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的物
序号 | 物料描述(名称及型号规格) | 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含技术附件) | 品牌或制造商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矿灯|JH7508||||| | 套 | 800 | 合同签订一个月内 | 冬瓜山铜矿 | 使用单位联系人: 联系方式: |
二、采购部门及联系人信息
采购部门:铜陵有色 (略) 物资供销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三、采购公示原因
根据指定报告理由:炬煌矿灯在冬瓜山已使用9年多,该产品防尘防水防爆,照明亮度高时间长,质量可靠,售后及时,较大节约了生产成本。从安全性考虑,配套使用该品牌较优。
四、拟供应单位
合肥炬煌 (略)
五、选定拟供应单位原因
使用单位指定
六、公示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自然日
七、异议人资格要求
异议人必须是矿山照明灯具的生产制造商,注册资本不低于*元人民币,有十年以上金属矿山灯具的业绩(2013年1月1日起),每一年度金属矿山灯具的业绩不低于*元,近三年来至少三份矿灯合同金额不低于*元。
八、异议人质疑需提交的附件
异议人营业执照、质量体系认证、拟供产品的国家3C认证、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起)拟供产品的业绩证明(合同及对应发票扫描件)
九、声明
1、如有潜在供应商对本项目采用的采购方式有异议,应当在公示期限内在线上提出异议,不接受线下质疑。异议人需满足资格要求,且需按要求提供质疑附件。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视为无效质疑。
2、对于有效质疑,采购人组织使用单位进行补充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采取其他采购方式;认为异议不成立的,将结论在线上反馈提出异议的供应商。
3、异议人须得秉持诚实信用原则,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异议内容应明确完整并附相关证明资料,不得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对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按照《 (略) 失信供应商管理处罚细则》的相关规定,记入“失信供应商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