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赤泥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山东 (略)
编制日期:2022年3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 赤泥综合利用项目 | ||||||||||||||||||||||||||||||||||||||||||||||||||||||||||||||||||||||||||||||||||||||||||||||||||||||||||||||||||||||||||||||||||||||||||||||||||||||||||||||||||||||||||||||||||||||||||||||||||||||||||||||||||||||||||||||||||||||||||||||||||||||||||||||||||||||||||||||||||||||||||||
项目代码 | 2019-*-42-03-*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王艳 | 联系方式 | * | ||||||||||||||||||||||||||||||||||||||||||||||||||||||||||||||||||||||||||||||||||||||||||||||||||||||||||||||||||||||||||||||||||||||||||||||||||||||||||||||||||||||||||||||||||||||||||||||||||||||||||||||||||||||||||||||||||||||||||||||||||||||||||||||||||||||||||||||||||||||||||
建设地点 | (略) (略) 临池镇佛生村南540米 | ||||||||||||||||||||||||||||||||||||||||||||||||||||||||||||||||||||||||||||||||||||||||||||||||||||||||||||||||||||||||||||||||||||||||||||||||||||||||||||||||||||||||||||||||||||||||||||||||||||||||||||||||||||||||||||||||||||||||||||||||||||||||||||||||||||||||||||||||||||||||||||
地理坐标 | (117度30分9.658秒,37度1分46.441秒) | ||||||||||||||||||||||||||||||||||||||||||||||||||||||||||||||||||||||||||||||||||||||||||||||||||||||||||||||||||||||||||||||||||||||||||||||||||||||||||||||||||||||||||||||||||||||||||||||||||||||||||||||||||||||||||||||||||||||||||||||||||||||||||||||||||||||||||||||||||||||||||||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 N7723固体废物治理 |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 四十七、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10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水处理污泥)、建筑施工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其他 | ||||||||||||||||||||||||||||||||||||||||||||||||||||||||||||||||||||||||||||||||||||||||||||||||||||||||||||||||||||||||||||||||||||||||||||||||||||||||||||||||||||||||||||||||||||||||||||||||||||||||||||||||||||||||||||||||||||||||||||||||||||||||||||||||||||||||||||||||||||||||||
建设性质 | R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 R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 ||||||||||||||||||||||||||||||||||||||||||||||||||||||||||||||||||||||||||||||||||||||||||||||||||||||||||||||||||||||||||||||||||||||||||||||||||||||||||||||||||||||||||||||||||||||||||||||||||||||||||||||||||||||||||||||||||||||||||||||||||||||||||||||||||||||||||||||||||||||||||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 |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 2019-*-42-03-* | ||||||||||||||||||||||||||||||||||||||||||||||||||||||||||||||||||||||||||||||||||||||||||||||||||||||||||||||||||||||||||||||||||||||||||||||||||||||||||||||||||||||||||||||||||||||||||||||||||||||||||||||||||||||||||||||||||||||||||||||||||||||||||||||||||||||||||||||||||||||||||
总投资(万元) | 4330.00 | 环保投资(万元) | 100.00 | ||||||||||||||||||||||||||||||||||||||||||||||||||||||||||||||||||||||||||||||||||||||||||||||||||||||||||||||||||||||||||||||||||||||||||||||||||||||||||||||||||||||||||||||||||||||||||||||||||||||||||||||||||||||||||||||||||||||||||||||||||||||||||||||||||||||||||||||||||||||||||
环保投资占比(%) | 2.31% | 施工工期 | / | ||||||||||||||||||||||||||||||||||||||||||||||||||||||||||||||||||||||||||||||||||||||||||||||||||||||||||||||||||||||||||||||||||||||||||||||||||||||||||||||||||||||||||||||||||||||||||||||||||||||||||||||||||||||||||||||||||||||||||||||||||||||||||||||||||||||||||||||||||||||||||
是否开工建设 | £否 R是:项目已开工建设, (略) 生态环境局邹平分局已针对本项目出具行政处罚(邹环责改字【2022】054号)。 | 用地(用海) 面积(m2) | * | ||||||||||||||||||||||||||||||||||||||||||||||||||||||||||||||||||||||||||||||||||||||||||||||||||||||||||||||||||||||||||||||||||||||||||||||||||||||||||||||||||||||||||||||||||||||||||||||||||||||||||||||||||||||||||||||||||||||||||||||||||||||||||||||||||||||||||||||||||||||||||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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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情况 | 无 | ||||||||||||||||||||||||||||||||||||||||||||||||||||||||||||||||||||||||||||||||||||||||||||||||||||||||||||||||||||||||||||||||||||||||||||||||||||||||||||||||||||||||||||||||||||||||||||||||||||||||||||||||||||||||||||||||||||||||||||||||||||||||||||||||||||||||||||||||||||||||||||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 无 | ||||||||||||||||||||||||||||||||||||||||||||||||||||||||||||||||||||||||||||||||||||||||||||||||||||||||||||||||||||||||||||||||||||||||||||||||||||||||||||||||||||||||||||||||||||||||||||||||||||||||||||||||||||||||||||||||||||||||||||||||||||||||||||||||||||||||||||||||||||||||||||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 无 | ||||||||||||||||||||||||||||||||||||||||||||||||||||||||||||||||||||||||||||||||||||||||||||||||||||||||||||||||||||||||||||||||||||||||||||||||||||||||||||||||||||||||||||||||||||||||||||||||||||||||||||||||||||||||||||||||||||||||||||||||||||||||||||||||||||||||||||||||||||||||||||
