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菊荣向我局提出在满足规划指标及消防安全的前提下,申请对 (略) 吉阳区 (略) 仔村安置区五巷私人住宅楼局部平面布局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一至五层平面图中C轴、D轴处增加采光井;
二、楼梯移至C轴、D轴处;
三、一至五层平面图中A、B轴交1、3轴处增加阳台,二至四层E、F轴交1、3轴处增加阳台;
四、一层建筑面积由原来的177.56平方米调整为178.56平方米,二层建筑面积由原来的195.30平方米调整为191.56平方米,三至四层建筑面积由原来的186.18平方米调整为191.56平方米,五层建筑面积由原来的126.70平方米调整为118.68平方米;调整后,总建筑面积和建筑占地面积保持不变。
根据有关规定,现按程序对该项目调整前后建筑设计方案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8月29日)。如需听证或对上述变更内容有意见,请于公示结束前反馈,意见反馈方式:
一、电子邮件请发送到:*@*ttp://**;
二、书面意见请邮寄到: (略) 吉阳区政 (略) 岭仔小组99号,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吉阳规划服务中心,邮政编码:*;
三、咨询电话:*,联系人:黎经立。
意见反馈请注明联系方式,单位反馈意见并加盖公章。
附件:1.项目区位图
2.变更前后效果、总平面、立面对比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