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龙河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招标人 | 眉东新城管理委员会住房建设和 (略) (规划和 (略) )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略) | 批复文号 | 天眉管发改投【2023】69号 | ||||
建设地点 | (略) 仁寿县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打造泉龙河 (略) 生态带约* m’。主要包括硬质铺装,新建公共卫生间、休闲驿站等服务建筑,配套标识系统项、城市家具、灯光照明设施、公交车站站台、土石方工程等设施; | ||||||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50.0 | ||||||
类似业绩 | 市政( (略) 轨道)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
代理范围 | 完成该项目的设计招标工作。 | ||||||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0.7 | ||||||
计划招标时间 | 2024-12-23 00:00至2024-12-25 23:59 | ||||||
比选报名时间 | 2024-12-23 00:00至2024-12-25 23:59 |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本项目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标准中标价在*元以下,下浮30;中标价*元-1亿元,下浮40%;中标价在1亿元-5亿元,下浮50%。拟派往本项目的人员应有4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方章。主要专职技术人员3人均应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其中一人应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拟任项目负责人和主要专职技术人员是申请人本单位在职人员。申请人企业在《 (略) (略) 》招标代理登记证诚信分为100分。申请人须根据以下内容逐项编制本项目的服务方案:(1)公司基本情况;(2)招标代理工作流程及标准;(3)人员配备及组织架构;(4)质量保障措施;(5)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6)重难点分析及控制措施;(7)风险预控措施;(8)廉洁保密管理措施;(9)质 (略) 理机制;(10)增值服务内容。申请人提供的服务方案应完整,具有可操作性和针对性;各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前将以上方案、资料发送至邮箱:*@*q.com;招标人将对收到的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根据综合评审结果确定中选人。 | ||||||
联系人 | 何老师 | 联系电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