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县河库综合事务中心: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审批丰都县高家镇 (略) 民休闲广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初设)的请示》(丰水河库文〔2023〕23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丰都县高家镇 (略) 民休闲广场项目
(项目代码:2308-*-04-01-*)
二、项目法人
丰都县河库综合事务中心
三、建设地点
丰都县高家镇文昌社区关*路200号
四、建设性质
新建
五、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为丰都县高家镇 (略) 民休闲广场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 (略) 民休闲广场2280.9㎡,混凝土框架结构室外楼梯148.41㎡,新栽植乔木40株,灌木112.4㎡,新建混凝土挡墙94.97m,在原有挡土墙面干挂装饰石材66.7㎡、原有挡墙面艺术造型89㎡,新建室外栏杆95m,新建排水管双壁波纹管管径DN300mm,新建室外钢骨架塑料复合给水管DN100长174.82m、DN65长19.82m,室外钢焊接钢管DN150长46.06m,室外地上式消火栓安装公称直径≤DN100共3套,砖砌矩形水表井3座,砖砌收口式11座;新建中杆灯20套;室外乒乓球台3组,室外成品铁艺椅组合安装(成品)6组,及成人和儿童成品健身器材10组等。
六、总投资及来源
本项目概算总投资399.9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25.8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5.12万元,预备费19.05万元;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全额申请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
七、建设工期
本项目建设期8个月。
八、节能
该项目须按建筑节能标准设计,并按国家有关节能要求选用节能建筑材料和电气设备。
九、招投标
本项目按丰都府办〔2020〕78号文件执行。
接此批复后,请你单位抓紧做好项目建设前期工作,落实建设条件,认真落实环保、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优化设计方案,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