其他符合性分析 |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该项目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2019年修订)中的“N7723固体废物治理”,属于发改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鼓励类中“十二、建材-利用不低于2000吨/日(含)新型干法水泥窑或不低于*块/年(含)新型烧结砖瓦生产线协同处置废弃物,水泥窑协同处置垃圾焚烧飞灰使用水洗工艺脱盐预处理”,故建设项目属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拟建项目 (略) 发展和改革局备案,项目代码为:2019-*-42-03-*。拟建项目备案证明文件见附件4。 2、用地符合性分析 该项 (略) (略) 临池镇佛生村南540米,项目选址不属于《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通知》(2012.5.23)中的“禁批”和“限批”,根据项目土地证(邹集用【2004】第*号),该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因此,本项目选址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用地规划。 3、“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1)生态保护红线: 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本项目距离最近的生态保护红线区主要为鹤伴山-长白山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红线区范围为邱家村以南,白鹤山以东,独山以北,246省道以西,面积72.36km2。本项 (略) (略) 临池镇佛生村南540米,项目距离鹤伴山-长白山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约10.17km,未在红线保护区内。 表1-1 (略) 生态保护区一览表
对照生态保护红线图,该项 (略) 生态保护红线区之外,不涉及占用或穿越生态保护红线。项目周围没有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历史遗迹等。因此,项目选址合理。 该 (略) 生态保护红线关系图见附图4。 (2)环境质量底线: 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环境质量底线:大气环境质量底线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孝妇河环境质量底线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Ⅴ类标准;根据《 (略) 生态环境质量概要(2020年)》, (略) 属于不达标区域; (略) 生态环境局发布的《2020年1- (略) 水环境质量通报》(滨环字〔2020〕70号),项目评价区域地表水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Ⅴ类水体要求。 该项目运行过程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后,废气、噪声可达标排放,固废妥善处置。项目的运行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对环境质量产生的不利影响较小,不会超出环境质量底线。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旱厕处理后由周围农户定期清挖用作农肥;污水处理站废气无组织排放;破碎废气(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覆膜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分别通过DA001、DA002排气筒(20m)排放;成型废气(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覆膜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DA004排气筒(20m)排放;隧道窑烧结废气经静电除尘+石灰法脱硫+SNCR脱硝处理后通过DA003排气筒(20m)排放;固体废物分类处置,不外排。本项目废气、废气、固废治理措施成熟可靠,对区域内环境影响较小,环境质量可以保持现有水平,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3)资源利用上限: 拟建项目所用资源为水、电、天然气,新鲜水来自现有自备水井,用水量为*t/a; (略) (略) 统一提供,年用电量为*度;天然气年用量为*m3/a。项目资源利用量相对于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线的要求。 (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依据《 (略)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备案负面清单》所列内容,项 (略) (略) 临池镇佛生村南540米,为赤泥综合利用项目,主要生产烧结砖,不涉及《 (略)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备案负面清单》所列内容,具体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表1-2项目与《 (略)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备案负面清单》符合性一览表
综上所述,该项目不属于《 (略)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备案负面清单(试行)》中的项目类型,符合要求。 (略) 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6月30日发布了《 (略) 生态环境局关 (略)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通知》(滨环字[2021]38号),项目行业类别为N7723固体废物治理, (略) 生态环境准入总体清单与项目有关要求符合性分析如下: 表1-3项目与《 (略)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
根据上述分析,本项目符合《 (略)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中准入要求。 (略) 人民政府于2021年6月30日发布了《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滨政字[2021]50号),本项 (略) 临池镇,属于重点管控单元, (略) 临池镇管控要求如下: 表1-4 (略) 临池镇管控要求
由上表可知,本项 (略) 临池镇管控要求。 4、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10.1实施)符合性分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10.1实施)第十一条规定,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 (1)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 (2)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 (3)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未采取必要的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 (4)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 (5)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明确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经核实,本项目不属于以上情形之一,因此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10.1实施)的规定,具备批准条件。 5、与《山东省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分行业管控指导意见》鲁环发【2020】30 号符合性分析 表1-5与《山东省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分行业管控指导意见》符合性分析
6、与《山东省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鲁环委办[2021]30号)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属于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对现有项目进行升级改造,拆除燃煤设施,不再使用煤炭,采用天然气对生产过程中隧道窑进行供热。 表1-6鲁环委办[2021]30号符合性
