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三亚同心家园八期5、6号楼商铺分别招租 | ||||||||||||||
项目编号 | QY*HN3021 |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终止挂牌 |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3年4月21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年5月22日 | ||||||||||||
标的简况 | |||||||||||||||
标的坐落 | (略) 吉阳区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总层数/ 招租层数 | 招租面积 (㎡) | 竞租保证金 (元) | 评估价/年租金 (元) | 挂牌底价/年租金(元) | |||||||||
1 | 三亚同心家园八期5号楼商铺招租 | 二层/ 一至二层 | 一层657.39 | 总面积1,314.78 | * | * | * | ||||||||
二层657.39 | |||||||||||||||
2 | 三亚同心家园八期6号楼商铺招租 | 五层/一至五层 | 一层2,170.36 | 总面积8261.43 | * | * | * | ||||||||
二层2,128.31 | |||||||||||||||
三层1,977.41 | |||||||||||||||
四层1,886.73 | |||||||||||||||
五层98.62 | |||||||||||||||
租赁期限租金支付 | 租赁期限:自与承租方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租金一季度一付/先支付租金后使用 | 租金递增方式 | 逐年递增3% | ||||||||||||
装修期限 | 承租5栋商铺:4个月装修免租期; 承租6栋商铺:6个月装修免租期。 | 承租押金(元) | 5栋商铺租赁押金为第一年租金的4个月租金; 6栋商铺租赁押金为第一年租金的6个月租金。 | ||||||||||||
标的状态 | 空置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无 | ||||||||||||
房屋现状 | 同心家园八 (略) 迎宾路中段,交通便利,小区周边有万科、一山湖、清平乐等小区,人口密集已形成良好的居住氛围。周边有各大品牌汽车4s店,鸿港新mall城,未来升值空间明显。 (略) 政府保障性住房,共1544户,小区入住率高,公共设施配套较齐全,物业管理制度成熟,已形成较好的居住氛围。小区毗邻吉阳区人民政府、 (略) 南繁管理局等行政单位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光大银行等各大金融机构,吉阳区干沟小学、 (略) 民族中学、吉阳小学、和平学校等也坐落附近,清平乐、万科置业、维也纳酒店、格林豪泰酒店等多家大型房地产和酒店住宿餐饮服务行业也坐落附近,三亚汽车4S城位于小区附近,奔驰、宝马、保时捷等多个汽车高端品牌4S店运营成熟。随着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的施行,未来吉阳区政府周边将形成新商区,商业发展空间明显,多个国企项目、政府规划将逐步落地同心家园八期附近,值得投资兴业。 区域基础设施达到“六通一平”(即通路、通电、通讯、通气、供水、排水、场地平整),小区区域主干道为三亚交通“大动脉”迎宾路和榆亚路、次干道为兆龙南路、龙坡路,支路为干沟路,交通顺畅,生活便利。 项目具体详细情况详见评估报告书。 | ||||||||||||||
租赁用途 | 房屋用途:不得经营产生空气污染、噪声污染、易燃易爆、刺激性气味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性行业项目。(商铺建设未预留餐饮油烟专用排放通道、隔油池等环保设施空间。如经营餐饮,需承租方后期改造增加餐饮油烟专用排放通道、隔油池等环保设施空间设施,并根据相关规定另报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建设,并经环保、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营业)。 | ||||||||||||||
重大事 项说明 | /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见上表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3月3日 | ||||||||||||||
评估机构 | 海南正顺土地房 (略) | ||||||||||||||
招租方基本情况 | |||||||||||||||
出租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略)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654 注册地: (略) 法定代表人:蒙朝东 | |||||||||||||
出租方承诺 | 本次招租的房屋权属关系清晰,对该房屋具有完全处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 ||||||||||||||
出租方 决策文件 | (略) 总经理办公会2022年第14期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略) (略) | ||||||||||||||
承租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 1、意向竞租人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意向竞租人需能够提供个人/企业征信报告、挂牌公告期内开具的银行存款证明(个人不低于2年租金,企业不低于1年租金)、个人/企业承诺函等。报名前将报名材料中第2-6项(详见本公告报名手续栏)提交至招租方进行资格预审,凭招租方出具的同意报名函报名。 2、意向承租方报名应缴纳相应的竞租保证金(具体数额见上表,公告期内须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确认为承租方后10个工作日内按招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范本签订租赁合同,同时按最终竞得价交纳租金。竞租保证金在确定为承租方后用于支付租赁押金和交易服务费(保证金多退少补);若在10个工作日内不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视为违约。如未竞得,保证金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该场地的清场由承租方负责。 4、承租方应维持现有场地的现状,不得破坏、改造建筑主体结构,需要重新装修时,装修方案须经招租方审核并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5、承租方如需转租需征得招租方的书面同意。 6、承租方不得使用该场地从事违法行为。 7、承租方须在签订《商铺租赁合同》的60日内提供银行全国性商业银行开具的履约保函。如承租人无故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履约担保,则视为违约,*方有权解除已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已缴纳的租赁押金及租金不予退还。.银行履约保函要求:需由全国性商业银行支行或以上级别银行开具的无条件、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保函期限可与租赁期限一致,也可分期按年度开具。承租方按年度开具履约保函的,在保函到期前30日内开具新的履约保函或办理延期手续。 8、租金确定:最高报价作为年租金标准价格。 9、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中约定。 | ||||||||||||||
