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镇神龙谷产业园农旅融合配套建设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项目新田镇神龙谷产业园农旅融合配套建设项目建设计划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联合以彭水民宗委发〔2023〕19号文件下达,概算及实施方案审查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彭水发改发〔2024〕267号文件批准,比选人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新田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2024年第一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资金(中央整合资金),项目编号:GC-BX-*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竞争性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新田镇红旗村。
2.2项目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如下:本项目总投资约274.*元,其中建安费约261.*元。主要建设内容有:公路工程 (略) 925m,其中拓 (略) 295m,宽 4.5m,路面结构采用 8cm 厚泥结碎石面层+20cm 厚手摆片石基层; (略) 630m,路面宽度采用 3.5 米,路面 结构采用 8cm 厚泥结碎石面层+20cm 厚手摆片石基层,人行步道及采摘步道,挡墙; 新建薄膜大棚 5000 平方米;新建水池 500 立方、配电房,购置高扬程水泵一个,安装 dn50PE 管 9500m;新建多 (略) 5 个。
2.3比选范围:比选人提供的《新田镇神龙谷产业园农旅融合配套建设项目》设计方案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以比选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2.4 工期要求: 个月。
3.竞选人资格要求
3.1参与本次比选的竞选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略) 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比选且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竞选人,请于2024年7月 9 (略) 公共 (略) (彭水县)(http://**)上自行下载本项目比选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澄清和修改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比选人全部知晓有关全部内容。
5.竞选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比选时间
竞选文件递交时间为2024年7月 12 日 09:00分至09:30 , (略) (略) 开标室(具体 (略) 公共 (略) (彭水县(http://**)查询)。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选文件,比选人及比选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比选公告的发布
本比选公 (略) 公共 (略) (彭水县)(http://**)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新田镇人民政府
地 址:彭水县新田镇
联 系人:杨老师
电 话:023-*
比选代理机构: 鑫 (略)
地 址:彭水县绍庆街道插旗街106号
联系人:淳老师
电 话:*
新田镇神龙谷产业园农旅融合配套建设项目--比选文件7.9.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