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略) :
报来《政府投资项目立项用地规划阶段审批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 (略) “十四五”重点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23年1月18日)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汀江—韩江流域(永定河上游段)水环境可持续发展项目(投资项目代码:2409-#-04-01-#)。
二、项目业主: (略) (略) (略) 。
三、项目建设地点: (略) 、虎岗、高陂等3个乡镇。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该项目主要建 (略) 6.5公里,垃圾收运19吨,河道湖库垃圾清理约0.#吨,污染底泥清理约4.#立方,建设人工湿地0.014平方公里,生态护岸约3.95公里,生态隔离带6.3平方公里,生态步道4.2公里等。
五、项目总投资估算为5366.#元,建设资金除上级补助外, (略) 财政及业主统筹解决,不得违规举债,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六、招标事项: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福建省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依规开展招标工作。
七、按照闽发改投资〔2013〕826号、岩委办〔2013〕69号等文件要求,请在征地拆迁、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安全施工等方面落实可靠的防控措施并细化具体的化解风险措施,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办理有关建设手续,落实相关建设条件及安全措施,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略) (略) 发 (略)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