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蓄电池间改造邀请招标采购项目
根据相关规定,就我部蓄电池间改造采购项目进行招标,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货单位参加此次招标活动。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蓄电池间改造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TMJDX-F4043
三、采购项目概况:为满足在断电抢修期间设备正常工作2小时、办公区域正常工作40—50分钟需求,拟更换和加装调试蓄电池,将原有280节100AH/12V蓄电池更换加装为320节100AH/12V蓄电池。
序号 | 设备名称 | 技术参数 | 数量 |
1 | 蓄电池 | 电池型号:* 额定电压(v):12 标称容量(Ah):100 长(mm):330 宽(mm):173 高(mm):215 总高(mm):219.5 重量(kg):27.5 | 320 |
2 | 电池柜 | 国标(含电池柜配线及电池柜到UPS配电柜配线) | 2 |
项目控制价:27.*元。
项目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 (略) 。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信用中国”、“中国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和军队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投标单位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为非外籍人士,不得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
五、报名方式
请于2024年7月4日(含)前通过邮件与我单位联系报名,并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4、书面承诺函;
5、按工程量报价的清单,加盖公章(格式见询价公告附件);
7、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8、相关业绩。
六、招标截止时间
2024年7月4日上午11:30(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提交文件必须在截止日期前密封邮寄或送至开标地点,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资格要求规定的文件恕不接受。
七、开标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 (略) 。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先生:*
李先生:*
九、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朱先生
移动电话:*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