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西县溪头镇蓝袍村民委员会池塘周边挡土墙及人行道建设工程的发包前期工作已完成,根据《阳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西县实施乡村振兴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西府〔2023〕12号)相关规定,经上级政府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发包,选定承包人。
一、发包内容:阳西县溪头镇蓝袍村民委员会池塘周边挡土墙及人行道建设工程。
二、建设规模:对蓝袍村民委员会池塘周边进行挡土墙及人行道建设(详见施工图)。工程预算价为*.67元,参选企业的报价不能高于发包人设置的发包价上限*.70元。﹝发包价上限=(工程预算价×90%)﹞,不能低于发包人设置的发包价下限*.13元。﹝发包价下限=(工程预算价×82%)﹞,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三、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四、工程建设地点:阳西县溪头镇蓝袍村民委员会池塘周边。
五、建设工期:150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六、承包方式及工程结算办法: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合同,各分部分项的综合单价=经财政投资审核中心审核的综合单价×(1-投标下浮率),工程量按实结算,工程结算价按照竣工工程造价乘以合同工程中选下浮后的百分比值计算。结算时根据本工程竣工图、施工合同、工程签证等,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略) 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相关专业工程综合定额等计价文件规定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七、费用付款方式:根据双方约定,按照工程实施进度,向上级部门请款,由财政支付。
八、质量标准:本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工程施工要求,并达到国家现行相关工程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九、参选企业资格:(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2)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3)具有承接本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参选企业及相关从业人员 (略) 诚信登记手续, (略) 政基础设施以外的发包业务按行业相关规定办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十、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本工程所需的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十一、评选办法:由村委会对有效参选企业报价通过算术平均值法选定最接近平均值的三家工程候选企业(报价上限设置为90%),报村党组织审议,审议后提交村“两委”会议,采用不记名投票提议承包候选企业,并经过村民代表会议或者村民会议决议同意后,在阳西县政府网及镇、村公示栏实行结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发包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发包审批表报镇政府审核,镇政府审核批准后,由村级组织向承包企业发出发包通知书,并与承包企业办理合同签订手续。
十二、发包公告时间:2024年1月13日至2024年1月19日。
十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1)项目报名时间:2024年1月22日至2024年1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2)项目报名地点:阳西县溪头镇蓝袍村民委员会。(3)参选企业的报名人员必须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报名,并接受发包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的核验;参选企业从公告平台下载发包人参选企业报名书进行编制,在报名时现场提供一式三份编制好的纸质版参选企业报名书。
十四、评选会时间及要求:(1)评选会时间:2024年1月25日15时00分至17时00分。(2)参选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评选会议,提交参选报价书(参选报价书需密封,外包封处应有参选单位名称及工程名称),并单独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备原件核查)。
十五、提交评选会资料及评选会地点:阳西县溪头镇人民政府四楼会议室。
十六、当报名截止时间报名企业不足三家时,发包人可向企业发出邀请书,应邀企业连同报名企业总数不少于三家。
十七、在评选会上,经审查合格的参选企业若不足三家时本次发包活动失败。发包人可采用邀请发包方式重新组织发包,发包人应连同审查合格的参选企业发出邀请书,应邀企业总数不少于三家。
十八、联系电话:*(发包人代表:冯先生)
发 包 人:阳西县溪头镇蓝袍村民委员会
2024年1月13日
附件1.阳西县溪头镇人民政府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选定承包人参选企业保证书.docx
附件3.阳西县溪头镇蓝袍村民委员会池塘周边挡土墙及人行道建设工程-预算书.pdf
附件4.阳西县溪头镇蓝袍村民委员会池塘周边挡土墙及人行道建设-施工方案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