囊 (略)
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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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青2725执85号
一、拍卖财产:
财产 | 囊谦县香达镇闹吾拉泽社区的自建房产(带院子) | ||
评估价: | *.28元 | 保证金: | 50000元 |
起拍价: | *.10元 | 加价幅度: | 5000元 |
财产所在地: | 囊谦县香达镇闹吾拉泽社区 | ||
不动产登记权证号 | 青(2021)囊谦县不动产权第*号 | ||
面积 | 宗地使用权面积238.56㎡、房屋建筑面积80.20㎡ | ||
使用权年限 | 2021年3月26日—2086年12月31日 | ||
装修 | 未装修 | 实际用途 | 住宅 |
朝向 | 南北 | 房屋结构 | 砖木 |
关于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其他说明: 1. (略) 玉树藏族自治州囊谦县香达镇闹吾拉泽社区康国路(囊谦县第一民族中学以北约四百米),康国路交汇以北约四百米斜坡处为所在住宅房地产;空心砖围墙砌筑, (略) 落,院内空地局部水泥路面,局部砌筑花园隔墙,水井,砖砌墙旱厕,简易棚;建筑物为主体一层住宅用房,整幢房呈“—”字型布局,南北朝向,2001年01月01日建成,砖木结构。房外墙面粉刷涂料,钢窗及封闭,铝合金推拉门,毛石墙面大部分基础粉刷涂料,水泥踏步楼梯;室内过道:地板砖地面,墙面粉刷涂料,钢窗,木门,布吊顶;室内东侧:地板革地面,墙面粉刷涂料,无吊顶;室内中间:地板革对面,墙面贴墙纸,布吊顶;室内西间:地板革对面,墙面贴墙纸,布吊顶;室内无上下水、暖等设施设备。土地使用期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21年3月26日起2086年12月31日止。评估价为*.28元。 2.拍卖成交后,基于本次交易财产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财产所涉欠缴的水、电费等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自拍卖成交过户裁定送达买受人后1 (略) 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在确认成交裁定发出后将依法腾退房屋并向买受人交付财产。 3.本次 (略) 已经进行了调查,已对拍卖财产已知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到现场实地看样,仔细审查拍卖财产,认真研究查看拍卖财产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本公告提供的拍卖财产现场图片,供竞买人参考。 拍卖网址为:http://**_item.htm?id=F56A3A3E80D4B1869C51485B522C7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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