月委托云南 (略) 编制了《 (略) 扩建项目环境影响现状评价报告(报批稿)》, (略) 环境保护局的备案登记表(见附件18,昭环备(2016)15号)。201 (略) 注销巧 (略) ,注册成立 (略) 。 (略) 申请了排污许可证,后由于法人变更,同时放射科无废水产生等原因,于2022年7月15日向昭通生态环境局重新申请排污许可,并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编号为:*MA6KFY7D1T001Q),建设单位目前已按照要求完成了2020年度、2021年度的执行报告。 2.5.2原有项目的工艺流程 原项目的工艺流程见图2-3所示,其产污环节见图2-5所示。 图2-5 原项目运营期产污环节示意图2.5. (略) 现有污染物产排情况分析 1、废水 根据《 (略) 扩建项目环境影响现状评价报告(报批稿)》分析,医院于2016年扩建内科大楼后,其床位数增加到270张,配备医务行政人员240人,门诊量增加到337人/d。根据评价报告及实际调 (略) 用水量约为105.11m3/d、38365.15m3/a,其废水产生量约为89.344m3/d、32610.56m3/a。 医院设置有检验科、口腔科、放射科等,其放射科目前已采用数字化医疗影响系统,不再使用传统的洗印技术,医院内部设CT胶片,为数码打印,因此不产生含银的照片洗印废水、显影废液等;医院的口腔科会产生少量的含汞废水;检验科废水主要是化验室等产生的废水等。 (略) 部及门诊部产生的废水均为一般医疗废、污水。 根据调查, (略) 的门诊用水量约为6.74m3/d、2460.1m3/a,废水产生量约为5.729m3/d、2091.085m3/a;住院病房用水量约为81m3/d、29565m3/a,废水产生量约为68.85m3/d、25130.25m3/a;陪护人员生活用水量约为10.8m3/d、3942m3/a,废水产生量约为9.18m3/d、3350.7m3/a;检验科用水量约为0.27m3/d、98.55m3/a,废水产生量约为0.23m3/d、83.95m3/a;口腔科用水量约为0.9m3/d、328.5m3/a,废水产生量约为0.765m3/d、279.225m3/a;食堂用水量约为5.4m3/d、1971m3/a,废水产生量约为4.59m3/d、1675.35m3/a。 根据现场勘查,原项目医疗废、污水经“化粪池+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 (略) 政污水管网,汇入巧家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原项目运营期用、排水情况见表2-16所示,原项目水量平衡见图2-6所示。 表2-16 原项目运营期用、排水情况一览表 序号项目用水量排污系数废水量m3/dm3/am3/dm3/a1门诊用水6.*.1-5.*. (略) 病房用水*-68.*.253陪护人员生活污水10.83942-9.*.74检验科用水0.2798.55-0.2383.955口腔科用水0.9328.50.*.2256食堂用水5.41971-4.*.35合计105.*.15-89.*.56图2-6 原项目水量平衡图 单位(m3/d)根据资料分析,原项目的医疗废、污水经“化粪池+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中预处理标准,其中氨氮、总磷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级标准, (略) 政污水管网。报告参照建设单位委托云南蓝环 (略) 对污水处理站总排放口的自行监测结果分析,项目废、污水经“化粪池+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出水水质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其监测结果见表2-17所示。 表2-17 水质监测结果一览表 断面(测点)名称废水总排口标准值是否达标采样日期2022.08.29样品编号检测项目*S1-1-*S1-1-*S1-1-3石油类(mg/L)0.06L0.06L0.06L20达标动植物油类(mg/L)0.310.270.2520达标氰化物(mg/L)0.0220.0210.0190.5达标挥发酚(mg/L)0.01L0.01L0.01L1.0达标五日生化需氧量(mg/L)26.824.727.2100达标阴离子表面活性剂(mg/L)0.130.140.1610达标断面(测点)名称废水总排口标准值是否达标接样日期2022.09.21样品编号检测项目*S1-3-*S1-3-*S1-3-3化学需氧量(mg/L)*达标悬浮物(mg/L)*达标粪大肠菌群(MPN/L)1.7×1032.1×1032.3×*达标断面(测点)名称检验科废水排放口标准值是否达标采样日期2022.08.29样品编号检测项目*S2-1-*S2-1-*S2-1-3总汞(mg/L)0.*.*.*.05达标总镉(mg/L)0.00070.00080.00070.1达标总铬(mg/L)0.0310.0300.0311.5达标六价铬(mg/L)0.0210.0200.0210.5达标总砷(mg/L)0.00060.00070.00060.5达标总铅(mg/L)0.0020.0020.0021.0达标断面(测点)名称口腔科废水排放口标准值是否达标采样日期2022.08.29样品编号检测项目*S4-1-*S4-1-*S4-1-3总汞(mg/L)0.*.*.*.05达标备注:检测结果后加“L”表示检测结果低于方法检出限--原项目各废水处理方式汇总情况见表2-18所示。 表2-18 原项目各废水处理方式一览表 序号废水类型废水量(m3/d)产污科室产污节点处理设施1其他综合医疗废水(住院病房、门诊等)83.759门诊、住院病房医疗废水、生活污水等化粪池+污水处理站2检验科废水0.23检验科、化验室检验科废水化粪池+污水处理站3口腔科废水0.765口腔科口腔科废水化粪池+污水处理站4食堂废水4.59食堂食堂废水化粪池+污水处理站根据自行监测报告,核算原项目废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具体见表2-19所示。 表2-19 原项目综合废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核算一览表 综合废水量项目污染物CODBOD5NH3-NSS粪大肠菌群数89.344m3/d、32610.56m3/a实际排放浓度(mg/L)6426.*.03×103个/L排放量(t/a)2.0870.8550.6520.717-2、废气 医院目前供热采用电能,集中式太阳能供热,大气污染物主要来自于食堂油烟、停车场汽车尾气、污水处理站恶臭及备用发电机燃油废气等。 (1)食堂油烟 经调查,医院食堂设置面积100m2, (略) 楼内,食堂设置1个灶头。医院食堂外包给个人经营。根据调查,目前食堂就餐人数约为100人次/d。大量的职工、 (略) 外餐厅就餐。食堂运营过程中会产生油烟,由于食堂油烟缺失检测数据,本次报告 (略) 的油烟产生情况具体如下: 医院置食堂拟采用灌装液化气、电作为能源,属清洁能源。根据《全国第二次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的《生活源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餐饮油烟(二区)的排放系数232g(人·年)(注:指居民生活、第三产业和工业源非重点调查单位能源使用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核算中,不考虑其中工业源非重点调查单位治理设施带来的减排,即产生量等于排放量。),则项目食堂餐饮产生量为0.0232t/a(约为0.064kg/d)。 根据现场调查, (略) 食堂设置抽油烟机,食堂油烟经“抽油烟烟机收集+油烟烟道”排出室外。 (2)汽车尾气 (略) 的车辆多为小型车,进出车 (略) 人员相关,变化较大,汽车尾气经自然扩散后,呈无组织排放。 (3)化粪池、生活垃圾及医疗废物暂存间异味 化粪池、生活垃圾及医疗废物暂存间产生的异味较少,经自然扩散后呈无组织排放。 (4)柴油发电机废气 根据调查,内科大楼负1F设置有柴油发电机室,配备柴油发电机,为停电时应急电源。其工作时产生CO、NOx、THC等,由于工作时间较短,其产生量较小,经自然扩散后呈无组织排放。 (4)污水处理站恶臭 污水处理站运行过程中产生恶臭气体,主要来源于调节池、污泥池等。为降低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医院采用地埋式的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站处理池加盖,盖板上有进、出气口。根据测算,现有项目氨、硫化氢的排放量分别为0.0125t/a、0.0005t/a。根据建设单位的自行监测报告分析,项目的污水处理站周界大气污染物浓度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的要求限值,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其检测结果见表2-19所示。 表2-19 无组织废气检测结果一览表 点位名称样品编号采样日期风向风速(m/s)硫化氢(mg/Nm3)氨(mg/Nm3)*烷(%)氯气(mg/m3)臭气浓度(无量纲)ppm%污水处理站发下风向Q*Q1-1-12022.08.29西北0.70.0030.032.582.58×10-4NDND*Q1-1-2西北1.00.0040.042.442.44×10-4NDND*Q1-1-3西北0.90.0040.052.562.56×10-4NDND执行标准0.031.0-10.110是否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备注:检测结果为“ND”表示检测结果低于方法检出限3、噪声 原项目主要噪声来源风机、水泵、柴油发电机等设备运行噪声及机动车车辆行驶噪声。根据建设单位委托云南蓝环 (略) (略) 厂界噪声的监测结果进行分析,具体见表2-20所示。 表2-20 噪声监测结果一览表 检测地点检测日期测点编号检测时段Leq(dB(A))主要声源标准是否达标厂界东侧厂界外1m处2022.10.*Z1-1-1昼间52.1环境噪声60达标*Z1-1-2夜间47.850达标厂界南侧厂界外1m处*Z2-1-1昼间50.360达标*Z2-1-2夜间45.450达标厂界西侧厂界外1m处*Z3-1-1昼间54.760达标*Z3-1-2夜间48.650达标厂界北侧厂界外1m处*Z4-1-1昼间53.160达标*Z4-1-2夜间48.750达标根据现状监测报告分析,医院的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等。 (1)医疗废物 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2021年版)》(国卫医函〔2021〕238号),医疗废物一般可分为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等,其来源广泛、成分复杂,往往带有大量病毒、细菌,具有较高的感染性。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分析,其属于危废废物。 经统计,原项目医疗废物产生量约为26.46t/a(72.49kg/d),各个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集中收集后,转运到医疗废物暂存间(1间,建筑面积为35m2)内暂存, (略) 金盛 (略) 清运处置(处置协议见附件15所示)。 根据医疗废物处置协议,医院产生的感染性、损伤性医疗废 (略) 金盛 (略) 收集处置,其余的病理性、药物性、化学性医疗废 (略) 金盛 (略) 收集, (略) 金盛 (略) 委托有资质的处置。 (2)污泥 医院的化粪池、污水处理站在运行过程中会产生污泥,产生的污泥属危险废物。据调查,项目的化粪池及无处理站污泥产生量约为9.8t/a,目前尚未进行清掏处理。医院产生的污泥委托云南 (略) 进行清运处置(处置协议见附件16所示)。 (3)生活垃圾 医院的生活垃圾主要来自于行政办公,住院病人日常生活产生的垃圾。其产生的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的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4)餐厨垃圾 餐厨垃圾主要来自食堂,其在食堂就餐人数较少,餐厨垃圾产生量较少,产生的餐厨垃圾委托当地的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2.5.4项目现有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气 污水处理处理设施:污水处理站、化粪池设置为地埋式,并设置绿化等。 2、废水 院区已采取雨、污分流制,已铺设雨、污分流管网(沟)等。医院已设置化粪池3个(总容积为240m3),已设置污水处理站1座(处理工艺为“调节+二次接触氧化+消毒工艺(采用次氯酸钠消毒),处理规模为120m3/d)。设置事故池(1个,容积为20m3),已设置废水排放口1个(DW001),设置流量计、pH自动检测设备等。 3、固废 医院已设置生活垃圾桶、医疗废物收集桶等。同时设置医疗废物暂存间1间,建筑面积为35m2。已设置医疗废物暂存间的标识标牌,管理制度等。 2.5.5存在的其他环境问题 根据现场勘查, (略) 检验科、口腔科含有重金属的废水未经预处理直接排入化粪池;医院食堂未设置隔油池,食堂产生的含油废水直接排入化粪池。食堂仅设置抽油烟机,未按照要求设置油烟净化器。目前项目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过期,建设单位应及时进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修订,并向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区域 环境 质量 现状 | 3.1大气环境 3.1.1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项目所在区域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其特征污染物氨(NH3)、硫化氢(H2S)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附录D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其具体标准限值见表3.1-1所示。 表3.1-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污染物名称取值时间二级标准浓度限值(μg/m3)执行标准颗粒物(PM10)年平均70《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日平均150颗粒物(PM2.5)年平均35日平均75二氧化硫(SO2)年平均60日平均1501小时平均500二氧化氮(NO2)年平均40日平均801小时平均200一氧化碳(CO)日平均4mg/m31小时平均10mg/m3臭氧(O3)日最大8小时平均1601小时平均200氨(NH3)1h平均20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附录D硫化氢(H2S)1h平均103.1.2项目所在地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报告参照《巧家县环境空气状况公报(2020年)》分析,2020年巧家县环境空气自动监测实际监测天数366天,有效天数为341天,环境空气自动监测数据结果表明:优69天,占比例20.2%;良226天,占比例66.3%。