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马边生态环境局关于马边彝族自治县雪口山农业园区沙石厂搬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马边彝族自治县雪口山农业园区沙石厂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11日-2024年5月16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
传 真:0833-*
地 址:马边彝族自治县民建镇鄢家巷安置小区1号楼A、B区3F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名称:马边彝族自治县雪口山农业园区沙石厂搬迁项目
(二)建设地点:马边彝族自治县劳动镇柏林村4组
(三)建设单位:马边雪口山顺发沙石厂
(四)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四川省国环 (略)
(五)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马边彝族自治县劳动镇柏林村4组,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地面进行平整,建设原料堆场、生产线、成品堆场、沉淀池及配套环保设施等,项目设计生产能力为*t/a。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约占总投资的12%。
本项目属于未批先建项目, (略) 生态环境局已对项目未批先建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乐马环罚字[2021]17号),建设单位已缴清罚款。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由于本项目已建成,系补办环评项目,根据现场踏勘,未发现施工期遗留的环境问题。
2、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主要为原料装卸堆存粉尘、生产粉尘(破碎粉尘、筛分、输送粉尘)、成品装卸堆存粉尘、运输扬尘及燃油机械尾气。,原料堆场设置不低于物料堆放高度的围挡,原料 (略) 覆盖,设置喷雾炮。建设封闭式厂房,生产线、成品堆存置于封闭厂房内(粉尘控制效率99%)。厂区地面硬化,道路采取洒水降尘,并 (略) 面散落物料,设置轮胎清洗设施,同时加强现场管理。
(2)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破碎抑尘用水、砂石料冲洗水)、清洗用水(地面、道路抑尘洒水、运输车辆清洗用水)、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灌施肥不外排;生产废水和初期雨水经20m3废水收集池+压滤机+50m3清水池处理后泵入300m3高位水池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洗车废水经3.5m3洗车沉淀池沉淀回用,不外排。
(3)噪声:主要为砂石加工过程中喂料机、破碎机、筛分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定期维护设备,保持设备良好运行,避免设备在不正常工况下运行造成噪声加剧;对运输车辆严格实行禁鸣;尽量减少运输车辆频繁启动和怠速行驶;不得超速、超载;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运输车辆建议白天作业,加强管理协调避免纠纷产生;装卸时尽量降低人为噪声产生;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夜间不进行生产。
(4)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压滤泥饼、不合格石料、废机油。生活垃圾经收集后送至环卫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压滤泥饼定期清理用作林地覆土;不合格石料返回反击式破碎机继续破碎,直至合格为止。规范设置危废暂存间,废机油统一收集于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七)项目开工前应依法完备相关行政许可。