7、与《山东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鲁环发[2020]8号)符合性分析。 表1-7 《山东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鲁环发[2020]8号)符合性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及省、市相关环保要求 |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设内容 | 1、项目背景及概况 山东 (略) 成立于2004-02-26,注册资本为*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毕华文,注册地址为邹平县临池镇佛生村,经营范围包括研发、生产销售透水砖、景观砖、烧结砖、耐酸砖、硅砖、耐酸砌块、耐酸胶泥、浇注料、耐火砖及耐火材料;销售硅酸铝棉、硅酸铝毡、硅酸铝管、珍珠岩板、无收缩自流灌浆料、保温砖、保温材料、耐酸防腐涂料、耐酸砂浆、防火涂料;防腐保温工程施工、防水工程施工、备案范围内的货物进出口业务。 山东 (略) 于2003年办理《硅砖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于2003年10月21日通过邹平县环境保护局审批; 公司于2004年办理《耐酸砌块、耐酸胶泥、浇注料、耐火砖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于2004年3月12日通过邹平县环境保护局审批; 公司于2017年3月委托山东同济环 (略) 编制了《硅砖、耐酸砌块、耐酸胶泥、浇注料、耐火砖项目》现状评价报告,该项目于2017年3月31日通过邹平县环境保护局验收,验收文号(邹环验卡【2017】1号)。 一方面由于现有生产线 (略) 场需求,产品产量少,且煤炭的使用受到限制不符合环保要求。另一方面近年来滨州魏桥相关氧化铝生产企业产生的废渣赤泥属于一般工业固废,产生量大且外 (略) 处理成本较高。经过企业调研和实验,该部分赤泥可以作为原材料生产烧结砖、透水砖、景观砖等产品,且原材料成本较低,来源明确。为了充分利用废渣赤泥,并且扩大企业生产规模。山东 (略) 决定投资*元,建设“赤泥综合利用项目”,项目位于现有厂区内,利用原有原料储存制备车间、窑炉车间、办公室及其他公辅设施,拆除现有生产设备,购置安装搅拌机、粉磨机、成型机、干燥窑、隧道窑、管道天然气设备、智能机械手等,以废渣赤泥、页岩为原料,生产工艺为“上料、破碎、混料搅拌、成型、烧制”,建成后达到年产烧结砖*块、透水景观砖*块、耐酸砖*块的规模;同时燃料由煤气变更为天然气,更新环保设备,破碎机和成型机废气采用覆膜式布袋除尘器处理,隧道窑废气采用静电除尘+石灰石喷淋法脱硫+SNCR脱硝设备处理。该项目已于2021年7月在建。 2、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赤泥综合利用项目; (2)建设单位:山东 (略) ;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地 (略) 临池镇佛生村,项目南侧为空地,西侧为闲置房,北侧为空地,东侧为邹平万通机筛厂。 本项目具体地理位置见附图1,项目周边现状关系详见附图2; (5)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2.31%,项目总占地面积*平方米,利用原有原料储存制备车间、窑炉车间、办公室及其他公辅设施,拆除现有生产设备,购置安装搅拌机、粉磨机、成型机、干燥窑、隧道窑、管道天然气设备、智能机械手等,达到年产烧结砖*块、透水景观砖*块、耐酸砖*块的规模。项目组成详见下表。 表2-1项目工程一览表
4、生产规模 (1)产品方案 项目新增年产烧结砖*块、透水景观砖*块、耐酸砖*块的规模。产品方案见下表。 表2-2 项目产品一览表
(2)劳动定员 厂区人员总数为50人,实行三班8小时工作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300天,年工作7200小时。 5、主要生产设施 表2-3项目新增设备一览表
6、主要原辅材料及燃料 表2-4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一览表
赤泥:从铝土矿中提炼氧化铝后排出的工业固体废物。一般含氧化铁量大,外观与赤色泥土相似,因而得名。但有的因含氧化铁较少而呈棕色,甚至灰白色。赤泥是一种不溶性残渣,可分为烧结法赤泥、拜尔法赤泥和联合法赤泥,主要成分为二氧化硅、三氧化二铝、氧化钙、三氧化二铁等,根据周边使用同种赤泥做原料的同类型企 (略) 产品质量检验研究所出具的检验报告(检测时间:2021年10月10日)显示,赤泥中三氧化二铝含量为8.39%,二氧化硅含量为32.62%,三氧化二铁含量为6.08%,氧化钙含量为41.62%,氧化钠含量为2.32%,水含量为8.77%,具体情况详见附件9。 页岩:由黏土脱水胶结而成的岩石。以黏土类矿物(高岭石、水云母等)为主,具有明显的薄层理构造。按成分不同,分炭质页岩、钙质页岩、砂质页岩、硅质页岩等。其中硅质页岩强度稍大,其余的较软弱,岩块抗压强度为19.61~68.65MPa或更低。浸水后易发生软化和膨胀,变形模量较小,抗滑稳定性极差。 7、平面布置 厂区大门位于厂区南侧中央,大门北侧为办公室,办公室北侧为成品仓库,成品仓库北侧为消防回车场和消防水池;厂区西侧由南向北依次为窑炉、仓储区(2#粉碎区)、压砖区、2#粉碎区,原料棚位于压砖区和1#粉碎区东侧。 各车间、原料库、成品库设 (略) 联通。办公区与生产区不混用,厂区功能分区明确、流线组织合理,利于厂区管理。项目具体平面布置情况见附图4。 8、供水 (1)项目给水 项目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混料搅拌用水、车辆冲洗用水、厂区洒水降尘用水、原料库及车间抑尘用水、石灰石法脱硫用水,用水取自现有自备水井(取水许可证明见附件)。 1)生活用水 项目项目职工人数50人,生活用水量为100t/a; 2)混料搅拌用水 项目原料破碎后需要加水进行混料搅拌,根据企业生产经验,混料搅拌用水量为5500t/a; 3)车辆冲洗用水 项目扩产后,车辆冲洗用水量增加,根据生产经验,扩产后车辆冲洗水用量为2360t/a,其中40%蒸发损耗,补水量为944t/a,60%经循环沉淀池沉淀后回用,回用量为2100t/a,无废水产生; 4)厂区洒水降尘用水 降尘用水量约为2t/d,年运行300d,则场地喷洒降尘用水量600t/a; 5)原料库及车间抑尘用水 在生产过程中,企业在料场、原料进料口、物料运输皮带等易产尘环节设置了水雾喷淋装置,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水雾喷淋装置用水量约为5t/d,则喷洒用水用水量为1500t/a; 6)石灰石喷淋设施补充水 项目脱硫设施为石灰石喷淋,采用石灰石浆液进行脱硫(水+石灰石配比),根据企业生产经验,石灰石喷淋装置用水量为2t/d,项目年运行300d,则石灰石喷淋用水为600t/a。石灰石喷淋用水损耗量为40%,损耗的水量需定期补充,则补水量为240t/a。其余水进入循环水池循环使用。 (2)项目排水 项目搅拌用水在搅拌及烘干过程中蒸发损耗;厂区洒水降尘用水和原料库抑尘用水使用过程蒸发损耗;水膜除尘双碱法设施拆除不再使用;生活污水量按照用水量的60%,则生活污水量为60t/a,由周围农户清挖用作农肥。 项目完成后全厂水平衡图如下: 图1项目水平衡图 9、供电 现有项目用电量为*kWh/a,由供 (略) 提供, (略) (略) 和10KV变压器,不增设供电设施。 10、环保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环保投资*,占工程总投资的2.31%,环保建设内容见下表。 表2-6工程环保设施(措施)及投资估算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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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 | 1、工艺流程图 (1)工艺流程 图2项目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工艺流程简述: 项目三种产品采用相同工艺,根据客户要求通过调整原材料比例变更产品。 1)上料粉碎 将废渣赤泥、页岩按照一定比例混合,经密闭输送机输送至破碎机进行,确保出料粒径达到≤3mm的生产要求。 2)混料搅拌 细碎后的原料经过传送带(设置密闭皮带通廊)传送至搅拌机,搅拌过程需要加水搅拌,含水率控制在8%以下。 3)成型 经过加水搅拌后的物料通过传送带(设置密闭皮带通廊)传送至成型机中,成型机中设置砖坯模具,通过压力对搅拌后的含水物料进行压制成型,制作成砖坯。 4)烘干烧制 压制成型后的砖坯通过机械手进行码坯,通过轨道先进入干燥窑烘干,保证砖坯的干燥,干燥窑热源为隧道窑的余热,烘干温度控制在120-150℃。经过干燥的砖坯通过轨道送入隧道窑进行焙烧,焙烧采用天然气燃烧进行供热,焙烧温度为900-1000℃,烧结完成后的砖坯经过自然冷却后出窑得到成品,运输至成品库进行储存待售。 项目隧道窑主要技术参数一览表
(2)产污环节 产污环节见下表。 表2-7 产污环节一览表
项目废气走向见下图: 图3项目废气走向图 环保设备处理原理如下: ①覆膜式布袋除尘器 含尘气体进入袋式除尘器通过滤料时,粉尘被阻在滤料表面,干净空气则透只过滤料的缝隙排出,完成过滤过程。覆膜除尘布袋是一强韧而柔软的纤维结构,与坚强的基材复合而成,所以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加之有卓越的脱灰性,降低了清灰强度,在低而稳的压力损失下,能长期使用,延长了覆膜除尘布袋滤袋寿命。覆膜除尘布袋特性:透气量大、阻力低,过滤效率好、容尘量大、粉尘剥离率高是除菌、除尘的最佳滤料。 ②静电除尘 含尘气体经过高压静电场时被电分离,尘粒与负离子结合带上负电后,趋向阳极表面放电而沉积。在冶金、化学等工业中用以净化气体或回收有用尘粒。利用静电场使气体电离从而使尘粒带电吸附到电极上的收尘方法。在强电场中空气分子被电离为正离子和电子,电子奔向正极过程中遇到尘粒,使尘粒带负电吸附到正极被收集。 ③石灰石脱硫 采用石灰石作为脱硫吸收剂,石灰石粉与水混合搅拌成吸收浆液,当采用石灰为吸收剂时,石灰粉经消化处理后加水制成吸收剂浆液。在吸收塔内,吸收浆液与烟气接触混合,烟气中的二氧化硫与浆液中的碳酸钙以及鼓入的氧化空气进行化学反应从而被脱除。 ④SNCR脱硝 在850~1100℃的温度范围内,将含氨基的还原剂喷入炉内,将烟气中的NOx还原脱除。 | |||||||||||||||||||||||||||||||||||||||||||||||||||||||||||||||||||||||||||||||||||||||||||||||||||||||||||||||||||||||||||||||||||||||||||||||||||||||||||||||||||||||||||||||||||||||||||||||||||||||||||||||||||||||||||||||||||||||||||||||||||||||||||||||||||||||||||||||||||||||||||||||||||||||||||||||||||||||||||||||||||||||||||||||||||||||||||||