本年度以PM10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为46天,占13.5%。其具体监测结果见表3.1-2所示。 采样时间: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站点地点:巧家县监测站 监测点编号:* 表3.1-2 《巧家县环境空气状况公报(2020年)》 监测时间SO2(ug/m3)NO2(ug/m3)CO(mg/m3)O3(ug/m3)PM10(ug/m3)PM2.5(ug/m3)2020-*.*-*.*-*.*-*.*-*.*-*.*-*.*-*.*-*.*-*.*-*.*-*.*样本数*最小值3110.*最大值22461.*平均值10270.*标准限值*是否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根据分析,巧家县环境空气质量达标,项目位于巧家县县城,属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 根据建设单位委托云南蓝环 (略) 于2022年8月29日对污水处理站下风向进行监测(具体见附件14),其监测结果如下: 表3.1-2 污水处理站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一览表 点位名称样品编号采样日期风向风速(m/s)硫化氢(mg/Nm3)氨(mg/Nm3)污水处理站下风向*Q1-1-12022.08.29西北0.70.0030.*Q1-1-21.00.0040.*Q1-1-30.90.0040.05执行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附录D0.010.2备注:现场采样及检测环境条件:气温:26.4~32.4℃;气压:90.6~90.9Kpa;天气:晴根据上表分析,院区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氨、硫化氢满足相关排放标准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2地表水环境 3.2.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项目周边地表水主要为金沙江(位于项目西侧)。根据《 (略) 水功能区划》( (略) 水利局,2019.11)分析,金沙江在“出省界前5km处至向家坝水电站坝轴线线下1.8km”的585km范围内,其2020年、2030年的水质目标为Ⅲ类,其金沙江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质,其标准限值见表3.2-1所示。 表3.2-1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序号项目单位III类标准限值1pH值(无量纲)-6~92溶解氧mg/L≥53高锰酸盐指数mg/L≤64化学需氧量(COD)mg/L≤205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mg/L≤46氨氮(NH3-N)mg/L≤1.07总磷(以P计)mg/L≤0.2(湖、库0.05)8总氮(湖、库,以N计)mg/L≤1.09铜mg/L≤1.010锌mg/L≤1.011砷mg/L≤0.0512汞mg/L≤0.*镉mg/L≤0.00514铬(六价)mg/L≤0.0515铅mg/L≤0.0516挥发酚mg/L≤0.00517阴离子表面活性剂mg/L≤0.218粪大肠菌群个/L≤100003.2.2项目所在流域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略) 生态环境局2022年2月9日公布的《 (略) 地表水环境状况公报(2021年)》,依据2021年1~12月各监测断面监测结果,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除水温、总氮、粪大肠菌群以外21项评价,具体的评价结果见表3.2-2所示。 表3.2-2 2021年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类别表 流域河流名称河流分级断面名称断面所在地水功能类别控制属性2020年水质类别2021年水质类别2021年水质状况金沙江金沙江干流倒流子绥江县Ⅲ国控ⅡⅠ优金沙江金沙江干流黄沙坡绥江县Ⅲ国控ⅡⅠ优金沙江金沙江干流逗号码 (略) 控ⅡⅡ优金沙江金沙江干流麻 (略) 控ⅡⅡ优金沙江金沙江干流蒙 (略) 控ⅡⅡ优根据上表分析,金沙江在控制断面的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质,金沙江水质良好。 3.3声环境 3.3.1声环境质量标准 (略) 内增加床位,不新增用地,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分析,项目所在区域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则项目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项目东北侧堂琅大道、西南侧巧天段, (略) 主干道,则靠近堂琅大道、巧天段35m±5m范围内,执行4a类标准,其标准限值详见表3.3-1。 表3.3-1 声环境质量标准限值 单位:dB(A) 类别区域昼间夜间2类标准项目区60504a类标准堂琅大道、巧天段35m±5m范围内70553.3.2声环境质量现状 为了解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建设单位委托云南蓝环 (略) 于2022年10月 (略) 厂界及敏感点金泰苑进行环境噪声监测,其监测结果见表3.3-2所示。 表3.3-2 噪声检测结果一览表 检测地点检测日期测点编号检测时段Leq(dB(A))主要声源标准值是否达标厂界东侧厂界外1m处2022.10.*Z1-1-1昼间52.1环境噪声60达标*Z1-1-2夜间47.850达标厂界南侧厂界外1m处*Z2-1-1昼间50.360达标*Z2-1-2夜间45.450达标厂界西侧厂界外1m处*Z3-1-1昼间54.760达标*Z3-1-2夜间48.650达标厂界北侧厂界外1m处*Z4-1-1昼间53.160达标*Z4-1-2夜间48.750达标金泰苑*Z5-1-1昼间49.360达标*Z5-1-2夜间45.150达标备注:天气情况:晴根据现状监测结果分析,项目周边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声环境质量良好。 3.4生态环境质量现状 (略) 内增加床位,不新增用地。根据现场勘查,项目区周边已无原生植被,现存植被主要为次生植被及人工植被(主要为绿化植物);野生动物主要以鸟类为主,也多为区域常见广布种, (略) 级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种类,也没有珍稀动植物、特有种。总体而言,评价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一般。项目用地及周边200m范围内未发现有受 (略) 重点保护及关注的野生动、植物物种,也无古树名木。 3.5电磁辐射 根据《医用诊断X线卫生防护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项目若设置辐射装置需进行专门的辐射评价(不在本次环评范围内)。 3.6地下水、土壤环境 3.6.1地下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附录A”,项目属“V 社会事业与服务业”中的“158、医院或159、 (略) (所、站)”,其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类别为Ⅳ类。根据“HJ 610-2016”中的一般性原则,Ⅳ类建设项目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故本项目不对地下水进行现状调查。 3.6.2土壤环境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 964-2018)中的附录A,该项目属于“社会事业与服务业中”中的“其他”,根据HJ 964-2018中的4.2.2,Ⅳ类建设项目可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自身为敏感目标的建设项目,可根据需要仅对土壤环境现状进行调查。项目扩建不新增用地,仅在门诊综合楼、住院楼、内科大楼增加床位,其项目建设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
环境 保护 目标 | 3.7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1、巧家县大龙潭水源地 大龙潭水源 (略) (略) 巧家县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其区划 (略) 人民政府于2012年批复实施《 (略) 人民 (略) 县级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昭政复﹝2012﹞41号)。根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大龙潭饮用水水源地采用经验值法划定了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分别定界如下: 一级保护区范围:一级保护区以取水点为圆心,半径50m的范围,东至龙潭公园东面围墙,南至龙潭公园西围墙,西至龙潭公园西围墙,北至巧家县龙潭公园北围墙,一级保护区*域面积为0.01km2。 二级保护区范围:经取水点为圆心,半径300米的范围,东至过境公路,南至文化局外围墙,西至龙潭公园大门口,北至巧家县第一中学外围墙。二级保护区*域面积为0.10km2。 项目区位于大龙潭水源地的东南侧,距保护区约为95m,不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 2、环境保护目标 根据现场调查及相关资料分析,本项目环境保护目标分别见表3.7-1、表3.7-2所示,项目环境保护目标分布见附图3所示。 表3.7-1 项目大气、地表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环境要素名称坐标(°)保护对象保护内容环境功能区相对厂址方位相对厂界距离保护级别(执行标准)经度纬度大气环境花桥社区102.*.*居民800人二类区西北侧55m《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金泰苑、城市花园、巧家县绿岛幼儿园等102.*.*居民1560人西侧、南侧4m巧家县公租房102.*.*居民750人南侧333m玉屏山麓小区、巧家县智博幼儿园等102.*.*居民2400人东南侧116m巧家县人民政府102.*.*职工400人西南侧298m兰心苑等102.*.*居民850人东北侧128m仁安公寓等102.*.*居民345人东北侧0m巧家县第三中学等102.*.*师生、职工4688人东北侧122m地表水环境金沙江---西侧1261m《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地下水环境巧家县大龙潭水源地---西北侧95m《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生态项目生态保护目标主要是保护项目厂界外周围200m范围内的现存常见动物、植物等,生态环境不因本项目建受到影响不降低现有的生态环境功能表3.7-2 项目声环境保护目标调查表 序号声环境保护目标名称空间相对位置/m距厂界最近距离/m方位执行标准/功能区类别声环境保护目标情况说明 (略) 花园、金泰苑-51.4-32.2907.14m西侧、南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2仁安公寓等35.9-7.7913.40m东北侧-表中坐标以厂界中心(102.*°,26.*°)为坐标原点,正东向为X轴正方向,正北向为Y轴正方向 |
污染 物排 放控 制标 准 | 3.8废水排放标准 1、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不在项目区内食宿,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人员生 (略) 区已建设施(化粪池+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达标后, (略) 政污水管网。 2、运营期 项目区实施雨、污分流制,项目区的雨水经雨水管(沟)收集后, (略) 政雨水管网。 项目产生的检验科废水经预处理后,与其他医疗废、污水经“化粪池+污水处理站”(依托原有)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预处理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级标准,具体浓度限值见表3.8-1、表3.8-2所示。 表3.8-1 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 序号控制项目单位表2预处理标准1粪大肠菌群数MPN/L50002肠道致病菌--3肠道病毒--4pH-6~95化学需氧量(COD)浓度mg/L250最高允许排放负荷g/(床位·d)2506生化需氧量(BOD)浓度mg/L100最高允许排放负荷g/(床位·d)1007悬浮物(SS)浓度mg/L60最高允许排放负荷g/(床位·d)608氨氮mg/L-9动植物油mg/L2010石油类mg/L2011阴离子表面活性剂mg/L1012挥发酚mg/L1.013总氰化物mg/L0.514总汞mg/L0.0515总镉mg/L0.116总铬mg/L1.517六价铬mg/L0.518总砷mg/L0.519总铅mg/L1.020总银mg/L0.521总αbP/L122总βbP/L1023总余氯mg/L-注:1)采用含氯消毒剂消毒的工艺控制要求为:排放标准:消毒接触池接触时间≥1h,接触池出口总余氯3~10mg/L;预处理标准:消毒接触池接触时间≥1h,接触池出口总余氯2~8mg/L;2)采用其他消毒剂对总余氯不做要求。表3.8-2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控制项目限值 序号控制项目单位A级1氨氮(以N计)mg/L452总磷(以P计)mg/L83.9废气排放标准 1、施工期 施工期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执行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 2、运营期 ①污水处理站恶臭 项目依托的污水处理站废气呈无组织排放,其污水处理站周界废气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的要求限值,具体见表3.9-1所示。 表3.9-1 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 序号控制项目标准值1氨/(mg/m3)1.02硫化氢/(mg/m3)0.033臭气浓度/(无量纲)104氯气/(mg/m3)0.15*烷(指处理站内最高体积百分数/%)1②食堂油烟(原有) 根据调查,医院食堂设置1个灶头,食堂油烟废气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相应标准,具体见表3.9-2所示。 