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丽水学院关于静电钢木实验桌28套的竞价采购(半导体材料与器件教学实验平台项目)
项目编号:*21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贺老师 0578-*
报价起止时间:2024-07-23 12:37 - 2024-07-26 11:30
采购单位: (略)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购买数量 | 控制金额(元) | 意向品牌 |
教学仪器/实验器材 |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教学仪器/实验器材; 次要参数要求:1.基材:全钢,最小屈服强度≤280MPa,厚度≥0.8mm。;2.台面技术要求:2.1 ≥12.7mm实芯理化板; 2.2 *醛释放量 ≤0.124mg/m3(GB *-2017); 2.3 耐沸水性能5级; 2.4 表面耐龟裂性能5 级; 2.5 2h耐高温120℃表面无裂纹; 2.6 负荷变形温度(0,45MPa)>170℃; 2.7 压缩强度>300MPa; 2.8 密度>1.30g/m3。;3.铰链或合页技术要求:3.1 24h*酸盐雾测试≥7级(QB/T 3827-1999); 3.2 耐久性测试*次(QB/T 2189-2013); 3.3 采用110°铰链。;4.紧固件、连接件:均使用高强度镀锌金属件。;5.规格尺寸:≥W1500*D750*H800mm,最大误差为±2mm。;6.样式:左右双柜。 ;7.金属表面处理:7.1 预处理:脱脂、水洗、酸洗、水洗中和、磷化、干燥等工序过程; 7.2 喷涂处理:环氧树脂有色粉末静电喷涂,24h*酸盐雾试验≥7级(QB/T 3827-1999); 7.3 金属喷塑涂层,重金属含量(mg/kg):可溶性铅≤90,可溶性镉≤75,可溶性铬≤60,可溶性汞。; | 28台 | *.00 | - |
买家留言:-
附件: 发布稿--静电钢木实验桌采购需求(半导体材 (略) 项目).docx
响应附件要求:供应商须上传响应文件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15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浙江省 (略) 莲都区 白云街道 (略) 莲 (略) (略) (略) 3301,2103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 商务要求 |
1、货款结算 | 项目验收合格且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合格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合同款。合同总价包含商品到达采购单位并能正常使用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商品购置费、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费以及保修费、税费等。 |
2、履约保证金 | 无。 |
3、货物交付 | (1)合同签订后 15个工作日内交货。 (2)交货方式:送货上门并安装,交货后3天内完成安装。 (3)收货人: 周老师 ; 联系方式: * 。 (4)收货地址: (略) 14栋605、607室。 (5)其他要求:/。 |
4、安装与验收 | (1)安装调试(如有):中标人负责在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内,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完成货物的安装调试。中标人应严格遵守安全法律法规,采购安全保障措施,保证人员安全。因中标人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 (2)验收标准:详见电子卖场( (略) )项目协议书约定的验收标准或质量要求。 (3)到货验收:采购人应在收到货物后 1个工作日内进行到货验收。采购人仅对产品的数量和外观进行检验,并不因此减轻或免除中标人所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 (4)最终验收(如有):安装测试完毕后,中标人应配合采购人进行最终验收。 (5)①所供产品的外观完好,无严重碰撞、表皮脱落、五金件生锈等明显瑕疵;所供产品结构牢固,无安全隐患。②▲验收时由中标人提供首页具有CMA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台面:*醛释放量 ≤0.124mg/m3(GB *-2017)、耐沸水性能5级、表面耐龟裂性能5 级。 |
5、保修与售后服务 | (1)货物质保期为 3 年,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至质保期届满且经采购方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时止。 (2)中标人承诺所售商品,自采购方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可以无理由退货,10日内可以换货。更换后的货物质保期应重新计算。 (3)质保期内,中标人应当提供 12小时电话支持服务。中标人接到采购人保修通知后 48 个小时内响应, 72 个小时内排除故障。对于质保期内不能修复的产品/部件,中标人应在 72 个小时内免费更换备品备件。 (4)质保期届满后,中标人对本合同项下货物提供终身维修服务,且维修时只收取所需维修部件的成本费,服务内容应与质保期内的要求相一致。 (5)质保期内被更换的零部件质保期再延续1年。 |
6、违约责任 | (1)采购人逾期支付(申请支付)货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中标人每日偿付合同总价 1 ‰的违约金;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付货款的,应向中标人偿付合同总价 1 %的违约金。 (2)中标人逾期供货的,自逾期之日起,向采购人每日偿付合同总价1 ‰的违约金;中标人逾期 10 日不能交货的,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 1 %的违约金,并且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合同,不再退还履约保证金(如有)。 中标人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安装调试(如有)的,参照前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中标人违反本合同和招标文件约定的有关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等的,每发生一次,中标人应向采购方支付 /元违约金。同时,采购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保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若因货物缺陷或中标人服务质量等问题造成采购方或任何人员人身、财产损害的,中标人应承担有关责任并作出相应赔偿。 (4)安装时不得损坏墙体、门窗等,如有损坏要予以赔偿。 |
7、合同生效及其他 | (1)本合同一式 六 份,采购人执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