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 | 1、现有项目情况 山东 (略) 于2003年办理《硅砖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于2003年10月21日通过邹平县环境保护局审批; 公司于2004年办理《耐酸砌块、耐酸胶泥、浇注料、耐火砖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于2004年3月12日通过邹平县环境保护局审批; 公司于2017年3月委托山东同济环 (略) 编制了《硅砖、耐酸砌块、耐酸胶泥、浇注料、耐火砖项目》现状评价报告,该项目于2017年3月31日通过邹平县环境保护局验收,验收文号(邹环验卡【2017】1号)。 2、现有项目生产工艺及产污环节 现有项目已拆除,不再产生排污,因此本次评价不再对现有项目进行分析。 企业已取得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为*55M001Q(行业类别: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为简化管理,并填报了2020年及2021年执行报告。 |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区域 环境 质量 现状 | 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 本次评价基准年设置为2020年,根据山东省滨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发布的《 (略) 生态环境质量概要(2020年)》, (略)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情况如下: 表3-1 (略) 2020年空气质量环境状况
(略) SO2、CO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要求,NO2、PM10、PM2.5、O3均不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区域属于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域。 2021年6月30日, (略) 人民政府印发《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滨政字[2021]50号),文件指出:到2025年,省控及以上地表水考核断面全面消除劣Ⅴ类,达到国家、省分解下达的年度考核目标,国控优良水体比例不小于40%,城市(含县城、市属开发区)建成区黑臭水体全面消除,水环境风险得到控制,水环境生态系统基本恢复;空气环境质量稳步提升,全市PM2.5平均浓度不超过43微克/立方米;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到2035年,全市水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省控重点河流全面恢复水环境功能,市控重点河流基本恢复水环境功能,重点地表水体水质达到水环境功能区要求,市控断面全部消除V类水质断面,水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全市PM2.5年平均浓度不超过35微克/立方米;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到本世纪中叶,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2、地表水 本项目最近地表水为白泥河,属于孝妇河支流,根据地表水环境功能划分,孝妇河属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Ⅴ类水域。本次评价收集了2020年1月~6月孝妇河例行监测数据,见下表。 表3-2孝妇河例行监测数据一览表
由上表可知,2020年1月~6月孝妇河例行监测水质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Ⅴ类标准要求。 3、环境噪声 项目所在区域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2017年2月7-8日山东安和安 (略) 对厂界噪声的监测结果,四个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4.1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8.2dB(A),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区域内声环境质量较好。项目厂界外5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不需监测声环境质量现状。 4、地下水、土壤环境 项目生产厂区已经进行硬化处理,能够有效阻断对周边土壤、地下水环境影响。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原则上可不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5、生态环境 建设项目所在地主要植被类型是一些农田、野生杂草、灌木等,还有一些人工速生杨树;野生动物较少,无珍稀濒危动物,生态环境一般。 6、电磁辐射 本项目不涉及电磁辐射。 | |||||||||||||||||||||||||||||||||||||||||||||||||||||||||||||||||
环境 保护 目标 | 据现场勘察,确定环境保护目标见下表。 表3-2环境保护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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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 物排 放控 制标 准 | 一、废气 破碎、成型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中的标准(颗粒物:10mg/m3);隧道窑天然气燃烧废气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中的标准(氟化物:3mg/m3;颗粒物:10mg/m3;二氧化硫:50mg/m3;氮氧化物:100mg/m3);无组织废气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3中无组织排放限值(颗粒物:1.0mg/m3)。 二、噪声 营运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三、固废 项目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标准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修改单。 | |||||||||||||||||||||||||||||||||||||||||||||||||||||||||||||||||
总量 控制 指标 | 1、与排污许可制度的衔接 对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中“四十五、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77中103、环境治理业772”,本次扩建项目不属于“专业从事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理、处置(含焚烧发电)的,专业从事一 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含焚烧 发电)的”,因此本项目无需进行排污许可管理。 2、总量控制对象 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指标核算及管理办法的通知》(鲁环发【2019】132号)等文件要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及VOCs实行总量替代原则。本项目涉及的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 3、总量指标申请 项目建成后污染物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为:颗粒物:1.608t/a、SO2:1.412t/a、NOx:3.618t/a。 项目属于细颗粒物年平均浓度超标区,实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四项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2倍消减替代。倍量替代后项目所需申请总量指标为:颗粒物:3.216t/a、SO2:2.824t/a、NOx:7.236t/a。 |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施工 期环 境保 护措 施 | 拟建项目施工期主要为隧道窑、干燥窑建设,材料及设备运输、设备安装等,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施工过程中各项施工活动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主要有:施工期废气、施工废水、机械噪声、固废等。 1、废气 施工期废气主要包括:土建施工、运输车辆产生的扬尘以及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燃油排放的废气。施工过程中,各种机械以及车辆燃油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气,其主要成分为CO、NOx等。 