表3.9-2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规模中型基准灶头数≥1,﹤3对应灶头总功率108J/h1.67,﹤5.00对应排气罩灶面总投影面积(m2)≥1.1,﹤3.3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2.0净化设施最低去除率(%)603.10噪声排放标准 1施工期 项目施工现场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具体标准限值详见表3.10-1。 表3.10-1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单位(dB(A)) 昼间夜间70552、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具体见表3.10-2所示。其中项目周边堂琅大道、巧天段35m±5m范围内《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其余区域执行2类标准,具体见表3.10-3所示。 表3.10-2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单位(dB(A)) 类别适用区域昼间夜间 (略) 厂界6050表3.10-2 声环境质量标准限值 单位:dB(A) 类别区域昼间夜间2类标准除堂琅大道、巧天段35m±5m范围内的其他区域60504a类标准堂琅大道、巧天段35m±5m范围内70553.11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一般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规定; 医疗废物: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略) 令第380号)、《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环发﹝2003﹞206号)、《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HJ 421-2008)、《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要求; 污水处理站、化粪池污泥:化粪池、污水处理站污泥属危险废物,应按危险废物进行处理和处置,污泥清掏前应进行监测,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4 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具体见表3.11-1所示。 表3.11-1 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 医疗机构类别粪大肠菌群数/(MPN/g)肠道致病菌肠道病毒结核杆菌蛔虫卵死亡率/%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100--—>95 |
总量 控制 指标 | 根据《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技术指南(2022年修订)》(环办综合函﹝2022﹞350号),主要污染物实行总量控制的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4项污染物。 根据工程分析,项目建设不涉及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同时项目的废、污水经“化粪池+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汇入巧家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其废水污染物指标由巧家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管控。本项目不在设置总量控制指标。 综上分析,项目建设不涉及总量控制指标。 |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 4.1施工期大气环境保措施 项目仅在门诊综合楼、住院楼、内科大楼进行床位安装,不进行基础设施建设,产生废气较少。经建筑物隔离后,呈无组织排放。安装时,施工人员佩戴口罩,减少粉尘对施工人员的影响。施工期间按照《 (略) 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要求进行施工。 4.2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其施工人员生活 (略) 已建“化粪池+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 (略) 政污水管网。 4.3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 施工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施工噪声污染,所排放的施工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禁止夜间进行建筑施工作业;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保证施工机械处于低噪声、高效率的良好工作状态,并合理安排施工车辆进出场的时间。 4.4施工期固废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是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具体防治措施如下: 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应集中处理,分类收集并尽可能回收再利用,不能回收再利用的委托有资质的清运单位,清运至地方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场所进行妥善处置。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委托当地的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置。 4.5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项目不新增用地,仅在门诊综合楼、住院楼、内科大楼增加床位,同时配套建应急事故池,沉淀槽等环保设施等。项目涉及土建工程较少等,对生态影响较小。根据调查, (略) 已设置了绿化,其余地面均已硬化处理,降低项目扩建对生态的影响。 |
运 营 期 环 境 影 响 和 保 护 措施 | 4.6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4.6.1污染工序、污染物种类及源强 项目运营期的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依托)恶臭、消毒废气、汽车尾气等。 1、汽车尾气 汽 (略) 时将产生少量的汽车尾气,主要污染物为CO、NOx等,本项目进出的汽车主要是小型汽车、地面停车场汽车尾气呈无组织排放。 2、异味 ①化粪池异味 项目依托的化粪池运营过程中会产生异味,产生量较少,呈无组织排放。 ②垃圾收集设施异味 项目依托的生活垃圾桶、医疗废物暂存间等,若长期不对其生活垃圾、医疗废物进行清运处置,将产生少量异味,呈无组织排放。 ③消毒异味 项目开展医疗过程中会无组织挥发少量药水异味及消毒剂异味,产生量较少,呈无组织排放。 3、污水处理站恶臭 根据资料分析,扩建项目产生的废、 (略) 原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达标后, (略) 政污水管网。依托的污水处理站运行过程中产生恶臭气体,主要成分为硫化氢、*硫醇、氨、三*胺等,常见为硫化氢、氨。 污水处理站恶臭(硫化氢、氨)参照美国 (略) 污水处理厂恶臭污染物产生情况的研究,每处理1gBOD5,可产生0.0031g氨和0.00012g硫化氢。根据项目水平衡图,项目扩建后,其废水产生量约为28.0075m3/d、10222.7375m3/d。其设计BOD5进水水质为150mg/L,出水水质为30mg/L。BOD5消减量为1.226t/a,则污水处理站氨、硫化氢的产生量约为3800.6g/a、147.12g/a。根据现场勘查,项目污水处理站均加盖处理。 根据《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9-2013),医院污水处理工程废气应进行适当的处理后排放,不宜直接排放。报告参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医疗机构》(HJ 1105-2020)附录A中的附录A.1污水处理站无组织废气处理可行技术要求,项目污水处理站加盖处理,处理后其恶臭气体呈无组织排放。 项目废气源强核算结果及参数见表4.6-1所示。 表4.6-1 项目废气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 产污环节污染物种类污染物产生情况排放形式治理设施是否为可行技术污染物排放情况排放时间核算方法产生速率产生量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排放量污水处理站氨类比法0.0004kg/h3800.6g/a无组织污水处理设施加盖处理是-0.0004kg/h3800.6g/a8760h/a硫化氢0.*kg/h147.12g/a-0.*kg/h147.12g/a化粪池、垃圾收集设施异味-少量少量无组织化粪池及时清掏、垃圾及时清运--少量少量8760h/a医疗过程消毒异味-少量少量无组织及时通风--少量少量8760h/a4.6.2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上文分析,项目的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恶臭、汽车尾气等。 1、污水处理站恶臭 依托的污水处理站运营过程中会产生恶臭,其项目新增恶臭依托原有设施处理,处理后呈无组织排放,其污水处理设施新增废气排放情况见表4.6-2所示。 表4.6-2 项目依托污水处理设施废气排放一览表 污染源污染物名称产生量排放量面源长度面源宽度有效高度g/ag/akg/hmmm污水处理站氨3800.63800.60.*.3106硫化氢147.12147.120.*污水处理站无组织面源估算结果见表4.6-3所示。 表4.6-3 Pmax和D10%预测和计算结果一览表 污染源名称评价因子评价标准(μg/m3)Cmax(μg/m3)Pmax(%)污水处理站(无组织恶臭)氨2001.53050.7652硫化氢10.00.06890.6887根据以上预测结果并结合自行监测报告分析,项目扩建前,其氨、硫化氢的检测平均浓度分别为40ug/m3、3.7ug/m3,则叠加背景监测值后,其氨、硫化氢的最大落地浓度分别为41.5305ug/m3、4.3887ug/m3,其浓度叠加值小于评价标准值。故项目的 (略) 已建污水处理站后,其最大落地浓度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的要求限值,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防护距离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中8.7.5中规定要求“对于项目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厂界浓度限值,但厂界外大气污染物短期浓度超过环境质量浓度限值的,可以自厂界向外设置一定范围的大气环境防护区域,以确保大气环境防护区域外的污染物贡献浓度满足环境质量标准”,根据上文分析,项目无组织排放的氨、硫化氢厂界浓度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的限值要求,且叠加现状浓度后,其浓度限值低于《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附录D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故该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3、卫生防护距离 查阅原项目环评、环评批复及现状评价报告,均为提出卫生防护距离,本报告拟按照《大气有害物质无组织排放卫生防护距离推导技术导则》(GB/T 39499-2020)中的推导公式,进行推导卫生防护距离。 式中:Qc——大气有害物质的无组织排放量,单位:kg/h; Cm——大气有害物质环境空气质量的标准限值,单位:mg/m3; L——大气有害物质卫生防护距离初值,单位:m; r——大气有害物质无组织排放源所在生产单元的等效半径,单位:m; A、B、C、D——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系数,无因次,根据工业企业所在地区近五年平均风速及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源构成类别从表中查取; 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结果如下: 图4.6-1 污水处理站氨的卫生防护距离计算截图图4.6-2 污水处理站硫化氢的卫生防护距离计算截图当企业某生产单元的无组织排放存在多种特征大气有害物质时,如果分别推导出的卫生防护距离初值在同一级别时,则该企业的卫生防护距离终值应提高一级,卫生防护距离初值不在同一级别的,以卫生防护距离终值较大者为准。根据以上计算结果分析, (略) 污水处理站的卫生防护距离为100m,根据调查,医院周边为各个小区等。目前其污水处理站位置已确定,并且污水处理厂设置为地埋式,无法移动其位置,为减少无组织恶臭对其周边环境的影响,应按照相关要求控制无组织废气,确保达标排放,同时落实项目的无组织废气监测要求,防治项目的无组织废气污染项目周边环境,从而对周边的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4、汽车尾气 汽车尾气产生量较小,经空气扩散后呈无组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化粪池、垃圾收集设施异味 及时清掏化粪池,同时化粪池加盖处理,化粪池产生的异味经空气扩散后呈无组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医院及时转运生活垃圾及医疗废物, (略) 的暂存时间,减少异味的产生,其产生的异味经空气稀释扩散后呈无组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6、消毒异味 医疗过程中产生的消毒异味经窗口、通风口等扩散,经空气稀释扩散后,呈无组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6.3运营期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依托污水处理设施为地埋式,已进行加盖处理,产生的恶臭气体经自然扩散后,呈无组织排放。