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江西机电 (略) 信息安全技术实践平台建设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江西机电 (略)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日01:23 |
首次公告日期 | **日 | 更正日期 | **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梁超龙 林芝 李沙沙 徐娜那 刘博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91-* | ||
采购单位 | 江西机电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昌北经开区枫林东大道16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91-*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西湖区站前西路289号(三星大厦A座18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91-* |
江西省瑞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安全技术实践平台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XSRH-*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关于江西机电 (略) 信息安全技术实践平台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现付款方式更正为:1、成交供应商在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5工作日内,应向采购人缴纳5%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采购人的要求汇入采购人指定账户。本合同全部履约完成后(含质保期),采购人在7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无息退还原履约保证金。2、签订采购合同后,供应商按合同要求交付货物和合同总金额等额的保函(保函有效期不少于180天)经采购人确认后,向成交供应商支付85%的合同款项。3、交付的货物经采购人最终验收合格后,向成交供应商支付15%的合同款项。4、付款前,成交供应商应开具合法、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并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西机电 (略)
地址: (略) 昌北经开区枫林东大道168号
联系方式:07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西湖区站前西路289号(三星大厦A座18楼)
联系方式:07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超龙 林芝 李沙沙 徐娜那 刘博
电话:07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