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投审〔2023〕5号
(略) 发展改革委、 (略) 交通运输局:
《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交通运输局关于审批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际(万顷沙-兴中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穗发改报〔2023〕49号)收悉。经国铁集团鉴定中心技术 (略) 铁路规 (略) 投资估算审查, (略) 人民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功能定位
为完善粤港澳大湾区城际铁路网布局,打造“轨道上的大湾区”, (略) 圈、 (略) 圈深度融合,积极推动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 (略) 重点地区发展,同意新建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际万顷沙至兴中段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020-*-53-01-*)。
二、主要建设内容和技术标准
(一)主要建设内容。线 (略) 南沙区万顷沙站, (略) 兴中站。新建线路正线长度47.6公里,其中桥梁4.6公里、路基0.15公里、隧道42.85公里。线路设计时速160公里。全线设万顷沙(既有)、十二涌、二十涌、香山、火炬、张家边、中山、岐江新城、石岐、兴中等10座车站,预留火炬东站。新建烟筒山停车场1座,新建烟筒山、香山主变电站。线路预留自香山站向珠海方向延伸条件。
(二)主要技术标准。铁路等级:城际铁路。正线数目:双线。设计速度:160公里/小时。最小曲线半径:一般地段1500米,困难地段1300米。最大坡度:正线一般25‰、困难情况下不超过30‰。牵引种类:电力。动车组类型及编组:市域D型车,4/8辆编组。调度指挥系统:调度集中。列车运行控制方式:CBTC。
三、投资估算、资金筹措方案及建设工期
项目投资估算总额305.59亿元,其中静态投资282.54亿元、建设期贷款利息11.99亿元、机车车辆购置费11.00亿元、铺底流动资金0.06亿元。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50%,为152.80亿元, (略) 承担57.42亿元、 (略) 承担95.38亿元。资本金以外的资金通过银行贷款等融资方式解决。
项目建设总工期为5年,其中万顷沙至二十涌段的建设工期与 (略) 综合体建设运营做好衔接。
四、项目建设单位
项目由 (略) (略) (略) (略) 作为建设单位,负责项目建设及运营管理。
五、同步实施工程
同步实施香山站往珠海方向预留工程投资11.23亿元, (略) 先行出资,后续纳入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际香山至珠海段项目。
六、前置审批要件
项目审批的相关文件分别是项目建设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号)、《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际(万顷沙-兴中段)工程用海预审意见的函》(粤自然资源海域〔2022〕3132号)、《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际工程(万顷沙-兴中段)社会稳定风险(广州段)分析评估的意见》(穗发改批〔2023〕17号)、《 (略) 人民政府关于<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际工程(万顷沙-兴中段)(中山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修编成果稿)的审查意见》、《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南珠中城际西线工程广州段资金筹措方案的报告》(穗发改报〔2023〕71号)、《 (略) 人民政府关于报送南珠中城际西线工程中山段资金筹措方案的函》、《中国铁路经 (略) 关于发送新建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际万顷沙至兴中段可行性研究咨询报告的函》(经规线站函〔2023〕17号)、《新建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际万顷沙至兴中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审查报告》。
七、招标核准意见
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已先行核准(粤发改招投标核准〔2022〕10号)。项目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设备及重要材料等招标范围为全部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八、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落实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严格按照批复要求落实各方出资,涉及地方政府财政资金支出的,应分年度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支出计划,确保项目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切实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在落实好财政性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等条件下,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
(二)确保质量安全。按要求组织完成初步设计并按程序报批,加强施工图审核,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落实各项开工条件,严格控制工程投资,按规定程序组织工程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三)深化方案研究与统筹协调。进一步研究预留十涌站、世纪路站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深化与南珠(中)城际香山至珠海段及远期深中城际的衔接方案;统筹做好与广珠城际、深江铁路、广珠(澳)高铁等铁路 (略) 轨道交通线路的规划建设衔接。
(四)推进站城一体化融合发展。高质量推进站点周边综合开发,合理确定规模和边界,做好规划预留和控制,切实提高综合开发收益,推动项目运营可持续; (略) (略) 政配套建设,做好相关交通衔接一体化工程,提升站点集疏运能力, (略) 建成区及其他重要综合交通枢纽间的快速连接、便捷直达,提高交通整体效率。 (略) 抓紧推进与本项目相关的 (略) 综 (略) 政工程、 (略) 政道路改造工程、 (略) 政隧道工程、烟筒山交通衔接一体化工程等同步建设工程。
(五)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城际“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筹运营”要求,结合项目客流特点、贯通运营和运输组织需求,积极探索优化技术标准,推动实现大湾区城际铁路互联互通和公交化运营。
(六)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做好本项目建设涉及的环境敏感点的防护和水土保持防治措施,有效预防和控制不利影响。
(七)强化社会稳定风险防范,落实好化解措施。
(八)请中国 (略) 同步安排外部电源电力工程,确保与本项目同步建成,请有关部门和地方比照铁路工程予以支持。
九、规范变更调整程序
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确定的涉及线站位方案、敷设方式等重要事项和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项目实施过程中直接工程费用(扣除物价上涨因素)与建设规划相比增幅如超过20%,需按照《 (略) 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单位关于进一步做好铁路规划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27号)要求履行建设规划调整手续。
附件: (略) 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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