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略工程设计
澄清通知1
各投标人:
略修改,具体修改如下:
1、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资信业绩评分标准项目负责人资历和业绩“4、项目负责人参加过的设计项目,获得过省级(或自治区、直辖市)略门颁发的奖项的一个得1分,此项满分1分。”修改为“4、项目负责人参加过的设计项目,获得过略门颁发的奖项的一个得1分,获得过省级(或自治区、直辖市)略门颁发的奖项的一个得0.8分,获得略门颁发的奖项的一个得0.6分;此项满分1分。”
2、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略评分标准项目负责人“4、项目负责人参加过的设计项目,获得过省级(或自治区、直辖市)略门颁发的奖项的一个得3分,此项满分3分;”修改为“4、项目负责人参加过的设计项目,获得过略门颁发的奖项的一个得3分,获得过省级(或自治区、直辖市)略门颁发的奖项的一个得2.8分,获得略门颁发的奖项的一个得2.5分;此项满分3分。”
3、招标文件第五章 设计条件及技术要求建设概况增加“范围涉及横四路以南至北环高速以北(略完成、开工建设的道路,含新园路延长线及北进X段延长线)。”
柳略 X略
2018 年 2 月 14日 2018 年 2 月 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