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宁县均口镇夏坊溪焦坑段河道治理工程 -监 (略) 水利局文件 以闽水审批[2023]42号批准招标,项目业主为建宁县均口镇人民政府,项目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建宁县均口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略) 建宁县
2.2工程建设规模:约 4026.*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建宁县均口镇夏坊溪焦坑段河道治理工程 -监理施工监理全过程(含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保修阶段的监理)监理,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2.4建筑安装工程费:2108.*元。
2.5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包干价按 30 万元计取。
2.5.2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包含在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中,不另行计取元。
2.6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施工工期+从工程开工到工程竣工验收直至工程结算审核、资料移交备案完毕全过程(含缺陷责任期)。
2.7质量要求: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不低于*级水利水电工程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水利水电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本招标项目投标人的企业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 / 个;等级为 / 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 /个;等级为 /级。
3.8其他资格要求:
3.8.1投标人拟派项目监理机构成员信息须真实有效,发现造假行为按废标处理,并追究其投标人相关法律责任。
3.9本招标项目采用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纸质招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 月14日至2024年 3 月 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照常上班),每天8时 30 分至 11时30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5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略) 【地址:建宁县体育馆田径场一号看台一楼】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形式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仟元整( ¥6000元)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 3 月 25日16时30分,投标人应于前述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送 (略) (地址: (略) 5号);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单位投标代表(应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核验登记。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建宁县均口镇人民政府
地 址:建宁县均口镇莲花街1号
联 系 人:苏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建宁县体育馆田径场一号看台一楼
邮编:*
联系人:鄢女士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