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斗门区斗门镇下洲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与珠海琮盛农产品有限公司下洲村斗门围土地承包方案公示
2024年12月25日
为深入推进下洲村百千万工程建设,增加村集体收益,在市委办对口帮扶指导下,市委办领导带队与珠 (略) 和下洲村多次沟通协商,由珠 (略) 计划在下洲村斗门围建设能抗12级台风的农业设施大棚,打造高标准供港澳农产品示范基地。
根据下洲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斗门镇下洲村斗门围16.5亩土地拟以协商方式进行发包,经与珠 (略) 达成的初步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一、下洲村斗门围16.5亩土地承包给珠 (略) 进行生产经营,承包期限为:六年,即从2024年11月13日起至2030年11月12日止(以实际签合同为准);租金:承包租金为每年每亩人民币:#正(#仟元整);承包面积为:16.5亩。
二、相关事项:1、珠 (略) 在承包期内不得以任何借口开采土地资源、出泥、卖泥,下洲经联社不再重新丈量。2、所有经营费用均由珠 (略) 负责(包括土地平整、场地安全管理、承包用地内水利、 (略) 维护、 (略) 及水电费等费用);发包范围涉及高压线塔,禁止珠 (略) 在线膛下20米范围内搭建任何附着物及种植高杆植物。协商发包后,珠 (略) 需缴纳一年租金一年押金,押金不能抵扣租金。承包合同满后,下洲经联社将无息退回给珠 (略) 。3、珠 (略) 在承包期内,如遇到环境污染、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造成经济损失与下洲村经联社无关,由珠 (略) 直接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4、下洲经联社需要对防洪基进行整治或在所预留的土地搞农电设施或公益性项目的,珠 (略) 必须无条件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所种的作物不作任何赔偿。5、合同期满后,由珠 (略) 投入农业设施大棚配置的水利、电力等设施归下洲经联社所有。珠 (略) 必须清理种植地的附着物等,如不清理,由下洲经联社清理种植地附着物等的费用由珠 (略) 支付,押金不作退回。
三、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公示期间,若对该项目发包任何意见或建议,可到下洲村委会,咨询和反应相关的情况。
(略) (略) 斗门镇下洲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