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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发改审批 (2024) 20 号
关千临澄县太浮山智慧旅游建设项目可行性
研究报告的批复
临遭县太浮山风景名胜 区管理处:
你单位报来的 《关于临澄县太浮山智慧旅游建设项目可行性
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人们文 化需求,促进景区大发展、大繁荣,完
善景区综合服务功能。经 审核,同意实施临溃县太浮山智慧旅
游建设项目(项目代 码: 2404-*-04-0l -1 *) 。
二、项目建设地点、 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位于临澄县太浮镇
太浮山风景名胜区。项 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太浮山风景名胜区范围
内特别是 20 平方公里 的主要游览区域及 85. 33 公里长的主要游
(略) 覆盖智慧旅游系统, 包括应急监测、语音播报、 (略) 络、
移动通信、人流量检 测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并对景区森林防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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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自然灾害进行智慧 化监测,覆盖面积 5 6. 4 7 平方公里 。
三、项目单位:临 遭县太浮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处,主要职责是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 风景名胜区法律、法规;负责对太浮山风
景名胜区实 施统 一管 理和开发利用工作;根据太浮山风景名胜区
总体规划,组织编制景 区各项详细规划和经批准后的实施工作;
负责制定、修改和完善各旅游环节的管理工作;负责景区旅游基
础设施、公共服务设 施、公共安全卫生、景区经营和游览秩序的
管理工作;承办县委县 政府和县林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项 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 1000 万元,其
中工程费用 876. 1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76. 29 万元,预备费
4 7. 62 万元。资金来 源为中夹财政补助资金及县财政补助资金。
五、本项目勘察、设 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购置、
安装等,达到招标 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请根据有
关法律法规 规 定委托 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
六、项目建筑、 电气、暖通等,要按国家有关节能法律法规
及节能审查要求,在 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完善。请根据有关规定
及本批复要求,严格按 限额设计原则抓紧组织开展项目初步设计,
并报我局审批工程建设 总投资概算。
七、本项目建设工 期为 9 个月,请切实加强项目工期管理,确
保项目按 期按质 竣工 投用 。
八、根据国家和 省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得搭车建设或变相建
设办公用房等楼堂馆 所,不得改变业务技术用房用途,不得搞任
何形式集资 或摊派 , 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
资建设,严禁挪用各类 专项资金。
九、根 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湖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
(略) ”,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
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 中项目开工前按季报送进展情况;项目开工
后至竣工投用止,按 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
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 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
关违法违规行为。
十、本审批文件有 效期为 2 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审批
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 项目的,应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届满 30 日
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 目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
请延期的,或虽提 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
效。
请据 此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 制 建设规模和标准,进一步优
化细化建设方案,切实 加强工程质量
抄送:县财政局、审计 局、统计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
应急管理局
临遭县发展和改革 局办公室
2024 年 4 月 9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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