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略) 《安徽芬齐涂料有限公司年产镜背涂料2万吨、釉料0.18万吨、太阳能银浆0.005万吨、汽车银浆0.015万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 (略) 《安徽芬齐涂料有限公司年产镜背涂料2万吨、釉料0.18万吨、太阳能银浆0.005万吨、汽车银浆0.015万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的项目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的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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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安徽芬齐涂料有限公司年产镜背涂料2万吨、釉料0.18万吨、太阳能银浆0.005万吨、汽车银浆0.015万吨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安徽合肥庐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桥化工园内 | ||
建设单位: |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 (略) | 公示时间: | 2024年09月22日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合肥庐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桥化工园内,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2座生产车间、2座生产辅助用房、1座综合楼、3座仓库、1处罐区及其它生产辅助设施,建设综合废水处理站、一般固废库、危废库、380m3初期雨水池、945m3事故应急池各1座,配套建设其他公辅设施,形成年产镜背涂料*吨、釉料0.*吨、太阳能银浆0.*吨、汽车银浆0.*吨的生产能力。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按照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完善截排水系统,对各类污废水进行有效收集处理。 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废水以及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其中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接管 (略) (略) ,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回用。 运营期废水主要包括地面保洁废水、冷却循环废水、去离子水制备浓水、喷淋废水、水淬废水、实验室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等以及初期雨水等。地面保洁废水、实验室废水中含有铅、六价铬等,在车间采用化学沉淀法预处理,预处理车间排口达标后与其他污废水分别经收集后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后续处理;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的废水经“混凝沉淀+均质池+A/O”工艺处理后,达标排入龙桥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尾水回用于园区企业回用,不外排。 镜背涂料每批次生产结束后清洗后溶液后回用于下一批产品生产。 (二)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和要求。 本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 (略) 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采取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等措施控制扬尘污染。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生产废气有镜背涂料生产废气及RCO燃烧废气、釉料和银浆生产废气、玻璃粉生产废气、实验室废气、危废暂存库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罐区废气等。 镜背涂料生产废气主要产生在生产车间一,其中固体投料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送至滤筒除尘器处理;液体投料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工艺废气经管道收集后、灌装废气和清洗间废气经负压集气罩收集后,均送至沸石转轮+RCO处理。生产车间一的上述废气在收集处理后通过一根20m高排气筒排放。 釉料、银浆生产废气主要产生在生产车间二, 其中固体投料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送至滤筒除尘器处理;液体投料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工艺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灌装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送至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生产车间二的上述废气在收集处理后通过一根20m高排气筒排放。 玻璃炉窑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送至金属膜布袋除尘器+SCR脱硝系统处理,通过一根20m高排气筒排放。 实验室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送至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危废库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送至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污水站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送至碱喷淋+除湿+活性炭吸附系统处理,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罐区采取氮封,呼吸废气经管道负压收集后送至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三)严格落实各项噪声防治措施,确保项目厂界声环境质量达标。严格按照《 (略)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减轻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影响。营运期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本项目应优先选用低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定期进行设备维护,并采取必要的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进行降噪处理。 (四)固体废物做到分质、分类收集,妥善处理处置。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帐,如实记录各类固体废物产生种类、数量以及贮存、处置情况。本项目生活垃圾由项目区垃圾桶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理;运营期产生一般工业固废包括废分子筛、废过滤介质、收集尘、废包装材料、耐火泥/砖、废玻璃颗粒、报废银粉等,依托现有一般固废库暂存,其中收集尘回用于生产,报废银粉外售,其他一般固废委外处置;危险废物包括研磨废料、滤渣、报废原料、废包装材料、报废产品、沾染涂料的废玻璃、附着于设备表面的银浆和釉料及擦洗用的废抹布、废矿物油、实验室废液、废过滤材料、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灯管、污泥、不合格品等,依托现有危废库暂存,定期交予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严防二次污染。 (五)采取各项防渗措施,防止污染物泄漏、污染地下水体和土壤。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对生产车间一、生产车间二、仓库一、仓库二、危废库、事故池、初期雨水池、罐区、污水处理站等区域采取重点防渗,对生产辅助用房等区域采取一般防渗,对办公楼等区域采取简单防渗。按要求布设土壤监测点位和地下水监测点位,定期监测土壤状况和地下水水质,编制跟踪监测制度和跟踪监测计划,制定地下水污染应急预案,发现污染时应立即采取措施阻断污染源,防止污染扩延并清理污染。 (六)加强环境风险预防和控制。及时修编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向庐江县生态环境分局及开发区管委会进行备案,在项目营运前、营运期间应定期开展环境应急培训和演练。在生产车间、罐区、仓库内配置报警器、车间视频监控、喷淋装置,配置相应堵漏、洗消、应急监测及安全防护应急物资等。加强事故废水及初期雨水收排系统的维护及管理,利用本项目新建的初期雨水池、事故应急池、应急截流井、罐区围堰等,建设“单元-厂区-园区”三级风险防控体系,对事故水、初期雨水进行截流,防止直接排入外环境。 (七)按《报告书》要求,本项目在厂界外设置400米环境防护距离,环境防护距离内目前没有居民区以及学校、医院等敏感目标。建设单位应主动告知当地政府做好环境防护距离内规划控制工作,不得在环境防护距离内规划建设不相容的建设项目。 | ||
公众参与情况: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受理部门: | (略) 政务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1-* |
邮箱: | *@*63.com | 通讯地址: | (略) 蜀 (略) 1 (略) 政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