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情况概述:
2019年,由于糖厂现状的生产规模达不到与甘蔗原料相匹配的规模,导致榨季生产时间过长,影响甘蔗原料生长和失去最佳榨季生产时机,计划对原有糖厂进行改扩建,使日处理甘蔗能力从3000吨提高达到4200吨。
2019年2月,云南 (略) 委托昆明阳光 (略) 编制了《日处理甘蔗4200吨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21年10月31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日处理甘蔗4200吨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普环准[2021]19号)。同意改建。
本次勐滨糖厂实施改扩建项目,只涉及制糖生产线的改动,不涉及酒精生产线和液态肥生产线的改动,不新增用地,在勐朗镇勐滨村勐滨糖厂原有厂区内生产设备和基础设施的基础上实施,对制糖生产线进行改扩建,不改变原有制糖生产工艺,通过淘汰更新部分老旧设备,新增生产工艺需要的设备,以实现制糖生产线日处理甘蔗量的提升。
二、运行状况及工程核查
根据本次验收实际调查,本次验收范围包括《云南 (略) 日处理甘蔗4200吨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相关建设内容。各污染物治理设施均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满足环保“三同时”验收要求。
三、针对环境影响采取的措施
(一)废气防治措施
(1)项目设置两台50/h锅炉,燃料为蔗渣,实施改扩建项目后,每台锅炉设置1套除尘系统(湿法旋流除尘+水膜除尘)、1套烟气回流燃烧装置,两台锅炉烟气经处理后,合并通过原有的1根高50m内径2m的烟囱排放。
(2)蔗场设置钢结构的顶棚,蔗渣棚顶部及四面设置围挡,及时清运,减少存放时间,以减小颗粒物无组织排放。设置人员维护场内道路的清洁,减少风力起尘。运输车辆设置篷布,避免风力起尘。
(3)设置有二氧化硫制备间,燃烧生成的SO2气体由全密封管道输送至制炼车间使用,整个过程均在密封环境下进行,不会发生SO2泄漏,仅检修期间逸散少量SO2,排放量较少。
(4)污水处理站、污泥浓缩池,采用人工喷洒除臭药剂进行除味,周围设置绿化,蔗渣堆场加强通风并及时清运。
(二)废水防治措施
(1)冷凝水冷却循环系统,为保证循环水质,分流排出部分循环水排至污水处理站达《制糖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9-2008)表2中甘蔗制糖的标准限值,排至南朗河。
(2)车间地面清洁废水和设备(罐)清洗废水经各车间已建污水收集池收集后排至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制糖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9-2008)表2中甘蔗制糖的标准限值,排至南朗河。
(3)化验室产的生废水排至污水处理站达《制糖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9-2008)表2中甘蔗制糖的标准限值,排至南朗河。
(4)建设单位设置食堂(1个隔油池)、宿舍(5个化粪池),其中3个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排至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制糖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9-2008)表2中甘蔗制糖的标准限值,排至南朗河,厨房隔油池与其余2个化粪池由于地势原因,无法排至污水处理站,其污水委托中鑫航(深圳) (略) 澜沧分公司清掏妥当处理。
(三)噪声防治措施
(1)固定声源安装减振垫;
(2)风机和空压机安装隔声罩;
(3)泵房和风机房建筑物四周墙面设置吸声材料;
(四)固废防治措施
(1)甘蔗压榨后产生蔗渣、无滤布真空吸滤机过滤过程产生滤泥、锅炉炉渣、除尘灰渣、污水处理站污泥、废糖蜜收集后外售给 (略) 、安琪酵母(普洱)有限公司综合利用。
(2)项目设置石灰乳化间完成石灰乳的制备,石灰乳化间产生的石灰渣,暂存于石灰渣暂存库,委托附近蔗农清运用于蔗田的机耕路平整或修补。
(3)工作人员生活垃圾使用生活垃圾桶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4)餐余废物来源于食堂,为剩菜、剩饭等,使用泔水桶收集,由厂内员工自行带走喂养家禽家畜。
(5)隔油池废油、化粪池污泥,定期委托中鑫航(深圳) (略) 澜沧分公司清掏妥当处理。
(6)机械设备修理及维护的过程中将产生的废机油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之后委托玉溪同磊 (略) 清运处置,废水在线监测系统产生的废液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由运维单位(云南 (略) )带走妥善处置。
四、验收结论要点
本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均未发生改变,本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均未发生改变,部分环保设施、生产设备发生变化,但不改变产能,污染物种类不发生变化,不属于重大变更。项目建设基本遵守国家各项法规政策及相关规范,环境手续和保护措施可行有效,符合环保要求。验收监测数据达标。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为公众参与公示,按相关要求发放调查问卷。根据实际现场调查、污染物监测结果,向周边受影响公众说明项目整体对其区域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以及对周边环境质量的影响是否可接受,消除公众疑虑,并在此就运行期间实际存在的影响采取调查表进行意见征集,将对公众的影响降到最小。请您以自身对本区环境质量的直观感受出发,提出您对项目建设的意见或提出对项目建设运营期间环境保护的要求,以便我单位注意到相关问题,更好的采取相关措施保护环境。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4年2月26日至2024年3月4日)内,公众可以通过打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对工程竣工验收调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云南 (略)
建设地点: (略)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勐朗镇勐滨村
建设单位联系人:唐敏;联系电话:*
邮箱:*@*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