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南沙至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 (略) (南新高速至机场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开,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南沙至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 (略) (南新高速至机场段)
(2)项目地点
本项 (略) 、 (略) 、 (略) 。
(3)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东起南新高速鹤山枢纽,自东向西, (略) , (略) 南海区、高明区,路线沿高明大道、合和大道走廊布设,与广台高速交叉设施枢纽互通后,沿规划机场大道走廊带布设,接珠三角枢纽机场,全长约47km,总投资约140亿。项目主要建设 (略) 线、路基、路面、桥涵、隧道、路线交叉、交通、沿线设施、绿化等工程。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略) 项目筹建处
联系人:李工
电话:0757-*
通讯地址: (略) 顺 (略) 46号信保广场北塔3401单元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名称:珠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
通讯地址: (略) 天 (略) 80号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020-*
电子邮箱:*@*q.com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公众 (略) 络链接详见附件1。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2)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略) (略) 项目筹建处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