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为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现公告湖南金泰利 (略) 黄沙岭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事宜,相关个人或单位可对该项目环保工作提出自己的意见与建议。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为解决《北湖区鲁塘矿区历 (略) 场化生态修复项目》中部分矸石堆清运工作的需求,湖南金泰利 (略) 拟于 (略) 北湖区鲁塘镇下鲁塘村黄沙岭建设“湖南金泰利 (略) 黄沙岭加工厂建设项目”,该项目主要为对黄沙岭片区煤矸石堆进行综合利用,项目占地在鲁塘矿区生态修复项目内,不新增占地。对矸石堆开展综合利用后开展生态修复,可以恢复植被和土地功能,使区域生态环境得到恢复。
黄沙岭片区煤矸石堆中用于生产机制砂和骨料的煤矸石量约349.*m3,约524.*t。由于北湖区鲁塘矿区历 (略) 场化生态修复项目施工期为48个月,故本项目运营期2年,待服务期满后,项目生产区的加工设备与设施进行退场,多余煤矸石直接外售。
项目总投资*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南金泰利 (略)
联系地点: (略) 北湖区鲁 (略) 鲁塘镇老政府办公楼207房、208房
联系方式:*(陈总)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评价单位:湖南郡林 (略)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链接: http://**
提取码:8q4n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q.com或将纸质版快递至建设单位处。意见提交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