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略) (略) 公司委托,就“ (略) (略) 公司食堂物业保洁劳务外包服务项目(招标编号:GN2023-02-4887)”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于2023年8月29日10时00分, (略) (略) 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结果
1、项目名称: (略) (略) 公司食堂物业保洁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GN2023-02-4887
3、主要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评审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淮南东华实业(集团) (略)
投标报价:*.2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略)
投标报价:*.54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略) (略)
投标报价:*.28元
公示期:2023年8月29日至2023年9月1日
本公示同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略) 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国家烟草专卖局政府网站(http://**)上发布。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 (略) (略) 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 (略) (略) 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包河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