标的交割 | 按《商铺租赁合同》约定办理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成交后按合同约定支付。 | ||||||||||||||
特别告知 | 1.租赁期内若因政府征收、收购、拆除租赁物及自然灾害、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招租方不予以补偿,其全部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不得经营产生空气污染、噪声污染、易燃易爆、刺激性气味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性行业项目。(商铺建设未预留餐饮油烟专用排放通道、隔油池等环保设施空间。如经营餐饮,需承租方后期改造增加餐饮油烟专用排放通道、隔油池等环保设施空间设施,并根据相关规定另报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建设,并经环保、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营业)。 3.所有拟招租商铺均按现状公开竞价,竞价人在参与竞价前自行到现场查看拟招租商铺状况,对拟招租商铺的面积、市场价值、周边环境进行自我判定。竞价成交后,不得对竞得的商铺提出异议。商铺租赁面积以招租方公布的面积为准。 4.意向竞租人报名前需自行了解银行履约保函办理的相关事宜,并承担项目成交后未及时办理或不能办理履约保函产生的相应责任及后果。 5.该项目暂未办理不动产权证。 |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根据报价结果,按高低排序前两名,价高优先,依次递接原则确定承租方。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由意向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若产生报价最高前两名: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2、意向承租资格经我所审核通过后,竞租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人。意向承租方取得承租资格后即进入自由竞价阶段,可进行自由报价;自由竞价时间:2023年4月21日9:00至2023年5月23日9:10。自由竞价阶段结束的同时进入限时竞价阶段,限时竞价周期为120秒,如有新的报价自动延续120秒,120秒后无新报价,最高报价者确定为受让方。竞价时间安排详见下表。 3、竞价成交后应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招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支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 4、竞租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有关《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租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 ||||||||||||||
现场展示 | (略) | ||||||||||||||
报名时间 | 2023年4月21日至2023年5月22日 | ||||||||||||||
报名手续 | 竞租人须在2023年5月22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证明书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个人/企业征信报告; 5.个人/企业提供履约承诺函(见附件); 6.银行存款证明;(自然人需开具挂牌公告期内不低于2年租金的银行存款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需开具挂牌公告期内不低于1年租金的银行存款证明) 7.招租方出具的同意报名函; 8.其它相关材料。(如有)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或签字(自然人)。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竞租成功的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支付租赁押金和交易服务费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租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海 (略) 开户行:中国工 (略) 分行营业部 账号:*4669 2、竞租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招租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租人提出承租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动态报价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租人在内的各竞租人均不出价的; (4)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存在不按公告约定与招租方签约的; (5)竞租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6)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 (7)未按照公告规定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8)竞租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 ||||||||||||||
服务费 | 本次交易服务费为租赁期总租金的1.5%由承租方承担。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自由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
1 | 三亚同心家园八期5号楼商铺招租 | 4月21日9:00 | 5月23日9:10 | 1万元 | 120秒 | ||||||||||
2 | 三亚同心家园八期6号楼商铺招租 | 4月21日9:00 | 5月23日9:20 | 5万元 | 120秒 | ||||||||||
附件下载 | 1、《承租申请表》 | ||||||||||||||
咨询电话 | 项目报名咨询:林女士 *(三亚)刘女士 *(海口) 技术支持:刘先生 *(海口) | ||||||||||||||
单位地址 | (略) 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受理大厅4号窗口 | ||||||||||||||
其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