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2月1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1日-2024年2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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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碧桂园热源厂建设项目 | (略) *字湾新区碧桂园小区西 | (略) (略) | 烟台 (略) | 项 (略) *字湾新区碧桂园小区西,地理坐标为:E121.024°,N36.601°。该项目占地约13211.21平方米,总投资1314.7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现因供暖负荷需求增大(供热面积由原来85000m2增加*m2),供暖时间增长,锅炉运转负荷增大,燃煤需求量由原批复的3600t/a调整为12000t/a,并新建一套尿素储存系统,设置2个10m3储罐存储20%尿素溶液。 | 1、项目产生的软水制备废水、锅炉排污水和循环冷却排污水用于煤场、渣场洒扫抑尘,不外排。项目产生的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降解后,定期清掏,运走堆肥。2、项目产生的锅炉废气经“SNCR脱硝+石灰+石膏湿法脱硫+布袋除尘器+高效除雾器+氧化法脱硝”工艺处理后,通过现有的一根45m排气筒排放。3、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合理布局、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4、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煤灰、炉渣、废树脂、脱硫副产物等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产生的废矿物油、废油桶、废布袋等属于危险废物的,应分类收集入危险废物暂存库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