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鲁环函[2012]179号《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贯彻实施<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降低施工期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保证周围环境空气质量,降低对项目区周围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 在项目区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施工,符合下列扬尘污染防治要求: (1)工程开工前,应在工地边界设置2.5m以上的围挡,围挡底端设置防溢座;施工工 (略) 径应铺设礁渣、细石或者其他功能相当的材料,防止机动车扬尘; (2)在施工工地内设置车辆清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运输车辆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施工工地;运送砂石、渣土、垃圾等物料的车辆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用苫布遮盖或者采用密闭车斗; (3)在施工工地内堆放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物料,应设置围挡或者围墙, (略) 或者防尘布,配合定期洒水等措施,防止风蚀起尘; (4)易产生扬尘的土方工程施工时应洒水压尘; (5)施工工地建筑结构脚手架外侧设置 (略) 或者防尘布; (6)在建筑物、构筑物、 (略) 上运送散装物料和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应采用密闭方式清运,禁止高空抛洒; (7)工程建设期间,施工单位应负责工 (略) 的保洁与清洗责任; (8)施工工地闲置2个月以上的,应对其裸露地面进行临时绿化或者铺装。 施工期在严格采取防治措施后,会大大降低扬尘的产生,并且由于污染源较为分散,且每天排放的量相对较少,因此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施工期生活污水主要是餐饮污水、粪便污水等,主要污染物是COD、氨氮等,建筑污水包括砂石冲洗水、混凝土养护水、设备车辆冲洗水等,废水中含有大量的泥沙与悬浮物(浓度在600mg/L左右),另有少量油污,基本无有机污染物。且随着施工期的结束,污染情况随之结束。 3、噪声 不同施工阶段(土石方、打桩、结构、装修),推土机、挖土机、各种打桩机、混凝土搅拌机等各种机械设备及运输材料的车辆产生的噪声,将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本次评价要求施工单位采取以下控制措施: ①建设单位施工应从行政主管部门取得施工噪声许可,提前告之公众,禁止在夜间进行高噪声振动及打桩的施工工作,确因施工特殊要求需夜间施工的,要到环保部门办理审批手续,经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 ②合理布置施工作业区,高噪音施工设备如混凝土搅拌机、土石挖掘机尽量布置在远离敏感目标的位置; ③土石方施工阶段选择低噪声设备。施工时应加强设备的维护与管理。对于施工期间的材料运输、敲击、人的喊叫等噪声源,要求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加强有效管理以缓解其影响; ④施工过程中,在施工的结构阶段和装修阶段对建筑物的外部也应采用围挡,以减轻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⑤运输车辆降低车速,安排合 (略) 线,夜间严禁鸣笛; 本项目周围50m范围内无敏感目标,建设单位须采取有效的措施,精心设计施工进度,规范施工,确保施工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将项目噪声对附近居民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4、固废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固废为施工垃圾以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应进行分拣,对废木材、金属、玻璃、塑料等可以回收利用的部分应积极进行综合利用,对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由环卫部门处运,严禁随意运输,随意倾倒;项目施工期间抛弃的废土较少,表层土壤可妥善堆积在施工场地内的空地上,待建设完成后作为绿化用土,无多余土方量,施工单位自行消化,不随意丢弃,不会造成水土流失;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定点存放,由环卫部门按时清运处理。 综上所述,施工期环境影响是局部的、短暂的,施工结束后影响消失。本项目采取以上有效的防治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 表4-1有组织废气污染物排放源强核算结果一览表
项目破碎、成型产生的粉尘采用覆膜式布袋除尘处理可行;隧道窑废气经湿式静电除尘器+石灰石法脱硫+SNCR法脱硝处理可行。符合关于印发山东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鲁环发〔2020〕8号)对于以天然气为燃料的窑炉大气污染治理要求。 排放口信息及检测要求 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陶瓷砖瓦工业》(*),确定项目自行监测频次如下: 表4-2废气排放口信息及检测要求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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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 1、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1)本次环评废气产生源强依据如下: 表4-3废气产生源强计算依据
本项目产品烧结砖产能为*块/年,标砖的体积为240毫米×115毫米×53毫米,本项目产品体积为240毫米×115毫米×56毫米,产品与标砖比例为(1:0.95),则本项目产品换算为标准砖为*块/年。 1)隧道窑烧结废气 项目隧道窑烧结过程中燃料为天然气,天然气燃烧过程中会产生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产生量参考《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公告2021年第24号)中“3031粘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系数”中“窑炉废气(天然气)”产污系数,颗粒物取0.425kg/万块标砖,二氧化硫取0.354kg/万块标砖,氮氧化物1.36kg/万块标砖。本项目产品产能为*块标砖/年。隧道窑废气中颗粒物产生量为2.826t/a,二氧化硫产生量为2.354t/a,氮氧化物产生量为9.044t/a。 项目所使用的赤泥和页岩中含有氟化物,根据《景英仁等.赤泥的基本性质及其工程特性,山西铝厂,2001年第4期》,赤泥氟化物含量约(以F-计)为50mg/L,赤泥的密度为7.6kN/m3(775.51kg/m3),项目赤泥用量为*t/a,根据核算,项目废渣赤泥中的氟化物含量为3.06t/a;页岩氟化物含量约(以F-计)为0.005%(类比广西右江矿务局砖厂页岩含氟量分析报告,页岩中含氟量百分比为0.005%),页岩用量为*t/a,则页岩中氟化物含量为5.55t/a。隧道窑焙烧废气中氟化物主要来源于废渣赤泥和页岩中氟元素反应产生的HF、SiF4等。 根据《杨林军等.钙基物料在砖坯烧制过程中固氟特性的研究[J]. 环境科学学报,2002年5月,第22卷第3期》和《杨林军等.烧结砖生产中氟的逸出及钙基废渣固氟特性研究[J].重庆环境科学,2002年8月,第24卷第4期》,砖坯烧制过程中,氟逸出的初始温度约为600℃,大部分氟在约800℃至砖坯发生明显烧结的温度内逸出,逸出的氟化物以HF为主(占90%以上),SiF4主要由形成的HF再与含硅成分反应产生。在烧结砖生产中,保温带、焙烧带产生的含氟烟气通常先流向干燥带、预热带干燥预热砖坯,此处的砖坯可吸附烟气中的氟化物;一般被吸附的氟化物(以HF为主)会与砖坯中CaO反应生成CaF2,当砖坯进入焙烧带、保温带烧制时,仅有极少数CaF2分解释出HF,其余部分则存留于砖中(特别是砖的表层)。项目原料中CaO、MgO、SiO2等碱性物质,可以起到较好的固氟作用,同时考虑湿砖坯对烟气中氟化物的吸附作用,本评价砖坯存氟率按70%计算。项目废渣赤泥中氟化物含量为3.06t/a,页岩中氟化物含量为5.55t/a,经核算,隧道窑废气中氟化物(以F计)产生量为8.61t/a。 项目废气经收集后采用静电除尘+石灰石喷淋法+SNCR脱硝设施(颗粒物处理效率90%,二氧化硫处理效率取40%,氮氧化物处理效率取60%,氟化物处理效率取95%)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DA003排气筒排放,设计风机风量为*m3/h。 废气排放情况为:颗粒物排放量0.283t/a,排放速率0.039kg/h,排放浓度1.79mg/m3;二氧化硫排放量1.412t/a,排放速率0.196kg/h,排放浓度8.19mg/m3;氮氧化物排放量3.618t/a,排放速率0.503kg/h,排放浓度22.84mg/m3;氟化物排放量0.431t/a,排放速率0.06kg/h,排放浓度2.72mg/m3。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中的标准(颗粒物:10mg/m3;二氧化硫:50mg/m3;氮氧化物:100mg/m3;氟化物:3mg/m3)。 2)1#破碎区废气 项目1#破碎区破碎原材料过程中会产生废气,主要为颗粒物。废渣赤泥为干性粉料,页岩为块状岩石,原料进场后破碎环节为一次破碎,破碎方式为高速细碎。 污染物产生量参考《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公告2021年第24号)中“3031粘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系数”中“破碎、筛分、成型、干燥等”环节产污系数,颗粒物取1.23kg/万块标砖,设计风机风量为*m3/h。