落实项目的自行监测方案,及时掌握项目污水处理站周边恶臭排放情况,并按照相应的要求进行改善相关措施等。同时若监测过程中发现项目的污水护理站恶臭超标等,应及时采取治理措施,减少恶臭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同时建设单位应及时委托资质的单位对污水处理站的污泥进行清掏处置。确保项目污水处理站的处理效率,从而降低恶臭的排放。 2、医院已设置医疗废物暂存间、生活垃圾收集场所,医院应保持医疗废物暂存间、生活垃圾收集场所的清洁,不使恶臭污染物浓度积累;垃圾每日定时进行清理,日产日清。 3、消毒异味经窗户、通风口等扩散到室外;化粪池及时清掏,采用地埋式,减少恶臭污染物的排放。 4.6.4措施可行性分析 项目依托的污水处理站采用地埋式,已进行加盖处理,其采取的治理措施属于《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医疗机构》(HJ 1105-2020)中的可行技术要求;化粪池、医疗废物暂存间、生活垃圾收集场所等产生的异味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6.5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结论 项目所在区域属达标区,依托的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较少,在叠加背景值后其最大落地浓度较小;化粪池、医疗废物暂存间、生活垃圾收集场产生的异味及消毒异味经自然扩散后,呈无组织排放。其项目废气排放均能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不会对周边大气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4.6.6废气监测要求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医疗机构》(HJ 1105-2020)中的要求, (略) 扩建后的废气监测计划,具体见表4.6-4所示。 表4.6-4 (略) 运营期间废气监测计划一览表 排放形式监测点位监测指标监测频率执行排放标准无组织污水处理站周界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氯气、*烷1次/季度《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的标准限值备注:其废气自行监测计划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医疗机构》(HJ 1105-2020)中的7.3.2 废气监测点位、指标及频次;其无组织废气手工监测采样方法按照HJ/T55、HJ905执行4.7运营期废水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4.7.1运营期废、污水产排情况分析 根据上文分析,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医疗废水、生活污水。 1、废水排放去向 项目扩建新增医疗废水经“化粪池+污水处理站”( (略) 已建)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预处理标准),其中氨氮、总磷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级标准后,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巧家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2、废水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分析 (略) 资料,医院未对污水处理站进口浓度进行监测,故本次扩建项目废水污染物产生浓度参照《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9-2013)表1中的水质指标参考数据(报告取最大值),则扩建项目废水污染物核算结果见表4.7-1所示。 表4.7-1 项目综合废水主要污染物产生量核算一览表 综合废水量项目污染物CODBOD5NH3-NSS粪大肠菌群数28.0075m3/d、10222.7375m3/a产生浓度(mg/L)*.0×108个/L产生量(t/a)3.0671.5330.5111.227-根据《 (略) 扩建项目环境影响现状评价报告(报批稿)》及现场勘查分析,医院在2016年对污水处理站进行改扩建,规模由原来的80m3/d扩建到120m3/d,处理工艺改造为“调节+二次接触氧化+消毒工艺(采用次氯酸钠消毒)”,对原有污染物产排情况分析,原有项目废水产生量约为89.344m3/d、32610.56m3/a,经项目扩建后, (略) 污水产生量约为117.3515m3/d、42833.2975m3/a,则项目扩建后,其 (略) 已建污水处理站是可行的,医院不在进行污水处理站的扩建。查阅《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医疗机构》(HJ 1105-2020)表A.2医疗机构排污单位污水治理可行技术参照表分析,医疗污水排污城镇污水处理厂拟采用“一级处理/一级强化处理+消毒工艺”, (略) 采用的“调节+二次接触氧化+消毒工艺(采用次氯酸钠消毒)”满足可行技术要求。医院废、污水水质与生活污水水质相似,由于建设单位自行监测过程中未对污水处理站进水浓度进行监测,无相关处理效率参数,报告参照《生物接触氧化法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09-2011)中表2的污染物去除效率设计值(城镇污水,报告取最小值),用于预测扩建项目新增污染物排放情况。其扩建项目污染物排放见表4.7-2所示。 表4.7-2 扩建项目综合废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核算一览表 综合废水量项目污染物CODBOD5NH3-NSS粪大肠菌群数28.0075m3/d、10222.7375m3/a产生浓度(mg/L)*.0×108个/L去除效率80%80%60%70%99.99%排放浓度(mg/L)*个/L排放量(t/a)0.6130.3070.2040.368-执行标准要求(mg/L)*个/L根据上表分析,当项目废水排入污水处理站(依托)正常运行时,其排放浓度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的预处理标准,其中氨氮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级标准。 |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 3、废水基本情况 (1)废水类别、污染物治理设施信息表 项目的废水类别、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见表4.7-3所示。 表4.7-3 废水类别、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表 序号废水类别污染物种类排放去向排放规律污染治理设施排放口排放口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排放口类型污染治理设施编号污染治理设施名称污染治理设施工艺是否为可行技术其他信息1综合废水粪大肠菌群数、肠道致病菌、肠道病毒、化学需氧量、氨氮、pH值、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挥发酚、色度、总氰化物、总余氯排入巧家县第二污水处理厂间断排放,排放期间流量不稳定且无规律,但不属于冲击型排放TW001综合污水处理站“调节+二次接触氧化+次氯酸钠消毒” (略) 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DW001符合一般排放口2口腔科废水总汞排入综合污水处理处理站TW002科室预处理设施硫化物沉淀法是本次建设DW002符合主要排放口3检验科废水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总汞TW003科室预处理设施化学沉淀+中和 是本次建设DW003符合主要排放口备注:根据现场调查,原项目未设置检验科废水、口腔科废水预处理设施,本次扩建,提出检验科废水、口腔科废水处理设施,并对其符合性进行分析。(2)废水排放口基本情况 本项目新增废、 (略) 已建“化粪池+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 (略) 已建污水排放口 (略) 政污水管网,属间接排放,依托的废水间接排放口基本情况见表4.7-4所示。 表4.7-4 废水间接排放口基本信息表 编号排放口地理坐标废水排放量(m3/a)排放去向排放规律受纳污水处理厂信息原项目 (略) 名称污染物种类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DW001E:102°56′15.25″;N:26°54′14.90″32610.*.*. (略) 政污水管网、巧家县第二污水处理厂间断排放,排放期间流量不稳定且无规律,但不属于冲击型排放巧家县第二污水处理厂粪大肠菌群数、肠道致病菌、肠道病毒、化学需氧量、氨氮、pH值、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挥发酚、色度、总氰化物、总余氯《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DW002E:102°56′14.42″;N:26°54′14.51″279.*.2 (略) 综合污水处理站---DW003E:102°56′15.40″;N:26°54′13.25″83.9527.*.8725---(3)废水污染物排放信息 本项目新增废水污染物排放信息见表4.7-5所示。 表4.7-5 废水污染物新增排放信息表 排放口编号污染物种类预测排放浓度(mg/L)许可浓度(mg/L)日排放量(t/d)年排放量(t/a)DW001COD*.0020.613BOD*.00080.307NH3-N20450.00060.204SS36600.0010.368粪大肠菌群数(个/L)*-- |
六、结论
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 4.7.2运营期废、污水影响分析 1、污水处理设施工艺及规模合理性分析 (1)化粪池依托可行性分析 根据《 (略) 扩建项目环境影响现状评价报告(报批稿)》及现场勘查分析, (略) 已设置化粪池3个,总容积约为240m3。根据调查,原有项目废水产生量为89.344m3/d、32610.56m3/a。医院的化粪池容积剩余150.656m3,项目新增废、污水28.0075m3/d,仅占化粪池剩余容积18.6%。 (略) 废、污水产生量仅占化粪池总容积的48.9%,满足《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9-2013)、《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医疗机构》(HJ 1105-2020)中的相关要求, (略) 已建化粪池是可行的。 (2)污水处理站依托可行性分析 根据《 (略) 扩建项目环境影响现状评价报告(报批稿)》及现场勘查分析,医院目前已建设污水处理站1座,处理规模为120m3/d,根据调查,原有项目废水产生量为89.344m3/d。医院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剩余30.656m3,项目扩建后,新增废、污水28.0075m3/d,占污水处理站剩余处理规模容积91.36%。同时该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采用“调节+二次接触氧化+消毒工艺(采用次氯酸钠消毒)”,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同时根据调查,项目的化粪池设置有240m3,项目产生的废、污水暂存于化粪池内进行预处理,降低废水对污水处理站的负荷,故扩建项目依托已建污水处理站是可行的。 (3)化学沉淀槽可行性分析 1)1#化学沉淀槽 根据现场勘查,项目检验科废水未经预处理后,直接排入“化粪池+污水处理站”。根据原有项目及新增检验科废水分析,项目扩建后,其检验科废水产生量约为0.3065m3/d。检验科废水拟采用“化学沉淀+中和”法进行预处理,处理后排入“化粪池+污水处理站”。医院检验科拟设置容积不小于0.4m3化学沉淀槽。 2)2#化学沉淀槽 根据现场勘查,项目口腔科废水未经预处理后,直接排入“化粪池+污水处理站”处理。根据原有项目废水分析,其口腔科废水产生量约为0.765m3/d。口腔科废水拟采用“硫化物沉淀法”进行预处理,处理后排入“化粪池+污水处理站”。医院口腔科拟设置容积不小于0.9m3化学沉淀槽。 (4)应急事故池 根据现场勘查,医院设置有事故池,其设置容积为20m3,项目扩建后, (略) 废、污水产生量约为117.3515m3/d,参照《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9-2013)中12.4.1中的要求“ (略) 污水处理工程应急事故池容积不小于日排放量的30%”, (略) 的应急事故池容积应至少为35m3。 (略) 的应急事故池容积为20m3,考虑项目扩建后废、污水的增加情况, (略) 的应急事故池进行扩容建设,其应急事故池容积应至少增加15m3。项目扩建后的应急事故池满足规范设计要求。同时项目的化粪池容积为240m3,可以有效的容纳废、污水。 2、废水处理措施达标排放可行性分析 (1)口腔科废水处理措施达标排放可行性分析 根据自行监测报告分析,原有项目的口腔科废水中含有总汞,其废水需经预处理后, (略) 污水处理设施。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医疗机构》(HJ 1105-2020)分析,医院拟采用“硫化物沉淀法”进行处理,其处理工艺见图4.7-1所示。 图4.7-1 口腔科含汞废水处理工艺流程图工艺简述:口腔废水集中收集后,暂存于2#化学沉淀槽内,向废水中加入过量的硫化钠,在pH9~10的弱碱条件下,硫化钠与废水中的汞离子反应,生成难溶的硫化汞沉淀。硫化汞沉淀的粒度很细,大部分悬浮于废水中。为加速硫化汞沉降,同时清除存在于废水中过量的硫离子,再适当投加硫酸亚铁,生成硫化铁及氢氧化亚铁沉淀,生成的沉淀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同时其产生的上 (略) 污水处理系统。 口腔科废水进、出污水处理站的污染物浓度情况见表4.7-6。 表4.7-6 口腔科废水进、出污水处理站的污染物浓度 污染物名称进水浓度(mg/L)出水浓度(mg/L)总汞≤0.05≤0.05采用此方法可以确保原有项目的口腔废水达标排放。 (2)检验科科废水处理措施达标排放可行性分析 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医疗机构》(HJ 1105-2020),报告拟将检验科所有含有重金属废水单独收集,采用“化学沉淀+中和”法进行预处理。主要在检验科设置4个串联处理槽(1#化学沉淀槽),首先在第一槽中加入氢氧化钠、次氯酸钠,搅拌20分钟后使pH值=10;在第二槽中投加硫酸亚铁,使pH=4;在第三槽中加入氢氧化钠,使pH=10,将产生各种重金属和氢氧化铁的沉淀物,将沉淀物取出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将上清液引入第四槽中,加入硫酸中和到pH=7,排入污水处理系统。