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的有关要求,我局现将拟 (略) 水产种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涉及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水行政审批工作,有关意见可直接向县水利局水政水资源科反映。
一、公示时间:2024年7月10日 至 2024年7月12日
二、联系电话:0574-*
三、通讯地址:丹东街 (略) 878号
四、联 系 人:石磊
五、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略) 水产种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
2、建设地点:象山县涂茨镇毛湾村
3、建设单位:象山县 (略)
4、方案编制单位:象山县水 (略)
5、方案受理时间:2024年7月12日
6、具体内容简述如下:本项目位于象山县涂茨镇毛湾村,总用地面积*平方米,其中一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 (略) 9条, (略) 线总长4272.9m, (略) 面面积*.4㎡,其中包括桥梁共7座、涵洞2道(67.7㎡)、排洪河道1203㎡、截洪沟278㎡;生产建设一至三区,其中包括节制闸3座、海水蓄水池1座(面积*㎡)、污水处理水池1座(面积*㎡)、淡水蓄水池5000吨3座及配电房、给排水、综合管线、绿化等设施。项目生产二区、生产三区和污水沉淀爆气处理池涉及占用填埋上马石东河水域(东经121°58′43.376 "北纬29°34′23.855 "),根据测量核定占用水域面积为*㎡,占用水域容积为6307m3。
项目占补平衡补救方案措施为涂茨镇东坑村附近(东经121°58′20.953″,北纬29°34′27.437″)新建(开挖)排洪河道1203米进行水域补偿,经补偿后水域面积增加*㎡,水域容积增加*m3。水域补偿措施已落实。
象山县水利局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