本项目产品产能为*块标砖/年,1#破碎区平均破碎产能为*块/年。则1#破碎区颗粒物产生量为4.09t/a。项目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收集效率90%)颗粒物采用布袋除尘(处理效率91%)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DA001排气筒排放。 废气排放情况为:颗粒物排放量0.331t/a,排放速率0.046kg/h,排放浓度3.54mg/m3;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中的标准(颗粒物:10mg/m3)。 3)2#破碎区 项目2#破碎区破碎原材料过程中会产生废气,主要为颗粒物,污染物产生量参考《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公告2021年第24号)中“3031粘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系数”中“破碎、筛分、成型、干燥等”环节产污系数,颗粒物取1.23kg/万块标砖,设计风机风量为*m3/h。本项目产品产能为*块标砖/年,2#破碎区平均破碎产能为*块/年。则2#破碎区颗粒物产生量为4.09t/a。项目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收集效率90%)颗粒物采用布袋除尘(处理效率91%)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DA002排气筒排放。 废气排放情况为:颗粒物排放量0.331t/a,排放速率0.046kg/h,排放浓度3.54mg/m3;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中的标准(颗粒物:10mg/m3)。 4)成型废气 项目成型区成品成型过程中会产生废气,主要为颗粒物,污染物产生量参考《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公告2021年第24号)中“3031粘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系数”中“破碎、筛分、成型、干燥等”环节产污系数,颗粒物取1.23kg/万块标砖,设计风机风量为*m3/h。本项目产品产能为*块标砖/年。则成型区颗粒物产生量为8.18t/a。项目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收集效率90%)颗粒物采用布袋除尘(处理效率91%)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DA004排气筒排放。 废气排放情况为:颗粒物排放量0.663t/a,排放速率0.092kg/h,排放浓度6.14mg/m3;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中的标准(颗粒物:10mg/m3)。 5)无组织废气 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集气罩未收集到的颗粒物;物料储存废气;运输废气。 ①未收集的废气 由前文分析可知,项目1#破碎区未收集的颗粒物为0.409t/a;2#破碎区未收集的颗粒物为0.409t/a;成型区区未收集的颗粒物为0.818t/a。未收集的无组织废气总量为1.636/a。 ②原料储存运输及装卸粉尘 本项目原料均储存于原料库内,采用吨包袋储存,装卸及储存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粉尘。 装卸粉尘 生产过程中采取铲装装卸,减少物料落差,且对原料喷洒水等措施可有效防止粉尘的产生。参照秦皇岛码头装卸起尘量计算公式计算, Q=1133.33×v1.6×h1.23×e(-0.28w) 式中:Q:装卸起尘量,kg/a; h:物料落差,取 1.0m; v:气象平均风速,室内0.5m/s; w:含水率,10%。 经计算得,装卸起尘量约为0.94t/a。项目物料卸料过程均在原料库或车间内部进行,且建设单位采取原料库和车间全封闭、定期清扫地面积尘、定期洒水降尘等措施。车间阻隔、洒水降尘等措抑尘效率按80%计,则装卸粉尘排放量为0.188t/a。 堆场起尘 本项目原料库进行密闭并进行定期喷水、保持物料表层湿润、含水率≥10%,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起尘量大大减少。参照采用清华大学在霍州电厂现场试验的模式计算本项目沙堆起尘量: Q=11.7×U2.45×S0.345×e-0.5w 式中:Q -堆场起尘强度,mg/s; U -地面平均风速,m/s;室内取0.5m/s; S -堆场面积,m2;堆场面积取922.5m2; W -物料含水量,取10%。 根据上式计算得,料场的起尘量为34.36mg/s、年起尘量为0.891t/a。项目堆场均设置在原料库或车间内部,且建设单位采取原料库和车间全封闭、定期清扫地面积尘、定期洒水降尘等措施。车间阻隔、洒水降尘等措抑尘效率按80%计,则堆场起尘排放量为0.178t/a。 ③车辆运输废气 厂区内多数原料及产品通过车辆运输的方式进行周转运输, (略) ,来控制车辆进出厂区的扬尘,厂内运输主要为原料运输,车辆装卸均在原料仓库内进行,装卸过程进行水雾喷淋抑尘。场外运输严格按照要求确定 (略) 线,避开敏感区,经处理措施处理后,可极大降低车辆运输废气的产生,本次环评不再对该环节废气进行定量分析。 无组织控制措施汇总 1)原料仓库内设置水雾喷淋装置,定期进行洒水降尘; 2)原料仓库内各料堆上布设抑尘帆布,防止粉尘逸散; 3)原料仓库物料运输采用封闭皮带方式的运输,在皮带进出口进行水喷淋,增加湿度; 4) (略) ,控制车辆进出厂区的扬尘; 5)合理 (略) 线,避开敏感区域 表4-4项目废气“三本账”核算(核算有组织)
(2)排放口情况一览表 表4-5排放口情况一览表
(3)达标排放情况分析 ①隧道窑废气经收集后颗粒物采用静电除尘(处理效率90%)处理,二氧化硫采用石灰石喷淋法(处理效率保守取40%)处理,氮氧化物采用SNCR脱硝设施(处理效率保守取50%)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DA003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量0.283t/a,排放速率0.039kg/h,排放浓度1.79mg/m3;二氧化硫排放量1.412t/a,排放速率0.196kg/h,排放浓度8.19mg/m3;氮氧化物排放量3.618t/a,排放速率0.503kg/h,排放浓度22.84mg/m3;氟化物排放量0.431t/a,排放速率0.06kg/h,排放浓度2.72mg/m3。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中的标准(颗粒物:10mg/m3;二氧化硫:50mg/m3;氮氧化物:100mg/m3;氟化物:3mg/m3); ②DA001排气筒颗粒物排放量0.331t/a,排放速率0.046kg/h,排放浓度3.54mg/m3;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中的标准(颗粒物:10mg/m3)。 ③DA002排气筒颗粒物排放量0.331t/a,排放速率0.046kg/h,排放浓度3.54mg/m3;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中的标准(颗粒物:10mg/m3)。 ④DA004排气筒颗粒物排放量0.663t/a,排放速率0.092kg/h,排放浓度6.14mg/m3;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中的标准(颗粒物:10mg/m3)。 (4)废气监测要求 环境监测计划的制定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陶瓷砖瓦工业》(*),项目环境保护监测计划见表4-2。 (5)非正常工况 非正常工况是指工艺运行中所有生产运行技术参数未达到设计范围的情况。包括生产运行阶段的开停车、检修,工艺设备的运转异常、污染物排放控制措施达不到应有的效率、一般性事故和泄漏,以及发生严重的环境事故等。 就拟建项目来讲,主要考虑环保系统出现故障时的废气排放情况,经现场调查,拟建项目非正常工况主要是由于停电、设备故障等原因,环保设备出现故障后废气去除率降低,导致污染物在一段时间内排放量增加。 针对上述情况,本环评建议项目方采取如下措施: ①发生停电时及时转 (略) ; ②对废气处理设施认真保养维护,定期进行检修,最大程度减少设备发生故障的可能性; ③开车前,废气处理设施运转正常再开车,同时逐渐扩大产能;停车时逐步降低产能,并直到全部停后再停环保设施。确保由于开停车产生的大气污染物得到有效治理,并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发生非正常工况排放时,拟建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见下表。 表4-6非正常工况下废气排放源强
由上表看出,非正常排放时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达标,颗粒物、氟化物排放均超标,不满《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中标准要求,由于发生非正常工况排放次数较少,且排放时间较短,建设单位能够及时采取措施处理,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长期影响。 2、废水 项目搅拌用水全部蒸发损耗;水膜除尘双碱法设施拆除不再使用;生活污水量按照用水量的60%,则生活污水量为60t/a,由周围农户清挖用作农肥。 3、噪声 拟建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过程中的各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声压级约在70~85dB(A)之间。 采取的噪声治理措施为: (1)在保证工艺生产的同时注意选用低噪声的设备。 (2)对振动较大的设备考虑设备基础的隔振、减振。 (3)利用建(构)筑物隔声降噪,厂房装隔声门窗。 (4)加强对高噪音设备的维护和监管,确保高噪音设备正常运行,避免出现异常噪声。 (5)加强设备的保养和维护,避免出现异常噪声。 另外,为保证项目建成后噪声达标排放,应增加以下防治措施: (1)对高噪声设备增设隔声罩; (2)合理布局:要求将噪声较高设备布设在生产车间中部; (3)增加绿化:在厂房、厂区四周种植隔音降噪的高大树种,如杨树、松柏、女贞等。 采用设备基础的隔振、减振可减少10~20dB(A)的噪声级,厂房隔声墙、隔声窗隔声可达到20~30dB(A)的隔声量。 项目新增噪声源治理措施及效果如下: 表4-7主要噪声设备噪声治理措施及效果表[Leq,dB(A)]
