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海运集团生产调度中心建设项目室内装饰工程(二装)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19]A*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 (略)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省 (略)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海运集团生产调度中心建设项目室内装饰工程(二装)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2建设地点: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快安科技园区70-4号地块
2.3建设规模:海运集团生产调度中心项目总用地面积9856.2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2平方米;由1栋高98.9米的23层主办公楼(单层面积约1200平方米)、1栋高26.12米的5层附属楼(单层面积约800平方米)、3层连廊及2层地下室组成。本次招标的主要建设内容为主楼及副楼室内装修,面积共约*平方米。装修区域包括:(1)大厦主楼:负1楼厨房区域;1楼至5楼指定区域;6楼至13楼公共电梯厅及公共卫生间、茶水间等指定区域;14至23楼整层指定区域;(2)大厦副楼:1楼至5楼公共卫生间、茶水间及5楼多功能厅等指定区域;(具体详见初步设计)。
2.4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装修工程;
(2)招标类型:设计施工一体化;
(3)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范围为海运集团生产调度中心室内装饰工程的设计、施工工作,具体招标内容如下:①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含所有专业工程的深化设计)、BIM设计以及施工期间的设计现场服务工作;②采购范围:本工程所需全部材料和设备采购;③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室内建筑装饰装修、建筑电气、给排水、强电系统、消防、暖通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5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4016.*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人民币3937.*元(含暂定金额*元),设计费:人民币*元)。
2.6 工期要求:总工期 25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包括设计和施工的工期。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中标通知书发出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送审(含消防审查)工作;取得施工图图审合格书后10个工作日内取得施工许可证;施工工期为取得施工许可证之日起180个日历天内竣工验收合格。
2.7质量要求:
①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设计成果文件应通过招标人及施工图审查机构(若需)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并审查合格。
②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③采购质量标准: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条件: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以下资质:
①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级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级资质;
②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需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3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3.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人员没有处于违法和违规的从业限制情形。
3.5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兼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3.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单位的本单正式在职职工。
3.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任务单位的本单正式在职职工。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①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总数不得超过2家,且应由承担设计或施工工作内容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②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应承担的职责。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10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2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6月5日 09:00:00 时至 2024 年6月27日9:30:00 时 ( 北 京 时 间 , 下 同 ) , 通 过 福 州 市 电 子 招 投 标 交 易 系 统(http://**)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
5.2只有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 (略)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1)的方式补足;或(3)银行电子保函形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 年6月27日 09 时 3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省公共资源 (略) ( http://**)、福州建设工程招标 (略) ( http://**)、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福建省 (略) 站(http://**)、福建省 (略) 站(http://**)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 (略)
地址: (略) 台 (略) 151号
邮编:*
电话:0591-*
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 (略)
地址: (略) 台江 (略) 16号恒丰大厦1801
邮编:*
电话:*
联系人:*工
(略) 名称: (略) 马尾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 (略) 马尾区马 (略) 27号行政服务中心2楼
联系电话:059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略) 马尾区工程招投标与造价事务中心
地址: (略) 马 (略) 27号自贸区行政服务大厅二楼219室
联系电话:0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