其处理工艺流程见图4.7-2。 图4.7-2 检验科废水废水处理工艺流程图检验科废水进、出污水处理站的污染物浓度情况见表4.7-7。 表4.7-7 检验科废水进、出污水处理站的污染物浓度 污染物名称进水浓度(mg/L)出水浓度(mg/L)pH5-67总汞≤0.05≤0.05总镉≤0.1≤0.1总砷≤0.5≤0.5Cr6+≤0.5≤0.5总铅≤0.1≤0.1采用此方法可确保项目检验科废水处理达到排放标准。 (3)综合 (略) 已建污水处理站可行性分析 1)处理工艺 (略) 已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120m3/d,处理工艺采用“调节+二次接触氧化+次氯酸钠消毒”。其依托的污水处理工艺见图4.7-3所示。 图4.7-3 污水处理站综合废水处理工艺流程图工艺简述: 调节池:为了保证处理构筑物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设置调节池对废、污水进行水质水量调节,以确保处理效果。 接触氧化池:医院的接触氧化池分为二段,分别为一级接触氧化池、二级接触氧化池。接触氧化池设置填料,填料表面的生物膜、曝气系统和池体构成,在有氧的条件下,污水与固着在填料表面的生物膜充分接触,通过生物降解作用去除污水中的有机物等,使污水得到净化。 一沉池:废、污水经一级接触氧化池生化反应后,自流进入一沉池,进行沉淀处理,产生的污泥进入污泥池暂存,污水流入二级接触氧化池进行反应处理。 二沉池:废、污水经二级接触氧化池生化处理后,进入二沉池进行泥水分离。 消毒池:污水在消毒池中投加次氯酸钠进行消毒处理,从而达到灭杀病原菌和病毒,确保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达标。 2)处理效率分析 结合《生物接触氧化法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09-2011) (略) 的实际建设情况分析,医院的污水处理站对COD、BOD5、NH3-N、SS、粪大肠菌群数的去除效率分别为80%、80%、60%、70%、99.99%,其依托污水处理站的排放水质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其中氨氮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级标准。 综上分析,扩建项目新增废水依托已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 (略) 政污水管网是可行的。 3)消毒工艺 根据调查,医院的污水处理采用次氯酸钠进行消毒处理,满足《医院污水处理站工程技术规范》(HJ2029-2013)中相关要求,该消毒剂具有无毒、运行、管理无危险性的特点。 3、医院废、污水排入巧家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可行性分析 根据资料分析,医院产生的废、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巧家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经查询《巧家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巧家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结合巧家县第二污水处理厂的纳污范围图(具体见附件6所示),巧 (略) 属于巧家县第二污水处理厂的纳污范围,项目的废、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巧家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根据调查,项目距巧家县第二污水处理厂的距离约为3259m左右,项目的高程约为900~910m。 根据《巧家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分析,巧家县第二污水处理厂位于玉屏街道莲塘社区沙坝二组(占地面积为24.20亩,坐标位于东经102°56′38.347″,北纬26°52′39.856,高程约827.5~831.2m),处理规模为0.5万m3/d,处理工艺为“CASS生化处理+活性砂滤池处理工艺”,设计出水水质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排入白泥沟,设计进水水质约为CODcr330mg/L、BOD5170mg/L、SS300mg/L、氨氮39mg/L、总氮44mg/L、总磷6mg/L。 根据《巧家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分析,目前(2021年竣工验收期间)巧家县第二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规模为3800m3/d,实际运行工况为76%,尚有1200m3/d的处理余量,项目扩建后,其废、污水产生量增加28.0075m3/d,扩建项目废水排放量占剩余处理量的2.33%。同时项目扩建后,其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符合巧家县第二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要求,同时项目的地势高于巧家县第二污水处理厂的标高。故扩建项目废水排入巧家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是可行的。 4、事故排放措施 导致污水处理设施运转非正常的原因主要有停电、污水处理设施机械故障及消毒设备故障等。若污水处理设施发生运转非正常,废水未经处理超标排放,将对外环境造成严影响。非正常情况分析如下: (略) 停电 (略) 发生停电,污水处理站将无法运转,导致大量废、污水积压而无法处理,若积压的污水量超过污水处理站池子容积,废水将发生非正常外排事故,外排废水中含有的大量致病菌对受纳水体和人群健康威胁最大。发生停电时,启动备用发电机对污水处理站进行供电,确保项目废 (略) 政污水管网。 ②污水处理设施机械故障 污水处理设施机械故障将直接导致污水处理设施无法正常运转,导致大量污水积压而无法处理。针对发生此类情况,可以采用如下措施:制定一套应急方案, (略) 污水中对水体和人群健康威胁最大的致病菌,将消毒剂溶解在水里,制成溶液投加到消毒池进行简易消毒,将污染影响降低到最低;同时,应及时迅速维修,以保证污水处理设施迅速恢复正常运行。污水处理站平时运转应加强操作管理,经常维护,以避免故障的发生或提前发现并及时清除。同时项目设置的化粪池容积为240m3,可以容纳部分废、污水。同时项目拟设置事故池,项目的废、污水事故状态下可进入事故池暂存。应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确保项目污水处理站事故状态下,废水排放入外环境。 根据调查,医院已设置事故池1个(容积约为20m3),评价要求项目事故池进行扩建,至少扩建到15m3的事故池。根据现场勘查,医院目前设置的事故池高于污水处理站,故建议建设单位设置水泵,确保项目事故状态下,项目污水处理站的废水可以泵入事故池。若停电状态下, (略) 建设的备用发电机,确保泵的正常运行。防止项目的废水直接排入污水处理厂。 4.7.3运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 根据上文分析,拟提出以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综合废水:新增废、 (略) 已建“化粪池(3个,总容积约为240m3)+污水处理站(1座,处理规模120m3/d)”处理达标后,依托已建排污口(DW001)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巧家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口腔科废水:原项目口腔科废水经2#化学沉淀槽(1个,容积不小于0.9m3)进行化学沉淀(采用硫化物沉淀法处理,化学试剂采用:Na2S、FeSO4)处理后,排入“化粪池+污水处理站”。 检验科废水:检验科废水经1#化学沉淀槽(1个,容积不小于0.4m3)“化学沉淀+中和”(化学沉淀设置为4槽,化学试剂采用氢氧化钠、次氯酸钠、硫酸)处理后,排入“化粪池+污水处理站”。 管理措施:医院设置污水处理站的规范管理制度,设置废水流量计,设置污水处理站台账,记录项目的废、污水处理情况、药剂使用情况、污水处理站的维护、维修记录情况等,污水处理水质监测报告。污水处理站的管理人员,管理制度等。 4.7.4地表水影响分析结论 医院目前已完善“雨、污分流制”,医院产生的雨水经管(沟)收集后,排出项目区;项目新增综合 (略) 已建“化粪池+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其中氨氮、总磷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级标准, (略) 已建 (略) 政污水管网,汇入巧家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废水不直接外排至外环境,非正常情况下采取应急处置措施,杜绝超标排放。对水环境影响较小,评价认为水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 4.7.5运营期水环境监测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医疗机构》(HJ 1105-2020)中的相关要求, (略) 废、污水监测计划,具体见4.7-8所示。 表4.7-8 运营期间废水监测计划一览表 监测要素排污口编号监测点位监测项目频率执行标准综合废水DW001废水总排口流量自动监测《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pH值12小时化学需氧量、悬浮物周粪大肠菌群数月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挥发酚、动植物油、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氰化物季度-接触池出口总余氯①-口腔科废水DW0022#化学沉淀槽出口总汞季度检验科废水DW0031#化学沉淀槽出口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总汞备注:①项目采用次氯酸钠对污水处理站废水进行消毒处理,参照《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6.1.3.1中要求“采用含氯消毒剂消毒时,接触池出口总余氯每日监测不得少于2次(采用间歇式消毒处理的,每次排放前监测)”,故项目接触池出口处的总余氯的监测频率参照《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6.1.3.1中要求执行。②竣工验收期间建议对项目污水处理站进口进行水质监测,用于评价项目依托污水处理站处理效果。4.8运营期噪声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1、声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资料分析,项目运营期间不增加设备,噪声主要来源于人群活动,噪声源强在45~55dB(A),经建筑物隔离、绿化降噪,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达标,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新增医护人员及人群噪声产生主要集中于室内,在人群集中活动区域会产生不连续、无规律的人群噪声,经房屋墙体隔声及距离衰减后,对声环境影响不大。 2、声环境影响措施 医院的泵、备用柴油发电机设置于室内,经建筑物隔声后。 (略) 内种植有绿化,噪声经绿化降噪处理后,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监测要求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中的要求, (略) 扩建后的厂界噪声监测计划,具体见表4.8-1。 表4.8-1 (略) 运营期间噪声监测计划一览表 监测要素监测点位监测项目频率执行标准备注噪声厂界四周等效连续A声级1次/季度《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4、噪声分析结论 综上分析,项目噪声在采取治理措施后,项目的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9运营期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治理措施 根据项目工艺流程,扩建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医疗废物、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污泥、化学沉淀槽沉渣等。 4.9.1固废产排情况 1、生活垃圾 扩建项目新增医务人员80人,新增门诊量113人, (略) 病床90床(报告考虑陪护人员为90人), (略) 病人生活垃圾产生量以0.5kg/床·d计;医务人员生活垃圾以0.5kg/人·d计;门诊生活垃圾以0.1kg/人·d计;陪护人员生活垃圾产生量以0.5kg/人·d计算,则扩建项目生活垃圾增加量为141.3kg/d、51.57t/a,生活 (略) 已建设施,集中收集后, (略) 统一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2、医疗废物 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2021年版)》(国卫医函﹝2021﹞238号)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部令第15号),医疗废物属危险废物(HW01(医疗废物))。 根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城镇生活源产排污系数手册》分析,项目所在地分区为二区,医疗废物产生量约为0.53kg/(床·d),其中门诊的医疗废物产生量约为1kg/(20~30人)·d,报告取0.05kg/人·d,则扩建项目医疗废物产生量约为53.35kg/d、19.42t/a。产生的医疗废物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2021年版)》(国卫医函﹝2021﹞238号)要求收集、暂存、处置。新增的医疗废物依托各个科室、诊室、住院病房设置的医疗废物收集桶收集后, (略) 已建的医疗废物暂存间内, (略) 统 (略) 金盛 (略) 清运处置。 3、化粪池及污水处理站污泥 项目扩建后,化粪池与污水处理站的废、污水处理量增加,导致污水处理设施污泥产生量增加。根据测算分析,项目扩建新增医疗废、污水约28.0075m3/d、10222.7375m3/a,污水处理站和化粪池污泥一般按废、污水处理量的0.2~0.5‰(评价按0.3‰计),则污泥增加量约为3.07t/a。