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 (略) 委党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 村干部、社区工作者职业发展26条激励措施(试行)>的通知》(泸委党建办〔2022〕2号)要求,进一步加强村(社区)干部队*建设,根据《 (略) 江阳区委组织部等 6 部门关于加强村(社区)干部队*建设的通知》(泸江区组〔2023〕64号)文件,综合考虑地域、人口、工作量等因素基础后,经镇党委研究决定,拟通过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的方式,在泸南村、连坡村、青锋村、董允坝村5职干部基础上,各增加党组织组宣委员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责任感强,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热爱农村基层工作。
(三)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服从组织安排。
(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专业知识,熟练使用电脑;
(五)中共正式党员,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六)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纳入:
(一)法治意识淡薄,存在严重失信情形的;
(二)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涉霸等问题的;
(三)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公安、司法等机关立案调查的,存在信访举报问题尚未核查了结的;
(四)考核不称职或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
(五)损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疾苦、群众意见反映较大的。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3月6日至3月14日18:00止。
(二)报名方式:本人向所遴选村委会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略) 江阳区分水岭镇公开遴选村党组织组宣委员报名表》。
(三)选拔方式:本人向所遴选村提交报名表等相关资料,通过各村资格审查后,按照推选程序,向镇党委提交推荐名单及材料。
三、遴选方式
资格审查合格后,由镇党委对各村推荐的人员采取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选拔,重点考核报考人员政治理论素质和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等。面试成绩实行100分制,根据面试成绩择优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形式、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资格审核及考察
(一)资格审查:镇党委根据遴选资格条件,会同公安、信访、纪检等部门,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着重审查政治条件、工作表现、资格条件等方面情况。
(二)开展考察:镇党委组成考察组,对推荐人选开展全方位考察并形成考察材料。注重听取村党组织书记、联系领导及党员群众代表意见。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形,取消遴选资格。
五、公示
各村推荐和考察情况,镇党委会议研究提出各村新增党组织委员人选,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组织选举
镇党委指导所辖村按照相关规定召开党员大会,对需要调整的村党组织委员进行选举调整。选举结果报镇党委审批。
七、审核认定
镇党委形成工作报告,以正式文件形式将遴选工作开展情况、人员名单等报送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备案,并指导所辖村对村干部工作进行重新分工。
八、本公告 (略) 江阳区分水岭镇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 (略) 江阳区分水岭镇委员会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0830-*。
举报电话:0830-*。
附件:
(略) 江阳区分水岭镇公开遴选村党组织组宣委员报名表
(略) 江阳区分水岭镇委员会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