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澄清修改文件
递交时间:** 12:59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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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00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万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CQFJSGZHPG[JS]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略) 璧山区排水管网整治工程三期(一标段)补遗三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补遗内容发布如下: 1. 本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调整为: (略) 璧山区排水管网整治工程三期(一标段)包含9个片区的排水管网整治,分别为:服务业发展区管委会片区、璧城街道片区、璧泉(双星大道以北)街道片区、璧泉(双星道路以南)街道片区、大路街道片区、河边镇片区、福禄镇片区、七塘镇片区及八塘镇片区,整治管网(包含排水沟)总长度约40.189km;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土石方开挖、雨污水管网敷设、人行道拆除与恢复、沥青混凝土路面拆除与恢复、车行道拆除与恢复、新建泵站、新建化粪池、新建箱涵、新建排水沟、管道包封、化粪池清掏及修复、检查井加固、更换井盖等内容。 2. 本项目招标范围调整为:2.4.1重庆大学建筑规划 (略) 设计的《 (略) 璧山区排水管网整治工程三期施工图设计一标段 第一册/共二册》、《 (略) 璧山区排水管网整治工程三期施工图设计一标段 第二册(1/8)/共二册·现代服务业管委会》、《 (略) 璧山区排水管网整治工程三期施工图设计一标段 第二册(2/8)/共二册·璧城街道》、《 (略) 璧山区排水管网整治工程三期施工图设计一标段第二册(3/8)/共二册·璧泉街道》、《 (略) 璧山区排水管网整治工程三期施工图设计一标段第二册(4/8)/共二册·七塘镇》、《 (略) 璧山区排水管网整治工程三期施工图设计一标段第二册(5/8)/共二册·八塘镇》、《 (略) 璧山区排水管网整治工程三期施工图设计一标段第二册(6/8)/共二册·大路街道》、《 (略) 璧山区排水管网整治工程三期施工图设计一标段第二册(7/8)/共二册·河边镇》、《 (略) 璧山区排水管网整治工程三期施工图设计一标段第二册(8/8)/共二册·福禄镇》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4.2设计不明确的内容发包时按以下原则进行实施: (1)土石比按“土:石=6:4”计算,人机开挖比例按“人工:机械=3:7”计算,弃渣外运运距按5km计算。 (2)DN200管径及以下的入户支管均按设计图中《主要工程量表》中所示的设计工程量计算。 (3)混凝土、花岗石路缘石拆除及恢复比例按“混凝土路缘石:花岗石路缘石=2:8”计算。人行道花岗石铺装的利旧率按30%计算,混凝土人行道砖、透水砖不考虑利旧。 (4)绿化恢复的工程量均按设计图中《主要工程量表》中所示的设计工程量计算,绿化恢复均按草皮满铺计算。 (5)苗木养护期按2年计算。 (6)璧城街道标线恢复工程量暂按134.15m2计算;璧泉街道(双星大道以北)标线恢复工程量暂按75.1m2计算;璧泉街道(双星大道以南)标线恢复工程量暂按155m2计算。 (7)新建挡墙工程量按设计图中《主要工程量表》中所示的设计工程量计算。 (8)移栽乔木干径按20cm计算,移栽相关的所有费用已综合考虑在清单内。 (9)璧城街道箱涵清淤方式按人工清淤计算,工程量按15m3计算。 (10)箱涵修复采用原有条石原位修复,修复条石工程量按12m3计算,材料利旧。 (11)现代服务业管委会排水管网改造中盖板沟的做法按照排水暗沟大样图计算。 (12)位于车行道的检查井均需加固处理。 (13)雨水口连接管处需采用混凝土包封。 (14)基础换填(块(片)石干铺)涉及部位为:璧泉(双星大道以北)街道Y16-Y17,Y19-Y20,Y49-Y50,Y52-Y53,Y79-Y80;璧城街道蒲元—璧兴路(Y30-Y32,W21-W23、W40-W42、W47-W48)、河东片区(Y5-Y7、Y80-Y84、Y87-Y92、Y93-Y97、Y108-Y112、Y148-Y150)、璧兴路—新生街(WA70-WA71、WA74-WA75、WA66-WA69,Y30-Y32、Y4-9-Y4-9a、Y25-Y27、Y21-Y19、Y22-Y20)。 (15)现状雨水沟修复采用排水暗沟大样图所示做法。 2.4.3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3.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 投标报价中增加: 本工程主要材料采用下表推荐品牌(厂家)或采用与之质量品质相当品牌、厂商(供应商)的产品,若中标人选用与之质量品质相当品牌、厂商(供应商)的产品,应在采购前14日内将所采购材料(设备)的厂家、技术参数、品牌、质量等级等指标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收到中标人的书面报告后14日内予以确认,经招标人认质、封样后中标人方可采购进场。招标人认为中标人所使用的材料(设备)的质量品质存在缺陷,或者偏离图纸及规范要求(以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书面意见为准),不能适用于本工程,招标人有权按下表中注明的该材料(设备)品牌中指定一种供中标人使用,招标人不因更换材料(设备)品牌而调整材料(设备)的价格及其他相关费用;若中标人拒绝按招标人要求更换的,则该种材料(设备)将改为第三方供货,招标人将收取中标人该类材料(设备)费的20%作为违约金,并按招标人实际支付的货款从中标人的结算价款中予以扣除。中标人必须提供产品的合同、生产厂家的原厂发票(同合同金额);新建的一体化提升泵站的粉碎格栅、泵、控制系统、筒体必须是同一厂家生产。 《 (略) 璧山区排水管网整治工程三期(一标段)材料品牌推荐表》
4. 4.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投标报价一、投标报价的编制 中增加参考的规范及定额:《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略) 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 (略)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2018年《 (略) 政工程计价定额》、2018年《 (略) 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8年《 (略) 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8年《 (略) 构筑物工程计价定额》、2018年《 (略) 绿色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18年《 (略) 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及相关配套文件;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投标报价一、投标报价的编制中7.(1)本工程所需材料价格参考《重庆工程造价信息》2022年第10期发布的璧山地区材料价格调整为“参考《重庆工程造价信息》2022年第11期发布的璧山地区材料价格”。 5.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投标报价二、工程结算 中 A.执行的规范与定额和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中A.执行的规范与定额均调整为:《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略) 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 (略)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2018年《 (略) 政工程计价定额》、2018年《 (略) 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8年《 (略) 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8年《 (略) 构筑物工程计价定额》、2018年《 (略) 绿色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18年《 (略) 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及相关配套文件。 6. 招标文件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中 3.5分包调整为:“本工程不允许分包”。3.5.4 分包合同价款调整为:“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否”。12.3.2计量周期调整为:“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月计量。” 7.本项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大写):*仟*佰***万*仟零***元*角*分(小写:*.31元)(其中含安全文明施工费:*.72元,暂估价:*.62元)。 8.招标文件结算原则中增加:预算审核总价中的暂估价金额由招标人完善相关方案和设计图纸后送区财政审核并报区政府审定后实施,审核的计价原则和标准按该标段预算评审的计价原则进行确定,下浮原则为预算评审下浮比例(即综合单价下浮)下浮后,再按中标下浮比例下浮。 9.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以本次发出的为准。由投标人自行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璧山区) (http://**)”上下载。 注:若本次发布的补遗通知与招标文件在同一内容上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补遗通知内容为准。 招标人: (略) 璧山区管网运维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向远全 (略)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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