根据《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分析,污水处理站、化粪池污泥属危险废物,污泥需经消毒处理后,委托云南 (略) 清运处置,污泥清掏前需按照GB18466中的相关要求进行监测。 4、化学沉淀槽沉渣 根据调查,原有项目检验科、口腔科废水未设置处理设施,直接排入“化粪池+污水处理站”处理。本次扩建,按照要求提出口腔科、检验科废水处理设施,其在处理过程中会产生沉淀物。根据测算分析,医院口腔科废水产生量约为279.255m3/a,医院检验科废水产生量约为111.8725m3/a,在检验科、口腔科废水预处理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沉淀物,产生的沉淀物集中收集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4.9.2一般固废 1、一般固废产生情况及处置措施 根据上文分析,扩建项目增加生活垃圾,生活 (略) 已有生活垃圾收集设施收集后, (略) 统一委托当地的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表4.9-1 扩建项目一般固体废物产排情况一览表 序号固废名称产生工序形态属性主要成分预测产生量(t/a)贮存及去向1生活垃圾员工、病患、陪护人员固态--51. (略) 已建设施,集中收集后, (略) 统一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2、一般固废环境管理 项目的生活 (略) 已建收集设施,集中收集后, (略) 统一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目前已建设生活垃圾收集设施,项目扩建将不在进行建设。 (略) 区的生活垃圾及时进行清运处置,减少生活垃圾储存时间。 4.9.3危险废物 1、危险废物产生情况及处置措施 扩建项目的危险废物主要是医疗废物、化粪池及污水处理站污泥、化学沉淀槽沉渣。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2021年版)》(国卫医函﹝2021﹞238号)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部令第15号)的相关要求,项目危险废物产排情况及处置措施见表4.9-2所示。 表4.9-2 扩建项目危险废物产排及处置情况一览表 序号名称危废类别危废代码产生量产生工序及装置形态主要成分危险特性污染物防治措施1医疗废物HW01(感染性废物)841-001-0119.42t/a医疗过程固态来源于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I (略) 已建的医疗废物暂存间内, (略) 统 (略) 金盛 (略) 清运处置HW01(损伤性废物)841-002-01医用针头、缝合针各类医用锐器InHW01(病理性废物)841-003-01手术及其他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等InHW01(化学性废物)841-004-01 医学影像室、检验科废弃的化学试剂T/C/I/RHW01(药物性废物)841-005-01源于废弃的一般性药品T2化粪池、污水处理站污泥HW49(感染性废物)841-001-013.07t/a化粪池、污水处理站半固态污 (略) 统一委托云南 (略) 清运处置3化学沉淀槽沉渣HW49(其他废物)772-006-49少量化学沉淀槽半固态污泥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2、管理要求 扩建项目产生的医疗废物集中收 (略) 的医疗废物暂存间内, (略) 统 (略) 金盛 (略) 清运处置;化粪池、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定期清掏, (略) 统一委托云南 (略) 清运处置;口腔科、检验科的化学沉淀槽产生的沉渣,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处置。 (略) 已按照要求建设了医疗废物暂存间,其医疗废物暂存间的设置满足以下要求,具体见表4.9-3所示。 表4.9-3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的相关要求 项目要求依托医疗废物暂存间情况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①必须与生活垃圾存放地分开,有防雨淋的装置,地基高度应确保设施内不受雨洪冲击或浸泡;②必须与医疗区、食品加工区和人员活动密集区隔开,方便医疗废物的装卸、装卸人员及运送车辆的出入;③应有严密的封闭措施,设专人管理,避免非工作人员进出,以及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④库房外宜设有供水龙头,以供暂时贮存库房的清洗用;⑤避免阳光直射库内,应有良好的照明设备和通风条件;⑥应按 GB15562.2和卫生、环保部门制定的专用医疗废物警示标识要求,在库房外的明显处同时设置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的警示标识;医院已建医疗废物暂存间,其医疗废物暂存间的选址符合选址要求,已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人员活动密集的隔开。已设置严密的封闭措施。已设置医疗废物、危险废物的警示标识。做好防风、防雨、防渗、防渗漏等措施,医疗废物暂存间内设置围堰,做好分区分类存储、引流等设施,满足防雨淋、防渗漏、防流失的要求。卫生要求①医疗废物暂存贮存库房每天应在废物清运之后消毒冲洗、冲洗液排入医疗卫生机构内的医疗废水消毒、处理系统。②医疗废物暂时贮存柜(箱)应每天消毒一次医疗废物暂存间内已设置清洗设施(如清洗槽等),产生的清洗废水经管网汇入污水处理站进行深度处理;同时定期对医疗废物暂存间进行消毒处理;暂存储存时间①应防止医疗废物在暂时贮存库房和专用暂时贮存柜(箱)中腐败散发恶臭,尽量做到日产日清;②确实不能做到日产日清,且当地最高气温高于25℃时,应将医疗废物低温暂时贮存,暂时贮存温度应低于 20℃,时间最长不超过48小时。项目产生的医疗废物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内,及 (略) 金盛 (略) 清运处置,在院区的暂存时间不超过48h;管理制度①医疗卫生机构应制定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工作程序及应急处理措施;依托的医疗废物暂存间已按照相关要求设置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工作程序及应急处理措施;医疗废物应按照《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中的相关要求,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同时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令 第23号)中的相关要求履行移出人的相应责任,具体如下: ①对承运人或者接受人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运输、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污染防治要求及相关责任; ②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明确拟转移危险废物的种类、重量(数量)和流向等信息; ③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对转移的危险废物进行计量称重,如实记录、妥善保管转移危险废物的种类、重量(数量)和接受人等相关信息; ④填写、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在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中如实填写移出人、承运人、接受人信息,转移危险废物的种类、重量(数量)、危险特性等信息,以及突发环境事件的防范措施等; ⑤及时核实接受人贮存、利用或者处置相关危险废物情况; 医院应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度技术导则》(HJ1259-2022)中的相关 (略) 危险废物的管理计划及管理台账,环境管理台账应存档5年以上。 根据调查,目前昭通金盛 (略) 仅能处置感染性、损伤性医疗废物(具体见附件20),其中的病理性、化学性、药物性废物由昭通金盛 (略) 进行收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同时项目的医疗废物的收集、贮存应该按照上文要求进行。医院应按照要求设置医疗废物台账、转运联单等。 根据调查,目前项目的化粪池及污水处理站污泥已委托云南 (略) 清运处置, (略) 已与云南 (略) 签订了污水处理站处理协议(具体见附件16),经收集的污水处理站进行焚烧处理。 综上分析,项目新增的医疗废物按照本报告提出的要求进行管理及妥善处置,其对环境影响较小。 4.9.4运营期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结论 综上分析,扩建项目医疗、生活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妥善处置,处置率为100%,对环境影响较小。同时建设单位应强化固废产生、收集、贮存各环节的管理,各种固体废物按照类别分类存放,杜绝固体废物在项目区内散失、渗漏,达到无害化、资源化的目的,避免产生二次污染。因此,采取以上措施后,扩建项目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有效处置和利用,对当地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同时上述所采取措施合理可行。 4.10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 1、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附录A”,其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类别为Ⅳ类。根据“HJ 610-2016”中的一般性原则,Ⅳ类建设项目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故本项目不开展地下水评价。同时项目为扩建项目, (略) 内增加床位,不新增用地,对地下水影响较小。 2、土壤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 964-2018)中的附录A,该项目属于“社会事业与服务业中”中的“其他”,根据HJ 964-2018中的4.2.2,Ⅳ类建设项目可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 4.11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略) 内增加床位及部分环保设施,其余设施均依托原有,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报告将不进行详细分析。 4.12 电磁辐射影响分析 本项目不涉及电磁辐射,不对其展开分析。 4.13 环境风险分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一般性原则,环境风险评价应以突发性事故导致的危险物质环境急性损害防控为目标,对建设项目的环境风险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环境风险预防、控制、减缓措施,明确环境风险监控及应急建议要求,为建设项目环境风险防控提供科学依据。 4.13.1评价依据 1、风险调查 (1)环保设施故障 依托的污水处理站发生故障(如: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设施发生泄漏等),导致项目废、污水超标排放,或者污染周边水环境等。预处理设施(沉淀槽等)发生破损,导致口腔科、检验科废水泄漏,污染周边水环境。 (2)依托的污水处理站采用次氯酸钠对废水消毒,其次氯酸钠在受热条件下,可能分解产生有毒的腐蚀性烟气。具有腐蚀性。根据业主提供资料分析,项目扩建后,其废水消毒剂次氯酸钠的消耗量为2.25t/a。 (3)危险废物在收集、贮存、运送过程中的环境风险。 (4)内科大楼备用柴油发电机柴油泄漏的环境风险。 2、风险潜势的初判 依托的污水处理站采取1台自动次氯酸钠进行灭菌消毒处理,依托外购次氯酸钠(项目扩建后,次氯酸钠的消耗量约为2.25t/a,医院仅暂存0.04t); (略) 的内科大楼设置备用柴油发电机(医院的柴油暂存量为20L(参照相关资料,柴油的密度为0.835g/mL, (略) 的柴油储存量为16.7kg);院区不大量储存柴油),对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附录B《重点关注的危险物质及临界量》,医院涉及的危险物质为次氯酸钠、柴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建设项目的环境风险潜势划分为Ⅰ、Ⅱ、Ⅲ、Ⅳ/Ⅳ+级。 根据建设项目涉及的物质和工艺系统的危险性及其所在地的环境敏感程度,结合事故情形下环境影响途径,对建设项目的潜在危害程度进行概化分析,建设项目风险潜势划分见表4.13-1所示。 表4.13-1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潜势划分 环境敏感程度(E)危险物质及工艺系统危险性(P)极高危害(P1)高度危害(P2)中度危害(P3)轻度危害(P4)环境高度敏感区(E1)Ⅳ+ⅣⅢⅢ环境中度敏感区(E2)ⅣⅢⅢⅡ环境低度敏感区(E3)ⅢⅢⅡⅠ注:Ⅳ+为极高环境风险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附录C”,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1时,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 3、评价等级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附录C”,项目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如下: 表4.13-2 项目Q值确定表 序号危险物质CAS号最大存在总量临界量该物质Q值1柴油-16.7kg2500t0.*次氯酸钠7681-52-90.04t5t0.008项目总Q值0.*根据上表,Q=0.*<1,环境风险潜势为Ⅰ。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要求,确定项目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级别简单分析。 4.13.2环境敏感目标概况 项目环境风险敏感目标见表4.13-3所示。 表4.13-3 项目风险敏感目标一览表 环境要素名称坐标(°)保护对象保护内容环境功能区相对厂址方位相对厂界距离经度纬度大气环境花桥社区102.*.*居民800人二类区西北侧55m金泰苑、城市花园、巧家县绿岛幼儿园等102.*.*居民1560人西侧、南侧4m巧家县公租房102.*.