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市乃东区乃东路整治工程(一高桥至昌珠大道段)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5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西藏 (略) 一、招标条件 (略) 乃 (略) 整治工程(一高桥至昌珠大道段)EPC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 S*5001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招 (略) 乃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略) 行车道*.75㎡、旧路面处理、新建人行道*.36㎡、检查井升高446座、非机动车道9867.79㎡、 (略) 面改造、绿化带、交安工程、拆除工程及配套附属工程, (略) 行车道5499.7㎡、人行道3004.07㎡、行车桥1座及交安工程、电气工程、绿化及配套附属工程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略) 乃 (略) 整治工程(一高桥至昌珠大道段)EPC总承包: 2.1项目名称: (略) 乃 (略) 整治工程(一高桥至昌珠大道段)EPC总承包。 2.2建设地点: (略) 乃东区。 2.3建设规模及内容: (略) 行车道*.75㎡、旧路面处理、新建人行道*.36㎡、检查井升高446座、非机动车道9867.79㎡、 (略) 面改造、绿化带、交安工程、拆除工程及配套附属工程, (略) 行车道5499.7㎡、人行道3004.07㎡、行车桥1座及交安工程、电气工程、绿化及配套附属工程。 2.4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2.5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设备购置及安装),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采购、施工及安装、总承包管理、整体移交、配合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 以上所有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此次招标范围内,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相关投入。 招标人有权根据规划调整及项目的实际情况在招标过程中或合同执行过程中部分调整总承包商直接施工的工程范围、暂估材料设备范围,本条款不视为招标人违约,投标人对此不得有异议、不得借此要求招标人承担违约责任。 2.6 质量要求: 2.6.1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2.6.2工程所有物资(设备)采购质量需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6.3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计划总工期:365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略) 乃 (略) 整治工程(一高桥至昌珠大道段)EPC总承包: 3.1投标人须是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本项目相应的EPC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资质: 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级(含*级)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以上资质; 3.3拟派本项目设计负 (略) 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设计单位人员;施工项目经理(建造师)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可以兼任项目负责人。 3.4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类 (略) 政公用工程的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或已完工EPC业绩(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联合体投标的,根据联合体协议中的责任分工,由联合体成员分别提供业绩。注: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已完工证明或竣工备案证明等相关竣工证明材料)。 3.5近三年(2021年度至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显示财务状况良好(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 3.6投标人 (略) 管函〔2018〕275号文要求备案,提供西藏 (略) (略) 截图(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 3.7近三年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 3.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以上资质的投标人作为牵头人组成设计、施工一体化的联合体投标,其中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本标段 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略) 乃 (略) 整治工程(一高桥至昌珠大道段)EPC总承包: 获取时间: 2024-09-13 00:00 -- 2024-09-21 00:00, 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 获取方法: 网上下载 具体地址: 请通过西藏公共 (略) 登录,网址:http://**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略) 乃 (略) 整治工程(一高桥至昌珠大道段)EPC总承包: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2024-10-10 12:00:00,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递交方法: 系统上传 递交地址: 请通过西藏公共 (略) 登录,网址:http://**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略) 乃 (略) 整治工程(一高桥至昌珠大道段)EPC总承包: 开标时间: 2024-10-10 12:00:00 开标方式: 网上开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西藏自 (略) 不见面开标大厅(即不见面开标大厅,可登录西藏自 (略) 访问)用企业 CA 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自开标解密开始时间 1个小时内,投标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因非系统原因导致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视为投标无效)。在完成开标之前,投标人应保持实时在线和电话畅通,对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的问题及时回复。在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遇到技术问题,请及时与西藏自 (略) 技术支持联系。7.2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7.3本项目执行《关于转变我区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2018〕195 号)文件,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方式提交;7.4根据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 年 5 月 6 日下发的《关于调整招投标有关方式及相关要求的通知》的规定,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 724 号)相关规定,从 5 月 10 日起,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劳务员必须到岗履职;在招投标时,投标单位需对劳务员到岗履职作出承诺。7.5投标人 (略) 管【2021】157 号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的要求。7.6根据 (略) 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中国执行 (略) (http://**) 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 (略) 乃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乃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略) 乃东区 联 系 人: 丹增平措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西藏 (略) 地 址: 西藏 (略) 乃东区同源翡翠城10栋2号 联 系 人: 李女士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章)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