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前县 (略) 于2007年3月6日经台前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登记注册成立,位于台前县产业集聚区凤台大道南侧、长庆路西侧,所属行业为C1941羽毛(绒)加工,占地17001.36m2,先后在2013年被评为“台前县二O一二年度加快发展、晋档升级先进企业”,2016年被评为“2015年度重点项目建设先进(法人)单位”,2018年被评为“2017年度先企业”和“ (略) 质量诚信AAA级企业”,2022年重污染天气绩效 (略) 生态环境局评定为“市级B级”。现有现有水洗羽绒生产线生产线3条,1台2t/h燃气备用锅炉,1座6000m3/d污水处理设施,年生产800吨水洗羽绒。
根据《 (略) 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 (略) 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豫环办〔2023〕11号)文件要求,台前县 (略) 被列入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名单,要求台前县 (略) 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公司自2023年3月中 (略) 东方 (略) 作为咨询单位协助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截止目前,公司完成了全部可行方案,并投入运行。 (略) 审核工作取得的成果, (略) 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进行监督。
本轮清洁生产审核共产生可行的清洁生产方案18个,其中不需要经济投资或投资额较小的无/低费方案有15个,投资比较大的中/高费方案3个。通过所有清洁生产方案的实施,企业单位产品电耗、单位产品蒸汽消耗均有所降低,审核后企业清洁生产水平处于“清洁生产国内一般水平”,清洁生产审核效果显著。
本轮清洁生产审核产生可行的18个方案,截至报告完成时,方案已经全部实施完成,实施完成率达到100%,已经实施的方案总投资56.02万元/a,节省费用57.85万元/年,减少用电消耗4.47万kW·h/a、减少蒸汽消耗210t/a,同时保障运维人员安全和污水处理站正常稳定运行,废水达标排放,减少恶臭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降低恶臭污染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提高了企业清洁生产意识,清洁生产效果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