*居民750人南侧333m玉屏山麓小区、巧家县智博幼儿园等102.*.*居民2400人东南侧116m巧家县人民政府102.*.*职工400人西南侧298m兰心苑等102.*.*居民850人东北侧128m仁安公寓等102.*.*居民345人东北侧0m巧家县第三中学等102.*.*师生、职工4688人东北侧122m地表水环境金沙江---西侧1261m地下水环境巧家县大龙潭水源地---西北侧95m4.13.3风险识别 项目运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或其他的一些突发事故会导致环境风险物质泄漏到环境中,引起环境质量的下降甚至恶性循环及其他的环境毒性效应。该项目环境风险源如下: 1、次氯酸钠泄漏污染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分解产生有毒的腐蚀性烟气; 2、依托的医疗废水处理设施事故、非正常排污; 3、医疗废物在收集、贮存、运送过程中的存在的风险; 4、内科大楼备用柴油发电机柴油泄漏,火灾; 5、污水处理设施污泥清掏、贮存、转运过程中存在的风险; 4.13.4环境风险分析 1、次氯酸钠泄漏环境风险分析 次氯酸钠环境风险主要是泄漏,及受热分解,产生腐蚀性烟气。若发现泄漏等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1)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食入:饮足量温水,禁止催吐。应及时就医。 (2)消防措施 次氯酸钠高热分解产生有毒的腐蚀性烟气,采用雾状水、二氧化碳、沙土灭火处理; (3)泄漏应急处理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酸碱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尽可能切断泄漏源;小量泄漏:用砂土、蛭石或其他惰性材料吸收;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盖,降低蒸汽灾害。用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4)防护措施 工程控制:生产过程密闭,全面通风。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呼吸系统防护:高浓度环境中,应该佩戴直接式防毒面具(半面罩);眼睛防护: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身体防护:穿防腐工作服;手防护:戴橡胶手套;其他防护: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完毕,淋浴更衣。注意个人清洁卫生。 2、依托的污水处理站非正常及事故排放风险分析 建设项目因污水处理设施非正常使用,导致废、污水污染物超标排放。医院污水可能沾染病人的血和病毒等病原性微生物污染,具有传染性,可以诱发疾病或造成伤害;含有酸、碱、悬浮固体、BOD5、CODCr等污染物和有毒、有害物质及多种致病菌、病毒和寄生虫卵,它们在环境中具有一定的适应力,有的甚至在污水中存活较长,危害性较大。医疗废水病原细菌、病毒直接排入水体对水环境的影响较大。 针对医疗废水事故及非正常排放所存在的风险,如出现电力故障,医院已设置备用发电机,若污水处理设施故障时,采用备用发电机发电。 (略) 污水中对水体和人群健康威胁最大的致病菌,采用次氯酸钠进行消毒处理(采用自动加药),确保外排废水中的粪大肠菌群指标达标,将污染影响降低到最轻程度;污水处理站事故情况下废水暂存于事故应急池内,待污水处理站修复后,分批排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 同时,应及时迅速维修,以保证污水处理设施迅速恢复正常运行。其次,污水处理站平时运转应加强操作管理,经常维护,以避免故障的发生或提前发现并及时清除。为避免因管道破裂、人为操作失误等引起的事故,业主单位应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运行管理,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岗位培训,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体系、环保管理体系。 3、医疗废物在收集、贮存、运送过程中的风险分析 医疗废物中可能存在传染性病菌、病毒、化学污染物等有害物质,由于医疗废物具有空间污染、急性传染和潜伏性污染等特征,其病毒、病菌的危害性是普通生活垃圾的几十、几百倍,且基本没有回收再利用的价值。医疗废物残留及衍生的大量病菌是十分有害有毒的物质,如果不经分类收集等有效处理的话,很容易引起各种疾病的传播和蔓延。 医院已设置医疗废物暂存间,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存间进行防渗处理。同时医疗废物暂存时间不得超过2d,应及时、有效处理。 4、污水处理设施污泥清掏、贮存、转移过程中的风险分析 医院应按照污泥的收集、暂存、处置的有关规定进行统一收集、运送、堆放。污泥未妥善处理可能发生流失,将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具体应急措施如下: 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措施,对受污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者其它无害化处置,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以防扩大污染; 5、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及消除突发安全事故、环境事故及其危害,指导和规范各类突发环境事件。项目扩建后,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要求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妥善处理突发环境事故,降低环境影响。 4.13.6分析结论 评价认为,项目扩建后,将不可避免增加环境风险,对此建设单位必须高度重视,环境安全管理常抓不懈;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不断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在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加强安全管理,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4.14 “三本账”及“以新带老”措施 1、三本账 项目扩建前后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见表4.14-1所示。 表4.14-1 项目扩建前后污染物 “三本帐”核算一览表 类别原项目排放量(t/a)扩建项目排放量(t/a)“以新带老”削减 (略) 总排放量(t/a)排放增减量(t/a)废水废水量32610.*.*.2975+10222.7375COD2.0870.61302.7+0.613BOD50.8550.30701.162+0.307NH3-N0.6520.20400.856+0.204SS0.7170.36801.085+0.368废气食堂油烟0.*.01420.009-0.0142汽车尾气少量少量0少量0化粪池、生活垃圾及医疗废物暂存间异味少量少量0少量0消毒异味少量少量0少量0柴油发电机废气少量00少量0污水处理站氨0.01250.0038-0.0163+0.0038硫化氢0.00050.0001-0.0006+0.0001固体废物医疗废物、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化粪池污泥、污水处理站污泥000002、“以新带老”措施 1、食堂隔油池 项目的食堂设置隔油池(1个,容积不小于0.5m3),用于预处理项目的食堂废水,处理后,排入“化粪池+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 2、食堂油烟净化器 根据调查, (略) 的食堂设置了抽油烟机收集食堂油烟,本次评价要求,本次扩建后,医院应按照要求设置油烟净化器(油烟处理效率不低于60%),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过楼顶排放。 根据分析,医院产生的油烟量为0.0232t/a(约为0.064kg/d),食堂设置1个灶头,拟设置1套油烟净化器,净化效率约为60%,食堂工作时间为4h/d,设置的油烟净化器的风量为4000m3/h, (略) 的食堂经油烟净化器收集处理后,其排放量为0.009t/a,0.5625mg/m3,满足其排放标准要求。环评要求本次项目扩建,经按照要求设置油烟净化器,食堂油烟经收集处理后,高于建筑物排放。 4、检验科、口腔科 拟在检验科、口腔科设置沉淀槽,用于预处理重金属废水,预处理后,排入“化粪池+污水处理站”处理。 5、食堂油烟净化器废油及隔油池废油 项目扩建后, (略) 未设置的设施进行增加,比如隔油池、油烟净化器等。增加后将产生油烟净化器废油、隔油池废油,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的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4.15环境管理及“三同时”制度 4.15.1环境管理 1、建立环境管理机构 扩建项目的环境 (略) 现有的环境管理机构。 2、完善各项环保规章制度 结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以及各级环保主管部门的规章制度、管理条例, (略) 的环保管理制度。主要如下: (1)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的管理条例。在项目筹备、实施、建设阶段,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并将继续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确保污染处理设施能够和生产工艺“同时设计”,和项目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做到与项目运营“同时验收运行”; (2) (略) 污染处理设施管理制度。以确保处理设施能够长期、稳定、有效的处理运行。将 (略) 污染管理。 (3)将扩建项目的运行记录 (略) 进行统一管理。 3、环境风险事故应急 医院应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修订现有应急预案,包括: (1)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完善应急组织机构,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 (2)建立异常事件预警系统; (3)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完善应急设施及物资,并及时更新; (4)设立报告制度; (5)完善消除事故的影响措施; 4.15.2排污许可制度 (略) 已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医疗机构》(HJ 1105-2020)中的要求申领了排污许可证。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 (略) 令 第736号)要求,项目扩建后,医院应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要求,项目扩建后,医院实行简化管理。项目竣工验收前,应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医疗机构》(HJ 1105-2020)中的要求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 4.15.3排放口设置要求 (略) 已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942-2018)、《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医疗机构》(HJ 1105-2020)及《排污口规范范整治技术要求(试行)》(国家环境保护局 环监[1996]470号)及地方相关管理要求,规范设置排放口。项目仅新增床位,其废水排放口、医疗废物暂存 (略) 原有。故扩建项目不新增排放口。 4.15.4环境监测计划汇总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医疗机构》(HJ 1105-2020)中的相关要求,制定项目扩建后,医院的监测计划,具体见表4.15-2所示。 表4.15-2 项目扩建后运营期自行监测计划一览表 监测要素排污口编号监测点位监测项目频率执行标准备注污水处理站无组织废气-污水处理站周界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氯气、*烷1次/季度《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的标准限值按照原项目进行监测医疗综合废水DW001废水总排口流量自动监测《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已设置自动监测仪pH值12小时-化学需氧量、悬浮物周-粪大肠菌群数月-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挥发酚、动植物油、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氰化物季度--接触池出口总余氯①--口腔科废水DW0022#化学沉淀槽出口总汞季度-检验科废水DW0031#化学沉淀槽出口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总汞-噪声-厂界四周等效连续A声级1次/季度《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备注:①项目采用次氯酸钠对污水处理站废水进行消毒处理,参照《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6.1.3.1中要求“采用含氯消毒剂消毒时,接触池出口总余氯每日监测不得少于2次(采用间歇式消毒处理的,每次排放前监测)。”,故项目接触池出口处的总余氯的监测频率参照《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6.1.3.1中要求执行。②竣工验收期间建议对项目污水处理站进口进行水质监测,用于评价项目依托污水处理站处理效果。4.15.5“三同时”竣工验收 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医疗机构》(HJ794-2016)中的相关要求,组织自主验收,其项目的“三同时”验收内容具体见表4.13-4所示。 