1)噪声影响预测分析 预测模式 基准预测点噪声级叠加公式: Lpe =10×lg[] 式中:Lpe—叠加后总声级,dB(A)。 Lpi—i声源至基准预测点的声级,dB(A)。 n—噪声源数目。 用上述公式计算出各噪声源点至基准预测点的总声压级,然后以基准预测点的噪声强度为工程噪声源强。 计算预测点的声级: 式中:——距声源处的A声级,dB; Lp(r0)——参考位置r0处的A声级,dB; Adiv——声波几何发散引起的A声级衰减量,dB,Adiv=20lg(r/r0); Abar——遮挡物引起的A声级衰减量dB; Aatm——空气吸收引起的A声级衰减量dB; Agr——地面效应引起的倍频带衰减量dB; Aexc——附加A声级衰减量dB,Aexc =5lg(r-r0)。 2)预测结果和分析 根据拟建项目主要噪声设备的位置,利用以上预测模式和参数计算确定了各主要噪声源对厂界1m的噪声贡献情况。主要噪声源对各厂界的噪声贡献情况见下表。 表4-8主要噪声源对厂界声级贡献情况表
经过预测,拟建项目设备噪声采用上述隔声、减震措施后,经过厂区距离衰减,拟建项目噪声最大贡献值为55.2dB(A),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因此,拟建项目在做好噪声治理措施后,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太大影响。 3)监测要求 参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5.4厂界环境噪声监测相关要求: 表4-9厂界噪声监测要求
4、固废 项目固废为生产过程中不合格品,破碎环节产生的下脚料,除尘器收尘,脱硫石膏,废机油,废机油桶。 (1)不合格品 根据企业生产经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量约为1200t/a,收集后均可回用于生产。 (2)下脚料 根据企业生产经验,项目破碎环节产生的下脚料量为60t/a,收集后均可回用于生产。 (3)除尘器收尘 根据前文工程分析计算,项目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量为13.4t/a,该部分收尘均为原材料,均可回用于生产。 (4)脱硫石膏 项目脱硫设备处理废气SO2过程中会产生脱硫石膏,根据企业生产经验,脱硫石膏年产生量约为5t/a,收集后均可回用于生产。 (5)废机油 设备维护保养产生的废机油属于危废,(危废类别:HW08,危废代码900-249-08),产生量约0.01t/a,委托资质单位处理。 (6)废机油桶 废机油桶属于危废(危废类别:HW49,危废代码:900-041-49),产生量约为0.02t/a,委托资质单位处理。 表4-10改建项目废物产生及排放一览表
表4-11危险废物汇总表
表4-12建设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基本情况表
项目在厂区中部设置20m2的危废暂存库,本次环评针对危废管理提出以下要求: ①危废暂存库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修改单要求进行防渗工程设计施工,并配备消防设备。 ②存储容器做到防腐、防漏,暂存于危废暂存间,设置危险废物标识。 ③根据《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10.4要求对危险废物设置专人管理和登记,建立危险废物储存台账,如实记录危险废物储存和处理情况,台账保存期限不小于3年。 ④危险废物定期由有资质单位负责转运处理,企业不得私自转运。转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执行。 本次改建项目依托厂区内现有危废间,根据厂区现有及在建项目环评以及现场踏勘,危废库内已全部做重点防渗处理,各类危废分类明确,未出现与其他杂物混存现象,现有项目危废储存、转移台账清晰,项目厂区内危废主要为废机油、废机油桶,与拟建项目危废种类相同,依托现有危废间可行。 综上所述,拟建项目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环境管理要求 a)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制度,落实台账记录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工作职责,包括台账的记录、整理、维护和管理等 b)有组织废气治理设施记录设施运行时间、运行参数、污染物排放情况 c)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记录措施执行情况 d)生产设施运行情况,记录统计时段内的只要产品产量 e)排污单位在特殊时段应记录管理要求、执行情况等 5、地下水、土壤 项目厂区内设有危废仓库、事故池、循环水池、生产区等区域,为切实保障地下水、土壤不受到污染,建设项目需采取必要的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措施,防止对地下水、土壤造成污染。 6、生态 项目利用厂区现有厂房进行生产,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7、环境风险 环境风险是指突发性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和可能性,其特点是危害大、影响范围广、发生概率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环境风险评价的目的是分析和预测本项目存在的潜在危险、有害因素,本项目运行期间可能发生的突发性事件或事故(一般不包括人为破坏及自然灾害),引起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等物质泄漏,所造成的人身安全、环境影响及其损害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防范、应急与减缓措施,以使建设项目事故率、损失和环境影响达到可接受水平。 (1)风险调查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涉及的主要原辅材料为天然气,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附录B,天然气为易燃易爆气体,天然气的危险特性和理化性质如下表: 表4-13天然气的理化性质和危险特性
项目使 (略) 政管道天然气,厂区内不储存。 (2)环境风险潜势初判与评价等级划分 1)环境风险潜势初判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附录B中规定,对本项目Q值进行计算。 Q=q1/Q1+q2/Q2+……+qn/Qn 式中: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最大存在量,t; 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临界量,t。 表4-14Q 值划分
拟建项目所用天然气为天然气管道输(DN100)送,不在厂区储存,管道在线量为2.4m3,密度为0.7174kg/m3,经换算后为0.0017t,天然气临界量为10吨,因此Q=0.*。 2)评价等级划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可知,环境风险评价等级划分见下表: 表4-15评价工作等级
a是相对于详细评价工作内容而言,在描述危险物质、环境影响途径、环境危害后果、风险防范措施等方面给出定性的说明。 根据公式计算,本项目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0.*<1,因此环境风险潜势为Ⅰ,可进行简单分析,不需设评价范围。 (3)环境敏感目标概况 本项目厂界最近的敏感目标为位于项目厂区北侧600m的佛生村,厂界四周多为厂区,远离人口密集区。 (4)环境风险分析 根据风险识别,项目可能产生的风险事故如下: 项目可能发生的风险是天然气管道泄漏,遇明火或发生火灾及爆炸事故,以及引起的次生伴生污染。 通过对环境风险物质的筛选和工艺流程识别本项目环境风险类型主要为: 表4-16厂区危险单元及风险类型一览表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①加强日常管理,设置天然气泄漏自动报警系统和阀门自动切断、关闭系统; ②管道天然气发生泄漏时,应立即关闭上下游截止阀、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消防防护服,尽可能切断泄露源,合理通风,加速扩散,喷雾状水稀释、溶解; ③火源防范措施: (略) 电线和相关设备加强检查和维修,所有照明灯具也应采用密闭型;生产过程中做好火灾防护工作,禁止在工作区吸烟、点火。 ④依托现有的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对消防措施定期检查,保证消防措施的有效性,并定期组织演练。消防器材主要有干粉灭火器和灭火器、国标消防栓。设置现场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灯。周围消防栓应标明地点。 ⑤三级防控体系的设置 1)一级防控措施 第一级防控措施是在厂区设置事故废水导流系统,构筑环境安全的第 (略) ,将事故水切换到处理系统,防止事故水外流造成的环境污染。 2)二级防控措施 第二级防控措施是在厂区设置事故水池,切断污染物与外部的通道,将污染物控制在厂内,防止重大事故泄漏物料和污染消防水造成的环境污染。 事故水池应考虑防渗、防腐、防冻、防洪、抗浮、抗震等措施。事故水池应设永久抽水设施,预留检修孔和爬梯。根据事故下水池容积=(最大设备或储罐的容量+火灾时消防用水量+雨水量)-最大设备或储罐所在围堰或防火堤的有效容积计算,其中事故发生区域降雨量按该地区平均日降雨量×收集面积考虑。厂房所需事故水池容积=(最大罐的容量+最大一次消防用水量+雨水量)-最大设备所在围堰的有效容积=(108m3)-0m3=108m3(厂区出现火灾的次数为1次,供水强度为30L/s,按1小时计,最大消防水量为108m3/次)。因此,本项目应设置不小于108m3的事故水池。 3)三级防控措施 第三级防控措施是对厂区雨水总排口设置切断措施,将污染物控制在厂内,防止重大事故泄漏物料和污染消防水 (略) 进入地表水水体。 (6)风险事故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采取如上措施后,项目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将大大降低。即使发生火灾,也可利用配备的灭火器、消防砂等应急救援物资,及时有效地控制火灾的蔓延,将火灾损失控制在较小的范围内,对厂区外周围环境不会产生大的影响。 因此,在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加强安全管理,拟建项目生产是安全可靠的,在采取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项目在事故发生率、损失和环境影响方面能达到可接受水平 8、电磁辐射 项目不属于新建或改建、扩建广播电台、差转台、电视塔台、卫星地球上行站、雷达等电磁辐射类项目,无需进行电磁辐射评价。 |