表4.14-3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一览表 类别污染源污染物环保设施、措施效果检验科废水检验科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总汞1#化学沉淀槽,1个,容积不小于0.4m3;措施:检验科废水经“化学沉淀+中和”进行预处理后,排入“化粪池+污水处理站”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级标准口腔科废水口腔科总汞2#化学沉淀槽,1个,容积不小于0.9m3;措施:口腔科废水“硫化物沉淀法”进行预处理,排入“化粪池+污水处理站”医疗综合废水门诊、住院、内科大楼等化学需氧量、氨氮、pH值、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挥发酚、色度、总氰化物、总余氯等化粪池,3个,总容积为240m3;污水处理站,1座,处理规模为120m3/d,处理工艺为“调节+二次接触氧化+次氯酸钠消毒”;措施:项目新增医疗 (略) 已建“化粪池+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依托已建排污口(DW001)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巧家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雨、 (略) 区- (略) 已建“雨、污分流”管网(沟)依托原有废气污水处理设施氨、硫化氢等依托的污水处理站为地埋式,已进行加盖处理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3中的相关要求医疗废物暂存间、生活垃圾收集场所异味保持医疗废物暂存间、生活垃圾收集场所清洁;生活垃圾及时清运 -化粪池异味依托的化粪池为地埋式,扩建后,应及时清掏化粪池污泥-室内消毒异味依托窗户、通风口扩散-噪声人群噪声噪声建筑物隔离《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固体废物医务人员、患者生活垃圾生活 (略) 已建设施,集中收集后, (略) 统一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处置效率100%医疗医疗废物依托各个科室、诊室、住院病房设置的医疗废物收集桶收集后, (略) 已建的医疗废物暂存间内, (略) 统 (略) 金盛 (略) 清运处置化粪池、污水处理站化粪池、污水处理站污泥污水处理站、化粪池污泥属危险废物,污泥需经消毒处理后,委托云南 (略) 清运处置,污泥清掏前需按照GB18466中的相关要求进行监测。1#、2#化学沉淀槽沉渣化学沉淀槽沉渣集中收集,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环境风险按照要求重新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当地主管部门进行备案。落实事故池(增设应急事故池15m3)建设;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完善应急物资环境管理(1)简化管理的医疗机构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应真实记录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危险废物管理信息、监测记录信息;(2)台账记录频次和内容须满足排污许可证环境管理要求;(3)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信息记录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状态和药剂投加情况等;(4)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信息主要记录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状态和药剂投放情况等;(5)危险废物管理信息主要记录危险废物种类、产生量、转移量、处理消毒情况、处理人员和运输人员等;(6)监测记录信息只有记录监测时间、监测点位和污染物排放浓度等;(7)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可每周记录1次;医疗废物收集存放信息记录频次原则不小于1次/天;转移处置信息按照清运周期进行记录;污水处理站污泥根据清掏周期进行记录;监测数据的记录频次按照“HJ1105-2020”所规确定的监测频次要求记录;(8)记录保存包括纸质存储、电子化存储;①纸质存储:应将纸质台账存放于保护袋、卷夹或保护盒等保存介质中;由专人签字、定点保存;应采取防光、防热、防潮、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并留存备查;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②电子化储存:应存放于电子存储介质中,并进行数据备份;可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并保存;由专人定期维护管理;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9)建设单位应提交年度执行报告,应在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时间提交执行报告。提交的年度执行报告至少包括排污单位基本情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咨询监测执行情况、环境管理台账执行情况、实际排放情况及合规判定分析,结论等; |
附表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大气环境 | 污水处理设施 | 氨、硫化氢等 | 依托的污水处理站为地埋式,已进行加盖处理 | 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3中的相关要求 |
医疗废物暂存间、生活垃圾收集场所 | 异味 | 保持医疗废物暂存间、生活垃圾收集场所清洁;生活垃圾及时清运 | - | |
化粪池 | 异味 | 依托的化粪池为地埋式,扩建后,应及时清掏化粪池污泥 | - | |
室内消毒 | 异味 | 依托窗户、通风口扩散 | - | |
地表水环境 | DW001(废水总排口)/医疗综合废水 | 化学需氧量、氨氮、pH值、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挥发酚、色度、总氰化物、总余氯等 | 化粪池,3个,总容积为240m3; 污水处理站,1座,处理规模为120m3/d,处理工艺为“调节+二次接触氧化+次氯酸钠消毒”; 措施:项目新增医疗 (略) 已建“化粪池+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依托已建排污口(DW001)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巧家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 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级标准 |
DW002(口腔科废水排放)/口腔科废水 | 总汞 | 2#化学沉淀槽,1个,容积不小于0.9m3; 措施:口腔科废水经“硫化物沉淀法”预处理,处理后排入“化粪池+污水处理站” | ||
DW003(检验科废水排口)/检验科废水 | 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总汞 | 1#化学沉淀槽,1个,容积不小于0.4m3; 措施:检验科废水经采用“化学沉淀+中和”进行预处理,处理后排入“化粪池+污水处理站” | ||
声环境 | 人群噪声 | 噪声 | 建筑物隔离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
电磁辐射 | - | - | - | - |
固体废物 | 1、生活 (略) 已建设施,集中收集后, (略) 统一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2、医疗废物依托各个科室、诊室、住院病房设置的医疗废物收集桶收集后, (略) 已建的医疗废物暂存间内, (略) 统 (略) 金盛 (略) 收集处置,其中病理性、化学性、 (略) 金盛 (略) 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略) 金盛 (略) 仅收集; 3、污水处理站、化粪池污泥属危险废物,污泥需经消毒处理后,委托云南 (略) 清运处置; 4、化学沉淀槽沉渣集中收集,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 |||
土壤及地下水 污染防治措施 | 无 | |||
生态保护措施 | (略) 原有 | |||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 按照要求重新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当地主管部门进行备案。落实事故池(增设应急事故池15m3)建设;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完善项目应急物资 | |||
其他环境 管理要求 | (1)简化管理的医疗机构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应真实记录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危险废物管理信息、监测记录信息; (2)台账记录频次和内容须满足排污许可证环境管理要求; (3)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信息记录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状态和药剂投加情况等; (4)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信息主要记录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状态和药剂投放情况等; (5)危险废物管理信息主要记录危险废物种类、产生量、转移量、处理消毒情况、处理人员和运输人员等; (6)监测记录信息只有记录监测时间、监测点位和污染物排放浓度等; (7)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可每周记录1次;医疗废物收集存放信息记录频次原则不小于1次/天;转移处置信息按照清运周期进行记录;污水处理站污泥根据清掏周期进行记录;监测数据的记录频次按照“HJ1105-2020”所规确定的监测频次要求记录; (8)记录保存包括纸质存储、电子化存储;①纸质存储:应将纸质台账存放于保护袋、卷夹或保护盒等保存介质中;由专人签字、定点保存;应采取防光、防热、防潮、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并留存备查;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②电子化储存:应存放于电子存储介质中,并进行数据备份;可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并保存;由专人定期维护管理;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 (9)建设单位应提交年度执行报告,应在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时间提交执行报告。提交的年度执行报告至少包括排污单位基本情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咨询监测执行情况、环境管理台账执行情况、实际排放情况及合规判定分析,结论等; |
通过对扩建项目的建设、运营期产生的污染物对环境影响分析:项目建设符合现行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同时项目选址合理、布局可行。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噪声、废气及固废对周围环境有一定影响,在采取报告提出的治理措施后,废气排放对当地环境影响较小;医疗综合废水经“化粪池+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 (略) 政污水管网;厂界噪声达标;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 综上分析,项目建设实施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对环境影响较小。评价认为,项目在按“三同时”要求落实各项环境措施后,项目建设符合现行社会、经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方针,从环境保护角度看,项目建设可行。 |
项目 分类 | 污染物名称 | 现有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 | 现有工程 许可排放量 ② | 在建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③ | 本项目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④ | 以新带老削减量 (新建项目不填)⑤ | 本项目建成后 全厂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⑥ | 变化量 ⑦ |
废气 | 氨 | 12500g/a | 3800.6g/a | 16300.6g/a | +3800.6g/a | |||
硫化氢 | 500g/a | 147.12g/a | 647.12g/a | +147.12g/a | ||||
食堂油烟 | 0.0232t/a | 0 | 0.0142t/a | 0.009t/a | -0.0142t/a | |||
废水 | 废水量 | 32610.56m3/a | 10222.7375 m3/a | 0 | 42833.2975m3/a | +10222.7375m3/a | ||
COD | 2.087t/a | 0.613t/a | 0 | 2.7t/a | +0.613t/a | |||
BOD5 | 0.855t/a | 0.307t/a | 0 | 1.162t/a | +0.307t/a | |||
NH3-N | 0.652t/a | 0.204t/a | 0 | 0.856t/a | +0.204t/a | |||
SS | 0.717t/a | 0.368t/a | 0 | 1.085t/a | +0.368t/a | |||
一般工业 固体废物 | ||||||||
危险废物 | 医疗废物 | 26.46t/a | 19.42t/a | 0 | 45.88t/a | +19.42t/a | ||
化粪池、污水处理站污泥 | 9.8t/a | 3.07t/a | 0 | 12.87t/a | +3.07t/a | |||
化学沉淀槽沉渣 | 0 | 少量 | 0 | 少量 | +少量 |
注:⑥=①+③+④-⑤;⑦=⑥-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