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大气环境 | 1#破碎DA001排气筒 | 颗粒物 | 覆膜式布袋除尘器 | 《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中表2排放标准 |
2#破碎DA002排气筒 | 颗粒物 | 覆膜式布袋除尘器 | 《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中表2排放标准 | |
隧道窑DA003排气筒 |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 | 静电除尘+石灰石脱硫+SNCR脱硝 | 《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中表2排放标准 | |
成型DA004排气筒 | 颗粒物 | 覆膜式布袋除尘器 | 《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中表2排放标准 | |
厂界 | 无组织颗粒物 | 雾炮机、车间围挡、沉降等措施 | 《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中表3无组织废气排放标准 | |
地表水环境 | 职工生活 | 生活污水 | 旱厕处理后由周围农户定期清挖用作农肥 | / |
声环境 | 机械设备 | 噪声 | 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建筑消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
电磁辐射 | 无 | |||
固体废物 | ①脱硫石膏、不合格品、破碎下脚料、除尘器收尘回用于生产。 ②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收集至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处理,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 严格按照防渗分区要求,对各构筑物采取了相应的防渗措施 | |||
生态保护措施 | 无 | |||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 危废仓库、仓库、生产区设置为禁火区,并设置泄漏收集措施。厂房内配备足量灭火设备,加强日常巡查,对职工做好安全教育培训。项目设置三级防控体系,将污染物控制在厂内,防止重大事故泄漏物料和污染消防水 (略) 进入地表水水体。 | |||
其他环境 管理要求 | 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 本项目在竣工后应实施以下验收办法: 1)建设项目竣工后应对照本环评文件及其审批决定,对项目情况、配套环保设施建设情况等开展自查,建设项目在调试前编制完成《环保措施落实情况报告》并进行公开; 2)建设项目试运行期间编织《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验收监测报告的机构需取得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严格按照取得的资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资质认定-计量认证项目表”中规定的产品类别)开展检测活动,并对验收监测的规范性和验收监测数据的真实有效性负责。 3)报原审批环评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配套建设的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专项验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经现场踏勘后出具配套建设的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专项验收意见。 4)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完成、取得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污染防治设施专项验收意见后,建设单位应当根据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结论,逐一检查是否存在所列验收不合格的情形,方可提出验收意见。存在问题的,建设单位应当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方可提出验收意见。为提高验收的有效性,在提出验收意见的过程中,建设单位可以组织成立验收工作组,采取现场检查、资料查阅、召开验收会议等方式,协助开展验收工作。验收工作组可以由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机构、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等单位代表以及专业技术专家等组成。形成建设项目验收意见,公开验收报告,公示的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 5)验收报告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当登录全国建设项目竣工 (略) ,填报建设项目基本信息、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情况等相关信息。 2、环境信息公示 企业按要求做好环境公示信息牌,明确以下信息: 1)运行期间废水、废气、固废治理措施运行情况,是否达标排放; 2)各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3、排入许可证要求 项目完成后,需及时(排污前)取得排污许可证手续,确保持证排污。 |
六、结论
项目建成运行后,会对周围环境带来一定影响,通过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合理、有效环保措施,确保废气、废水达标排放,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程度可以接受,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
附表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项目 分类 | 污染物名称 | 现有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① | 现有工程 许可排放量 ② | 在建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③ | 本项目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④ | 以新带老削减量 (新建项目不填)⑤ | 本项目建成后 全厂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⑥ | 变化量 ⑦ |
废气 | 颗粒物 | 6.14t/a | / | / | 1.608t/a | 6.14t/a | 1.608t/a | -4.532t/a |
二氧化硫 | 0.35t/a | / | / | 1.412t/a | 0.35t/a | 1.412t/a | +1.062t/a | |
氮氧化物 | 11.45t/a | / | / | 3.618t/a | 11.45t/a | 3.618t/a | -7.832t/a | |
氟化物 | / | / | / | 0.431t/a | / | 0.431t/a | +0.431t/a | |
一般工业 固体废物 | 生活垃圾 | 3.24t/a | / | / | / | / | 3.24t/a | 0 |
粪便 | 3t/a | / | / | / | / | 3t/a | 0 | |
破碎下脚料 | 180t/a | / | / | 60t/a | 180t/a | 60t/a | -120t/a | |
不合格品 | 3900t/a | / | / | 1200t/a | 3900t/a | 1200t/a | -2700t/a | |
除尘器收尘 | 210t/a | / | / | 13.4t/a | 210t/a | 13.4t/a | -182.1t/a | |
脱硫石膏 | / | / | / | 5t/a | / | 5t/a | +5t/a | |
危险废物 | 煤渣 | 230t/a | / | / | 0 | 230t/a | 0 | -230t/a |
煤焦油 | 29t/a | / | / | 0 | 29t/a | 0 | -29t/a | |
废机油 | / | / | / | 0.01t/a | / | 0.01t/a | +0.01t/a | |
废机油桶 | / | / | / | 0.02t/a | / | 0.02t/a | +0.02t/a |
注:⑥=①+③+④-⑤;⑦=⑥-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